【驚聞】5家藥企虛開上千萬增值稅發票,10名高管被判緩刑
日期:2015/7/9
一家醫藥公司從4家醫藥公司處購買了上千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200余萬被其抵扣稅款。這樣做的后果,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傷害,涉案的5家醫藥公司均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處罰金,5家公司的10名高管被判刑。“主犯公司”因此停業,遭后來者“洗牌”。
為了做平公司賬目,在與別的公司沒有發生交易的情況下,原湖南麓谷醫藥有限公司從4家醫藥公司處購買了上千萬元增值稅專用發票,其中200余萬被其抵扣稅款。
這樣做的后果,給企業帶來的是巨大的傷害,涉案的5家醫藥公司均因犯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處罰金,5家公司的10名高管被判刑。
7月7日,記者來到湖南麓谷醫藥有限公司,發現公司已經改頭換面。
租賃發票開成增值稅發票
原湖南麓谷醫藥有限公司于2007年底租賃了湖南中和制藥有限公司的兩層辦公樓用于辦公。中和制藥公司本應給原麓谷醫藥公司開具租賃發票,但原麓谷醫藥公司總經理王長林卻要求對方開增值稅發票,這一做法也得到了當時麓谷醫藥公司法人代表繆世來的默許。
從2010年9月至2011年7月,中和制藥公司向原麓谷醫藥公司虛開了9份增值稅專用發票,以銷售藥品的名義開出,金額共計78萬余元。
花錢購買增值稅發票抵稅
2011年9月到10月,原麓谷醫藥公司的業務員朱某向湖南湘百合藥業有限公司開了620余萬增值稅發票,90萬余元被原麓谷醫藥公司用于抵扣稅款,湘百合藥業則收取了49萬余元的開票費用。
不久,原麓谷醫藥公司又花錢從深圳中聯大藥房控股有限公司虛開了464萬余元的增值稅發票,從湖南金鼎醫藥有限公司開得了225萬余元的增值稅發票,幫忙開票的兩家醫藥公司都獲得了數十萬元的費用。
5公司遭罰,10名高管獲刑
案發后,原湖南麓谷醫藥有限公司、深圳中聯大藥房控股有限公司、湖南湘百合藥業有限公司、湖南中和制藥有限公司、湖南金鼎醫藥有限公司均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被提起公訴,5家公司的10名高管也因涉嫌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站上了被告席。
法庭上,繆世來的辯護律師提出繆世來不是犯罪意思的發起人,有立功情節,請求法院輕判。王長林的辯護律師提出王長林是初次犯罪,屬偶犯,請求判處緩刑。
2014年4月15日,長沙市岳麓區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審理查明,5家公司均構成犯罪,按情節輕重處以40萬到50萬元罰款不等。涉案的包括公司法人代表、總經理、財務總監等10名高管,均被判處緩刑。
公司已“洗牌”
7月7日,湖南麓谷醫藥有限公司總經理黃科向記者介紹情況時,一直強調現麓谷醫藥公司不是原來的麓谷醫藥公司了。“原麓谷醫藥公司在虛開增值稅發票遭處罰后,公司就處于停業狀態,去年8月,新的股東開始接手原麓谷醫藥公司,現在的公司完全是一個新團隊。”黃科說,“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事給行業內的企業以警示作用,現在的團隊絕對是正規運營。”
虛開發票也是犯罪
湖南普特律師事務所安金龍律師表示,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都可能構成虛開增值稅發票罪;在虛開發票的過程中,除了購買的公司和提供發票的公司會涉嫌犯罪外,還有包括公司高管、財務等牽線搭橋幫忙虛開發票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也會被一同追究刑責。
安金龍律師提醒,很多企業犯罪在表現形式上往往是上下級無意配合產生連鎖反應的“窩案”,這也從一個側面說明了企業主管或直接責任人法律意識淡薄,容易導致集體觸犯法律。一旦企業高管或主管人員缺乏法律知識,將會產生一連串的違法反應,就很容易將企業帶入險境。此外,在許多中小民營企業中,財務制度不健全,單位財產和老板、股東的個人財產往往容易混同,這種不清晰、不嚴格的財產界限也容易成為犯罪的陷阱。
信息來源:醫藥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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