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積金的七大用途,除了買房還能干很多事
日期:2015/9/15
近日,住建部等部門出臺關于公積金的新政,公積金貸款購二套房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北上廣深4城市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自主決定最低首付款比例。公積金再次引起大家關注。
公積金也是自己的錢,關于它你了解多少?公積金到底能不能提取?如何將沉睡在賬戶中的公積金提取出來合理利用?
用途一 購房
①不貸款購房可一次性提取公積金;
②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用于首付;
③商業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④公積金(組合)貸款購房可提取公積金償還本息。
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且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修建房被批準當月之前(含當月)的公積金金額,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修建房費用。
①用公積金支付配租或政府招租補貼的經濟租賃房房租;
②用公積金支付市場租房房租。
用途四 父母給兒女購房
未使用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商業銀行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使用個人住房公積金(組合)貸款購買自有住房,支付首付款后可提取父母公積金。
①離、退休的;
②農業戶籍職工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
③到國外、港、澳、臺地區定居的;
④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重度殘疾并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⑤領取失業保險金的;
⑥被判處刑罰、戶口遷出所在市、非所在市戶口職工與所在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
⑦住房公積金賬戶轉入集中封存戶滿2年或與原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滿2年的;
⑧到所在市行政區域外工作并在當地建立和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可銷戶提取全部公積金余額。
用途六 納入低保或特困范圍的提取使用
職工被納入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范圍,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不超過被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或特困救助范圍期間以前的住房公積金金額。
用途七 治療重大疾病
家庭成員(包括職工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患重大疾病或重大手術住院治療的,職工本人及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申請日期應在出院之日起1年內,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住院費用個人負擔部分。
住建部曾要求各地要進一步降低門檻,增加公積金貸款額度,簡化手續,定期向公眾亮住房公積金“家底”。今年公積金有哪些政策發生改變?
今年1月,住建部、財政部、央行聯合出臺新規定,放寬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條件。新規指出,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還需要提交租金發票、完稅證明等。
8月31日,住建部、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發布調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的通知。對擁有1套住房并已結清購房貸款的,再次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北上廣深4城市可在國家統一政策基礎上自主決定最低首付款比例。此條新規9月1日起執行。
信息來源:醫藥人才互推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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