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招標要把醫藥行業帶到哪兒?
日期:2015/10/28
中國并不存在一個健全成熟的醫藥市場,不會因為藥品質優價廉而大賣,患者不擁有藥品的選擇權,而擁有處方權的醫生雖然能夠在有限(能夠進入醫院的藥品)的藥品中選擇,但是被太多的因素影響和左右,而能夠決定醫藥市場的還是政府。過去的二十年中,國家發改委掌握了藥品的定價權而在醫藥市場中起作舉足輕重的作用,衛生部門的招標也至關重要,雖然人社部是否在醫保中報銷、國家藥監局是否許可藥品進入市場也參與了醫藥市場,但這兩個部門只是在藥品初進入市場起作用。2015年國家發改委放棄了藥品定價后,價格形成和認定只有通過招標來實現,衛計委一家獨大,決定了醫藥市場的起落方向。
我們來看看發改委退出藥品定價后的影響以及衛計委招標政策是怎么銜接的。發改委把化學藥品定價分成了四類,一是原研和專利價格,這是跨國公司的專屬,這些價格保證了跨國外企在華的利益,包括專利期內價格和所謂專利期后的原研藥品的價格,另一方面也因為價格超高甚至超過了很多周邊國家的價格而飽受詬病,這部分在各省招標的征求意見稿中均給予了較高的單獨質量層次,衛計委認可承接了發改委的政策,但在過去發改委的歷次調價中,原研和專利價格大約每次有百分之十的降價,各省的征求意見中并沒有降價要求的條款,更多強調的是左右聯動的參考最低價,因此原研專利定價應該是本次定價職能變化的受益者。
二是單獨定價,這部分是國內企業因為藥品質量或首仿等因素獲得的單獨定價,一般高于國內企業的普通定價低于原研價格,這些價格一方面扶持和鼓勵了國產藥品優質優價,另一方面對原研專利藥品起了平衡和制約的作用。從各省的征求意見中均沒有看到對這部分藥品有任何交代,猜想一方面是衛計委不愿認可以前發改委的工作,另一方各省沒有能力或不愿對這部分藥品進行評價。但這部分藥品往往占據較大的市場份額,一旦不認可這些藥品的單獨定價資格將會重新洗牌劃分市場,也失去了國產藥品通過提升質量得到市場回報的渠道。最后在正式文件中是否能夠得到體現我們將拭目以待。
第三類是由于不適用差比價規則而單列的藥品價格,如包裝的不同,適應癥不同不適用差比價規則而取得的單列定價,這部分單列定價在小部分省份如江西貴州陜西等省份的征求意見得到體現,但很難想象不同包裝(如預混針),高硼玻璃瓶能和能和普通包裝在一起PK價格。也不能理解不同適應癥,尤其是用藥劑量不同的藥品能夠在一起適用差比價,如小劑量的阿司匹林25mg和400mg的阿司匹林,雌激素補充的2mg甲羥孕酮和治療腫瘤的250mg如果不單列分組如何適用差比價。
第四類是普通藥品,這部分藥品會充分競爭價格,尤其是左右聯動會不斷降低價格。
衛計委的70號文以及各省的還推出了一些新政,通過一致性評價的藥品獲得優待,但這條目前是落空的,因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一個藥品被藥監局認定是通過了一致性評價,一致性評價工作三年過去了,藥監局連參比制劑都沒認定,出口服制劑一致性評價結果要數年以后了,而國內企業注冊時和原研企業的生物等效性試驗還不被承認,明顯簡單的注射液一致性評價能夠說明國產和進口藥一樣的反而根本就不被提及,難怪飽受坊間質疑,甚至有人認為這是原研企業設定和推動的陷阱,讓國內企業說不清道不明,最好一直陷于產業的低端。
70號文中專門提到了新藥創制重大專項的藥品會受到優待,但這些藥品基本都是創新藥,面世也得數年以后,數年招標也輪不到這些藥品,同樣也是空有這條規定。
部分省的征求意見稿將首仿放在了較高的質量層次,但各省首仿認定的標準不一樣,何況首仿是一個時間先后的概念,并不反應藥品的質量。還有將省質量獎也列在較高質量層次,然后省質量獎并不是藥學意義上的產品質量。這些和衛計委70號文質量優先不是一回事。并沒有對藥品的質量作出認定并分別給予相應的政策,而是隨意并不切合實際劃線,業內人士認為,在新舊價格形成系統交替、面對決定中國醫藥市場格局和走向的關鍵時刻,還是應該慎重出臺新政,先承接以前的政策,然后再逐步按照質量優先價格合理的原則進行改革。
信息來源:醫藥信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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