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規 |“紡錘型”用藥目錄之戰肇始 福建省藥品招標“陷阱”很深
日期:2015/7/25
導讀:作為中國醫改的“領頭羊”,福建省已率先在藥品流通、藥品采購價格、醫護薪資制度等多方面創新“試水”,并一躍成為全國新醫改的“風向標”。如今在備受關注的福建新一輪藥招方案中,“用藥目錄”又儼然成為降價之外的另一個關鍵詞。林林總總的藥品目錄之戰不僅考驗著藥企在省市醫院的事務能力,更考驗著其和上述層級之間的客情關系。
編輯|郭思明 來源|賽柏藍
7月20日,福建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正式下發《福建省醫療機構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2015年修訂版)(征求意見稿)》。
此次方案指出,福建招標將通過“公開招標采購、價格談判采購、集中掛網采購、定點生產采購和自主陽光采購”等方式進行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其中,提到最多的字眼就是入圍。
然而,入圍,并不是中標。分類舉例如下:
(一)公開招標采購
競價藥品和議價藥品根據《競價藥品評審辦法》和《議價藥品評審辦法》確定入圍產品后,所產生的入圍價格,某種程度上僅僅是作為最高限價。接下來的工作將是由各采購片區醫療機構實行聯合體帶量議價采購。議價結束后,由于各區域產生的實際采購價并不一致,有高有低,省相關聯席會議將根據平臺產生的藥品價格進行加權計算,從而確定集中采購藥品的銷售指導價和醫保藥品支付標準。
(二)價格談判采購
由醫保管理部門牽頭,衛生計生、人社、物價、財政、食藥監等相關部門以及參保人代表參與,對相關品種進行談判,確定各級醫療機構按談判確定的價格進行采購。注意:這里沒有再出現醫療機構議價字眼。
其它三類采購,可借鑒參考上述兩類品種分析辦法。
方案中指出,入圍采購目錄產生后,各醫療機構應依據各自公布的采購清單在入圍目錄中采購藥品。
換而言之,經過前期各醫療機構的上報匯總,形成了省級采購目錄,在經過一系列申報、報價競價后,形成了入圍采購目錄。進入入圍采購目錄的產品不要高興太早,因為根據規則,若想進入各片區銷售,那么必須提前進入相關片區的采購清單(具體到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以及在用品規的2014年使用量)。
也就是說,沒有進入相關片區采購清單,僅僅進入入圍采購目錄,此產品也只能在當時申報的片區中進行銷售,其它地區形同虛設,從而成為了一個價格空掛。當然,根據方案要求,可以適當選購省級采購目錄入圍的其它藥品并報各級藥采辦審批,但從目前形勢來看,走這一條路成功的可能性將會很小。由于方案取消了備案采購,堵死了在入圍采購目錄下后期增補銷售的可能,由此,前期片區采購清單的進入,將是決定未來福建帶量采購、終端能否發力的實質性要素。這也就是紡錘型(入圍)目錄(清單)的倒逼作用之所在。
此次方案,無論是議價還是競價等其它品種,均提到了截至止2015年5月31日期間正式公布的全國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價。因此,在這區間的浙江一批二批以及湖南第一批價格,將被納入采集范圍。
同時,方案中也明確規定了競價藥品的三個不高于。不高于基準品最高限價,不得高于全國最低中標價,不得高于福建實際銷售價格。諸如全國最低價、差比價等字眼。
此次方案中,另一個明確的顛覆性對比是競價類藥品的雙信封模式。由最初方案的先商務標后經濟標,直接改良成為了先“經濟標”評審再“商務標”評審,同時入圍產品有所增加。當然,在各區域再次議價采購“單一貨源”的前提下,這些真的都不算上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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