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藥品監管總局關于8起虛假宣傳廣告的通告(2015年第60號)
近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測到4個藥品和4個保健食品擅自發布含有夸大宣傳治愈率或有效率,利用患者的名義、形象做功效證明和承諾等問題的虛假廣告,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違法廣告所涉企業及產品情況:
(一)西安大唐制藥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醒脾開胃顆粒(廣告中標示名稱:大唐奧舒)”。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大唐奧舒用了效果就是不一樣,一天兩小袋,胃腸病患者重新過上正常人的生活”等。
(二)沈陽東新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固本延齡丸”。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久服還可返老還童;服用3天,癥狀減輕;長期服用,白發轉黑”等。
(三)山西省呂梁中藥廠生產的藥品“回春如意膠囊”。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使用三周,前列消炎、急慢性腎炎得到康復”等。
(四)廣西南珠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消朦片”。該產品通過廣播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角膜炎、結膜炎、老花等,受外傷看不見,用了都能好,都看不見也無所謂,也能好”等。
(五)山東圣海保健品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益普利生牌瑪咖西洋參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瑪卡)”。該產品通過報紙和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吃了一年多,記憶力增強了,尿頻尿急的毛病沒有了,免疫力提高了,血糖也平穩了”等。
(六)海南百舒堂生物科技開發有限公司的保健食品“唐緣牌氨糖酪蛋白磷酸肽鈣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傦中金氨糖)”。該產品通過報紙和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服用15天,膝關節的疼痛就開始減輕了;服用三個月,就可以下床了;服用半年,消除各種癥狀,治愈骨病不易復發”等。
(七)武漢寶龍堂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的保健食品“福宇鑫牌太美膠囊(廣告中標示名稱:U巢)”。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服用兩個月能減肥8斤,睡眠有保證,皮膚比以前水嫩了”等。
(八)上海中智科技應用發展公司的保健食品“拉摩力拉牌瑪卡片”。該產品通過電視媒介發布違法廣告,宣稱“消除更年期障礙,改善前列腺供血,降低慢性病發病率”等。
二、上述藥品和保健食品廣告均未依法取得廣告批準文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已將其違法行為移送有關部門查處。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屬地監管責任,加大對違法廣告的跟蹤監測工作力度,一經發現,要及時采取責令其產品暫停銷售等措施,聯合有關部門,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開處理結果。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