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的GPO與帶量采購
日期:2015/9/15
醫藥分開
從時間上來說,上海的醫藥分開改革有點滯后,除了2013年在4家郊區新建三級醫院開展醫藥分開改革試點取消藥品加成外,大部分公立醫院仍然存在藥品加成。
2015年,醫藥分開將會全面推進,是上海醫改的五項重點工作之一。但醫藥分開絕不等于取消藥品加成,而是系統綜合的改革,這跟在上海4家郊區開展的醫藥分開改革和北京、深圳、浙江等省市的醫藥分開改革會有所差異。
取消藥品加成后,會涉及到調價項目和幅度。在項目的選擇上,北京選擇了醫師服務費,把取消藥品加成補償的任務都壓給了醫師服務費一個項目,所以這一個項目的收費就呈現出21倍的增長,這樣會打破醫療服務項目比價關系的平衡。
上海則不會把調價集中在1-2個項目上,而是首先會做比價研究,以一個醫療勞務收費項目作為標桿,研究其他的項目和它的比價關系,通過這種比價研究,找到目前醫院性價比最低的項目優先進行價格調整。
試水GPO
雖然GPO這種藥品流通模式在國外尤其是美國早已廣泛采用,但在我國,受省級招標的限制,該模式的推進步伐甚為緩慢。上海發改委公布的《上海市2015年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要點》(下稱《要點》),卻透露出了欲打破這一現狀的野心。
上海并非醫改標桿城市,但由于市場規模較大,加上改革方向合理,其醫改政策和探索,諸如“閔行模式”、“醫聯體”、“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等,一直是業界的關注焦點。而在此次新出臺的《要點》中,明確提出將借鑒國外GPO通行做法,選擇部分醫保目錄范圍內未實施集中招標的品種和自費藥品,推進藥品集團采購模式和醫藥分開改革。
上海將在實施2014年“帶量采購”試點工作的基礎上,根據試點情況,及時發現問題,研究擴大試點品種范圍,進一步放大“帶量采購”政策效應;推進藥品集團采購模式和醫藥分開改革,探索通過社會第三方GPO,發揮市場優勢,GPO受醫療機構委托,建立聯合談判機制,優化藥品供應鏈,壓縮藥品采購價格虛高空間,降低藥品供應總成本。2015年,在華山醫院北院、瑞金醫院北院、仁濟醫院南院、市六醫院東院4家郊區新院探索GPO,后續將可能在條件成熟的區縣進一步開展試點。
帶量采購與GPO
上海除了要取消藥品加成以及調整醫療服務價格以外,還要探索比價關系的優化,采購模式的改革。
政府醫保部門做帶量采購動力不強,效率比較低。如果現在是一個公司來做采購的中介,由于跟自身利益相關,可以高效快速的推進。
因此,上海今年在藥品采購模式改革上,一方面由醫保來繼續推進政府主導的帶量采購,另一方面將探索市場機制的GPO采購,通過市場主體來成立第三方醫院采購的服務公司。
所有的醫院都可以委托這個中介服務公司來進行議價,也就是大家都去參加一個團購,通過GPO組織可以形成更大的采購規模,通過合并訂單,品規減少來提高采購的集中度,從而獲得一個更低的采購價格。
除了漸進式取消藥品加成、優化采購模式之外,上海的醫藥分開改革還包括醫院收支結構的調整,監管臨床用藥的合理性,建立針對藥品生產流通企業、醫生、患者多方的信用管理體系。
GPO探索尚待檢驗
上海此番做法,應該是借鑒了閔行的經驗。
上海雖在GPO探索上有所創新,但從其將主要對象設定為“醫保中未招標和自費品種”等來看,上海對該模式也是顧慮重重,因而抱持著比較謹慎的態度,在短期內必然是不會進行快速的推進。
從安徽的采購聯合體到上海的GPO,已經顯現出一個趨勢,即醫療機構“團購”藥品的做法已基本成定局。在未來,藥品要進醫院必須要經過醫院聯合體這一關卡,因為這種做法確實提高醫療機構作為藥品集中采購中真正的‘采購主體’的參與度,是醫改前進步伐的歷史印跡。
然而,在目前的省級招標體系下,國內的GPO實際上歸屬于醫藥商業企業對醫療機構的供應鏈延伸服務,更像是二次議價。
信息來源: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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