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計委統計中心成立:招標平臺全國聯通提速
日期:2015/10/17
國衛人發〔2015〕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人口計生委,委機關各司局,委直屬和聯系單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已經委黨組會議研究通過,現予印發。
國家衛生計生委
2015年9月8日
根據《中央編辦關于國家衛生計生委所屬事業單位機構編制調整的批復》(中央編辦復字〔2014〕68號),設立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為國家衛生計生委直屬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一)擬訂和推動實施全國衛生計生統計信息規劃工作;組織編制全國衛生計生統計信息技術規范;承擔衛生計生信息化項目工程建設,對各地衛生計生統計信息工作提供技術指導和咨詢服務。
(二)開展衛生計生統計信息理論研究;承擔擬訂全國衛生計生部門統計調查制度、指標體系和指標口徑;組織開展數據質量檢查;承擔統計調查數據備案工作;協助開展統計信息專業技術能力建設。
(三)承擔全國衛生計生綜合統計、國家衛生服務調查、專項調查評估,審核業務統計數據;負責統計信息系統建設運行工作;起草全國衛生計生事業發展統計公報;承辦衛生計生統計信息發布和統計數據具體管理應用工作。
(四)承擔國家醫療健康資源數據中心、數據交換樞紐建設運行,承擔衛生計生系統信息安全與保密技術指導工作;承擔國家衛生計生委機關電子政務建設與技術服務,承擔國家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與管理。
(五)組織擬訂國家衛生信息標準體系規劃,組織開展信息標準開發、應用推廣與測評工作;組織開展衛生行業信息技術應用及信息系統產品評估、檢測、安全測試和推廣工作。
(六)擬訂居民健康卡建設規劃,組織擬定相關標準規范;負責國家居民健康卡注冊管理中心建設與管理,協助跨區域、跨系統應用。
(七)承擔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和運行,組織開展相關監測評估工作。
(八)組織開展衛生計生統計信息國際交流;承擔世界衛生組織衛生信息與信息學合作中心和中國衛生信息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
(九)承辦國家衛生計生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設置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中心文電檔案、機要保密、會務、督查、安全保衛、資產管理等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和政務信息工作;負責黨群、人事、紀檢和外事工作。
(二)統計處。
擬訂全國衛生計生部門統計規章及規范性文件、調查制度和指標體系;承擔綜合統計、生命統計與醫改監測;審核業務統計數據;負責統計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維護、統計數據管理與發布;開展數據質量檢查、統計咨詢服務與統計人員培訓。
(三)調查評價處。
組織開展國家衛生服務調查和監測;參與衛生計生事業改革發展領域的調查評估、績效評價和專題調查研究;組織協調衛生統計調查和信息技術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世界衛生組織衛生信息與信息學合作中心秘書處日常工作。
(四)信息技術處。
組織擬訂衛生計生信息化項目工程建設方案并推動實施;組織開展信息技術應用及信息系統產品測評與推廣;負責衛生信息產品安全測評;承擔委屬委管醫院監管信息系統建設與運行。
(五)信息標準處。
擬訂國家衛生信息標準體系規劃、制度與管理規范,組織開展信息標準開發、應用推廣、標準實施測試與評價;承擔國家衛生標準委員會信息標準專業委員會秘書處和中國衛生信息學會秘書處日常工作;負責國家衛生信息標準網建設與維護;負責聯絡國際信息標準組織。
(六)電子政務處。
負責國家醫療健康數據資源中心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國家醫療健康數據交換樞紐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委機關電子政務應用系統與網絡通信等基礎設施建設和運行維護;承擔國家衛生計生委官方網站等信息系統建設、運維與管理;承擔相關信息安全與保密技術工作;為國家衛生計生委機關提供信息技術服務。
(七)健康卡管理處。
擬訂居民健康卡技術標準規范和管理制度;負責國家居民健康卡注冊管理中心日常工作,承擔密鑰、注冊管理系統建設和運行維護;負責產品檢測備案及質量監管;組織編制跨區域、跨系統應用方案并實施;對各地開展居民健康卡業務提供技術咨詢服務。
(八)藥物信息管理處。
承擔國家藥品供應保障綜合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運行;牽頭國家藥管平臺與省級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的聯通與數據交換;組織開展藥品供應保障的監測評估與專題研究。
(九)財務處。
負責中心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會計核算和收支管理;負責資金管理;參與中心重大經濟政策的制定和決策;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中心資產財務管理。
三、人員編制
國家衛生計生委統計信息中心財政補助編制5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正副職領導職數19名。
四、附則
本規定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事司負責解釋,其調整由國家衛生計生委人事司按規定程序辦理。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