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衛計委力挺蚌埠,物價局報告否定招標能降價
日期:2015/9/11
昨日(9月8日),安徽衛計委官方網站刊出《蚌蕪藥品帶量采購符合省藥采《實施方案》要求》一文,公開力挺蚌埠藥品招標。
巧合的是,同樣的一天,國家發改委主管的《中國發展網》刊登了山東省沂源市物價局做的《當前藥品市場價格調查報告》,其中得出的結論是:在這些藥品上,藥品集中采購和進銷零差率并沒有帶來藥品銷售的低價格。
蚌埠衛計委獲力挺
8月26日,藥品招標界到處在散播就是國家發改委給安徽省人民辦公廳的一封函件,函件稱2015年4~5月,蚌埠市衛計委分三次組織發布公告,進行藥品采購。發布的相關公告,不僅確定了30種藥品的品種、規格和劑型,還直接確定了生產企業,排除和限制了同種藥品不同生產企業之間的競爭,不利于通過市場競爭形成合理價格;對本地和外地經營者設置不同的資質要求,排除了外地潛在投標者,不利于促進相關市場充分競爭,控制藥品虛高價格,違反了《反壟斷法》,特建議安徽省責令蚌埠市衛計委改正相關行為,并對本省藥品集中采購中是否還存在其他違反《反壟斷法》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從總體上予以清理和規范。
發改委的行為讓藥企提振士氣,更盼望安徽大范圍對招標糾偏。例如,因藥招平臺神秘延遲關閉17分鐘,藥企擬起訴的安徽宿州藥品招標,還有被媒體
根據國家發改委的函件,整改情況應于8月31日前上報給國家發改委,不過在截止日期之前,據安徽當地媒體《市場星報》報道:
蚌埠市衛計委主任劉雪潔在接受市場星報、安徽財經網記者采訪時稱,目前,衛計委方面正在準備回復材料,“國家發改委來函內容是比較片面的論斷,未對蚌埠的相關政策進行全面論斷。”
現在,安徽省衛計委出臺的聲明,主要是針對媒體此前《安徽藥品“帶量采購”成交中標價是落選品種15倍》一文的說明,但是,從態度來看,安徽衛計委這是力挺蚌埠衛計委。
但是,現在看來這個希望要徹底落空了。
安徽衛計委力挺蚌埠衛計委的一個重要原因是,蚌埠市一切是為了降價。安徽衛計委的文章明確指出:
據介紹,蚌埠市此舉的目的是為了進一步壓縮藥品價格的虛高空間,遏制藥品購銷領域的商業賄賂,降低廣大群眾的醫藥費用負擔。在具體帶量采購中,醫療機構根據藥品使用需求,采購的藥品有價格高的,也有價格低的。從該市調查結果看,藥品帶量采購中價格低廉的中標藥品使用的覆蓋面更廣。
但是,藥價真的降低了嗎?
讓我們看看另外一個報告吧。
山東沂源物價局的結論:
雖然沂源只是山東一個小地方,但是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這份調研報告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紀錄了藥價放開后,藥品價格變動情況,并且得出如下結論;在這次漲價的藥品中,絕大多數藥品在醫療機構的價格上漲幅度超過了在藥品零售企業漲價幅度。另外,他們調研了一些同樣常用藥藥品售價,調研結果顯示,藥品集中采購和進銷零差率并沒有帶來藥品銷售的低價格。
一、在這次漲價的藥品中,絕大多數藥品在醫療機構的價格上漲幅度超過了在藥品零售企業漲價幅度。
醫療機構受藥品進貨渠道和銷售渠道相對穩定的影響,漲價壓力相對較小。
而藥品零售企業受市場競爭的影響,在價格調整上則相對謹慎,為避免價格上漲造成的銷售份額減少,有些藥品即使進價有所提高,零售價格也未做調整,對有些競爭充分藥品更是實現了零差率銷售。
比如,亞寶制藥生產的治療高血壓的復方羅布麻片,在這次漲價中,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縣中醫院其進價從3.00元漲到了4.00元,漲幅33%,該醫院執行零差率,零售價也從3.00元漲到了4.00元,漲幅是33%;而在藥品零售企業齊魯藥店的進價卻是從3.00元漲到了3.68元,漲幅是23%,售價只從3.5元漲到了3.7元,漲幅只有6%。
二、調查發現,在執行零差率的非營利醫療機構存在部分藥品零售價格高于零售企業的藥品零售價格的現象。在這些藥品上,藥品集中采購和進銷零差率并沒有帶來藥品銷售的低價格。
以下表格是本次調查中了解到的部分藥品(同一生產廠家、同一規格)在沂源縣不同醫療機構和零售企業之間存在的價格差異。
結論:
上面的調查結論充分說明:在充分競爭的零售藥品市場,因為擔心影響客源和銷售等原因,他們反而不敢隨意漲價;作為醫療機構,由于并不是充分競爭的市場,所以漲價反而難以控制;
另外,只是從現在銷售價格來看,藥品集中采購和進銷零差率并沒有帶來藥品銷售低價格,從沂源物價局所附的表格來看,藥店、民營醫院的藥品銷售價格普遍低于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銷售價格。
在放開藥價后,有關部門最為擔心的就是藥品價格的上漲,從藥品招標、醫保控費到物價部門重點監控品種,層層設防,但是上述這份來自于最基層的報告卻告訴我們最簡單的道理;要防止藥價上漲,最可行的辦法是放開管制,讓市場發揮價格調控的作用。現在當務之急,應是設定一個能夠發揮市場之手的機制,而不是繼續加強管制。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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