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計委發補充通知:督促11月開標,禁止二次議價!
日期:2015/10/22
導讀:國家衛計委對藥品集采工作的幾個問題作出補充通知核心內容:
1.重申11月中下旬要完成商務標開標,11月底前直接掛網藥品全部掛網;
2.試點城市與省級采購平臺時間上同步,對省級中標藥品不另行組織議價(二次議價);
3.杜絕并糾正醫院以各種形式要求供應商返點、返款等行為,違者要進行相應處罰(也就是禁止各種形式的二次議價);
4.要求各省采購平臺在10月底前完成與國管平臺的數據聯通。
今年7號文下發后,各省陸續推出了各自的藥品集中采購方案,特別是70號文要求各省在11月中下旬開標的要求,更是讓很多省份都加快了節奏。
但是正如點蒼鶴多次表達過的觀點,11月份要實現開標,從藥品招標項目的繁瑣程度和各省不同的情況來看,要按期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然而,國家衛計委下了決心,一定要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
據悉,近期國家衛計委藥政司向各省市衛計委分管招標的部門發文《關于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中幾個問題的補充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重申了這個不可能的任務要如期完成。
通知要求:招標采購的藥品,要在今年11月中下旬完成商務標開標。直接掛網的藥品,要在11月底前全部掛網,由醫院參考以往采購價格信息,按照量價掛鉤等原則與掛網企業議定成交價格。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和形式干預和限制通過資質審核的企業在省級藥品集采平臺上掛出價格(常用低價藥仍然執行日均費用標準)
此外,關于醫改試點城市的自行采購問題,提出試點城市藥品采購重在創新,不能走回頭路。要求與省級采購時間同步、價格聯動,并同時研究制定醫保支付、醫療服務價格、薪酬制度等綜合改革相關配套措施,形成政策合力。試點城市不另外建采購平臺,對省級新一輪招標采購中標企業的價格不另行組織議價。
目前醫改試點城市已有100個,涵蓋了除西藏以外的所有省市區,大約占全國地級以上城市的30%左右,每個省都有2-4個試點城市。國家允許試點城市在省級采購平臺上進行自行采購,采購價格不得高于省級采購價;如果明顯低于,省級價格將按試點城市價格進行調整。此之謂「價格的上下聯動」。
補充通知下發之前,很多省級藥品采購方案沒有進行細化要求,業界擔憂,如果試點城市和省級采購時間上不同步,一是會造成相互觀望影響進度,二是會相互參照價格,形成事實上的二次議價,而二次議價則是國家衛計委層面不允許的。
補充通知明確了兩者采購時間上的同步,且試點城市不得對中省標的企業另行議價。此舉對于理順采購方式大有裨益,大大消除了業界的擔憂和不必要的麻煩。
提到二次議價,很多地方有各種形式的表現形式,其中最常見的是醫院以各種名目要求供應商返點、返利,明折明扣、明折暗扣或暗折暗扣,令廣大藥企苦不堪言。
補充通知明確了要杜絕糾正這一類行為,對違規的醫院及其主要負責人要建立約談、問責制度,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責令其限期改正、降級撤職等處理。此舉雖然不敢輕言能杜絕二次議價行為,但有明文規定總比沒有任何機制強。
補充通知還要求10月底各省采購平臺與國家藥管平臺實現聯通,從新一輪的藥品集采開始,全面啟用國家衛計委編制的統一分類編碼和藥品基本數據庫(1.0版)。
屆時,全國的采購數據將匯集到國管平臺上,藥品價格及交易數據全面共享,信息不對稱的時代或將終結。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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