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稱,2015年3月6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國辦發〔2015〕14號,下稱《規劃綱要》),其中明確提出,“建立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分級備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達到或超過1500張床以上公立醫院,其床位增加須報國家衛生計生委備案(中醫類醫院同時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規劃綱要》指出,公立醫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規模、競相購置大型設備、忽視醫院內部機制建設等粗放式發展問題,部分公立醫院單體規模過大,擠壓了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社會辦醫院的發展空間,影響了醫療衛生服務體系整體效率的提升。
《規劃綱要》稱,嚴格控制公立醫院單體(單個執業點)床位規模的不合理增長,……省辦及以上綜合性醫院床位數一般以1000張左右為宜,原則上不超過1500張。
鑒于此,國家衛計委研究制訂了《超過1500張床位公立醫院備案表》,目的即是“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的要求,進一步控制公立醫院規模過快擴張。”
《通知》要求,自《規劃綱要》印發之日起,對轄區內新增床位后達到或超過1500張床位的公立醫院,各省(區、市)衛生計生委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要及時填寫備案表,以傳真或信件形式報國家衛計委備案(中醫類醫院同時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信息來源:健康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