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中國將全面實施大病保險制度
日期:2015/7/28
記者從22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獲悉,中國將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今年底之前,使大病保險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到2017年,建立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
經過多年努力,中國基本上建立了覆蓋城鄉人口的基本醫療保障制度,但實際生活中,一些花費巨大的醫療費仍面臨無法報銷的問題,只能由個人承擔,這成為很多家庭的“不能承受之重”。北京市民張女士就對記者表達了這樣的苦惱:“碰上大病,咱們普通老百姓口袋里沒多少錢,像癌癥化療,藥水那么貴,能不能給報一點,哪怕是報銷一半呢,我嫂子做了四次化療,一次3萬,花了12萬,根本就報不了。”
按照現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看病報銷的額度存在“封頂線”。“封頂線”的標準是當地年社會平均工資的3到4倍,超出部分由個人承擔;同時,基本醫保報銷對病種和用藥范圍也做了嚴格限制。為避免民眾因醫療支出過大而陷入生活貧困,2012年,國家六部委發布指導意見,開始在各地進行大病醫療保險試點工作,到去年,這項試點基本在各省份落地。
此次,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全面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從運行機制上,從城鎮居民基本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新農合)基金中劃出一定比例或額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原則上由政府招標選定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今年底之前,大病保險要覆蓋所有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參保人,對參保大病患者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給予保障,今年支付比例達到50%以上,今后要逐步提高。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對國際在線記者分析,大病保險實際是社會保障與商業保險的結合。對于背上沉重醫療費的民眾來說,能夠從保險公司獲得“二次報銷”機會:“對于這些患者來說,他首先是通過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醫療按照相應比例進行報銷。超出‘封頂線’的部分是個人支付的,對于這部分,通過大病保險投保商業保險后進行支付。投資商業保險的資金來源還是(醫保)基金,大病保險的支付標準和政策都是由政府制定的,只是由商業保險公司來經辦,這就跟商業保險推出的大病保險有所不同。”
在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楊燕綏看來,相比與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大病保險帶給老百姓的“福音”在于,它既提高了報銷金額,還擴展了報銷范圍,是應對“看病貴”問題的實招:“其實,這是(擴展了)兩個標準,一是從報銷金額上超過‘封頂線’后,個人負擔比較重了,通過大病保險的二次報銷(減輕負擔)。另外,基本醫療保險是有目錄的(超出不能報銷),在這個目錄之外的合理費用,(大病保險)也是應該報銷的。但超出目錄后,哪些是合理醫療費用?國務院沒有講,這方面,各個統籌城市的實施細則會有具體規定的。”
根據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到2017年,全國要建立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同時,要把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和醫療救助緊密銜接起來,對經過大病保險支付后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將由醫療救助、慈善救助等給予幫助,從而顯著地提升城鄉居民醫療保障公平性。
人社部社會保障研究所所長金維剛認為,大病保險在各地試點取得了不錯效果,全面實施后將有力保障困難群眾的生命健康權益,“這次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在全國各地全面推行大病保險,將會大大增強醫療保障體系對于城鄉居民在患重特大疾病以后的保障功能,通過大病保險,來提供必要的保障,減輕老百姓的支出負擔。”
信息來源:國際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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