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衛計委再發文:力挺蚌埠!
日期:2015/9/11
作者:瀟瀟
來源:“醫學界產業報道”微信號
9月8日,安徽衛計委官方網站發布文章《蚌蕪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藥采<實施方案>要求》,公開力挺蚌埠、蕪湖藥品招標中的帶量采購。
安徽衛計委的回應主要針對此前媒體刊載的《安徽藥品“帶量采購”成交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文章對蚌埠、蕪湖市藥品帶量采購工作提出了質疑,認為“藥品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最低價中標品種反而先出局”。安徽衛計委稱“經我委調查了解,上述說法和事實不符,蚌埠、蕪湖的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藥采《實施方案》要求。”
在安徽衛計委發文之前,國家發改委和蚌埠衛計委就已經針對此事展開“交鋒”。
8月26日,國家發改委官網刊登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建議糾正蚌埠市衛生計生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的函》,認為蚌埠藥品“帶量采購”的方式是運用行政權利的強買強賣行為,排除和限制了同種藥品不同生產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價格,違反了《反壟斷法》。國家發改委建議安徽衛計委責令蚌埠衛計委改正相關行為,清理本省藥品采購方面的不正當行為。
但此后,安徽《市場星報》卻報道,蚌埠市衛計委方面稱,“國家發改委來函內容是比較片面的論斷,未對蚌埠的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論斷,目前正在組織回復材料。”
安徽衛計委刊發的這篇文章,再次攪動了原本混亂的“戰局”。
安徽衛計委認為“蚌埠市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藥品價格的虛高空間,遏制藥品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降低廣大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在具體帶量采購中,醫療機構根據藥品使用需求,采購的藥品有價格高的,也有價格低的。從該市調查結果看,藥品帶量采購中價格低廉的中標藥品使用的覆蓋面更廣”。言辭中雖然看似僅僅是回應媒體的質疑,卻也可以被認作對國家發改委的“隔空喊話”。
據悉,安徽全面推行帶量采購政策的初衷,就是希望觸動醫藥領域原有的流通模式,使一些不合理的藥品流通企業退出市場。《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事件問題的根源仍在于政府主導藥品招標的政策不合理,地方保護主義情況嚴重、購銷雙方合理的議價權受損,不利于藥企質量和價格的正常競爭。
防止藥價上漲,究竟是發揮市場作用,還是如安徽醫改式的強化監管,啃“硬骨頭”、闖“深水區”,恐怕只有用事實驗證。
作者:瀟瀟
來源:“醫學界產業報道”微信號
9月8日,安徽衛計委官方網站發布文章《蚌蕪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藥采<實施方案>要求》,公開力挺蚌埠、蕪湖藥品招標中的帶量采購。
安徽衛計委的回應主要針對此前媒體刊載的《安徽藥品“帶量采購”成交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文章對蚌埠、蕪湖市藥品帶量采購工作提出了質疑,認為“藥品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最低價中標品種反而先出局”。安徽衛計委稱“經我委調查了解,上述說法和事實不符,蚌埠、蕪湖的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藥采《實施方案》要求。”
在安徽衛計委發文之前,國家發改委和蚌埠衛計委就已經針對此事展開“交鋒”。
8月26日,國家發改委官網刊登了《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于建議糾正蚌埠市衛生計生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的函》,認為蚌埠藥品“帶量采購”的方式是運用行政權利的強買強賣行為,排除和限制了同種藥品不同生產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價格,違反了《反壟斷法》。國家發改委建議安徽衛計委責令蚌埠衛計委改正相關行為,清理本省藥品采購方面的不正當行為。
但此后,安徽《市場星報》卻報道,蚌埠市衛計委方面稱,“國家發改委來函內容是比較片面的論斷,未對蚌埠的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論斷,目前正在組織回復材料。”
安徽衛計委刊發的這篇文章,再次攪動了原本混亂的“戰局”。
安徽衛計委認為“蚌埠市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藥品價格的虛高空間,遏制藥品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降低廣大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在具體帶量采購中,醫療機構根據藥品使用需求,采購的藥品有價格高的,也有價格低的。從該市調查結果看,藥品帶量采購中價格低廉的中標藥品使用的覆蓋面更廣”。言辭中雖然看似僅僅是回應媒體的質疑,卻也可以被認作對國家發改委的“隔空喊話”。
據悉,安徽全面推行帶量采購政策的初衷,就是希望觸動醫藥領域原有的流通模式,使一些不合理的藥品流通企業退出市場。《21世紀經濟報道》指出,事件問題的根源仍在于政府主導藥品招標的政策不合理,地方保護主義情況嚴重、購銷雙方合理的議價權受損,不利于藥企質量和價格的正常競爭。
防止藥價上漲,究竟是發揮市場作用,還是如安徽醫改式的強化監管,啃“硬骨頭”、闖“深水區”,恐怕只有用事實驗證。
信息來源:醫學界產業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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