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原則。一個平臺、上下聯動、公開透明、分類采購,采取招生產企業、招采合一、量價掛鉤、雙信封制、全程監控;
2.實施范圍。全區各級人民政府舉辦的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政府投資建成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服務站等);縣及縣以上人民政府非衛生計生部門、事業單位、國有(含國有控股)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參加藥品網上集中采購。
3.工作流程。制定方案、匯總編制分類目錄、采購文件及公告、企業申報、資質審核、開標解密、評審(競價、議價)、入圍公示、確定入圍藥品目錄、選擇配送企業、合同簽訂、采購交易。
4.實現分類采購。以藥品生產批件(含說明書)和質量標準為依據,按通用名、劑型、規格細分。
5.包裝限制。同一品種劑型規格的招標采購藥品,每個規格只能申報1個轉換比包裝,其它包裝則在入圍結果公布后由入圍企業申請增加;同一品種劑型規格的其它藥品,企業最多申報3個不同轉換比包裝,如有超大包裝(轉換比≥500),可再增加1個超大包裝。
6.質量層次劃分。第一組:藥品注冊分類第一類新藥(監測期內);獲得國家級獎項的產品(制劑類質量相關);國家保密處方中成藥產品、中成藥所用中藥材通過GAP認證的藥品;原研制藥品;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國家重大新藥創制專項品種。 第二組:達到國際水平的仿制藥品;進口藥品非專利藥;質量標準起草單位藥品(含首次仿制國外專利藥品)。 第三組:最新《中國醫藥統計年報》中《醫藥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排序》排名(含化學藥品、中成藥、生物生化制品)在前100名(含100名)企業生產的藥品。 第四組:其它通過GMP認證的藥品。
7.限價原則。原則上根據2013年以來安徽、山東、江西、吉林、海南5省最新招標入圍均價與廣西同一品種入圍價,取低值作為報價限價。
8.入圍規則。按照商務標書報價由低到高選擇2個入圍產品和1個候選入圍產品。對于只有2家以下(含2家)企業投標的產品,進入議價程序,以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議價確定入圍品種,接受專家參考價的入圍。
9.價格聯動。招標采購藥品目錄中的藥品,以市為單位自行采購的成交價格不得高于自治區入圍價格,成交價格明顯低于(低于10%以上)自治區招標藥品入圍價格的,自治區招標藥品入圍價格應按試點城市成交價格適時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