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批醫保中標結果發布:禁止二次議價,將啟動價格動態調整
日期:2015/10/29
關于公布上海市二、三級醫療機構醫保目錄藥品(第二批)集中招標采購中標結果的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辦)、衛生計生委、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根據2014年11月12日發布的《上海市二、三級醫療機構醫保目錄藥品(第二批)集中招標采購文件》(SH-YP2014-1),本市對《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10年版)》(以下簡稱醫保目錄)中除抗微生物藥物、抗腫瘤藥物和神經系統用藥物外的其他藥品,以及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的血液濾過置換液進行了集中招標采購,依照規定的招標程序確定了中標結果,現予以公布。中標藥品目錄可從“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www.smpaa.cn)上下載。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藥品中標結果的有效期為:自本次中標結果執行日起,至同品種藥品下一輪集中招標采購的中標結果執行日止。
二、政府舉辦的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從本次中標結果中選擇采購。對本次招標采購范圍內的品種,自本次中標結果執行日起,原2008年、2009年及2010年集中招標采購(非基層中標的)的中標結果自然終止。
三、根據《關于印發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發改價格〔2015〕904號)文件的相關要求,市物價局不再統一制定公布中標藥品的最高零售價。政府舉辦的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應按實際采購價格順加不超過規定的加價率銷售, 華山醫院北院、第六人民醫院東院、仁濟醫院南院、瑞金醫院北院應按本市公立醫院改革的有關規定實行零差率銷售。
四、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文件的相關要求,中標藥品可由中標生產企業直接配送或委托有配送能力的藥品經營企業配送到指定醫院。各區縣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各醫療機構不得進行二次議價、變相壓價和返利,不得與企業簽訂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補充性條款和協議,不得要求企業提供申報資料,不得向企業收取任何名義的費用。
五、本次招標目錄中“A型肉毒抗毒素注射劑”等280個西藥品種(劑型)及“桂枝顆粒”等404個中成藥品種無企業投(中)標,政府舉辦的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擅自采購。對無企業投(中)標品種,如臨床必需,請二、三級醫療衛生機構及時與藥品招標采購機構聯系。
六、國家實行特殊管理的醫療毒性藥品、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放射藥品;低價藥品,部分復合西藥,兒童用藥,氯化鈉注射劑、葡萄糖注射劑、葡萄糖氯化鈉注射劑、本市已實行掛網采購的臨床緊缺藥品、中藥飲片;免費治療的傳染病和寄生蟲病用藥不納入本次集中招標采購范圍,仍按現有規定采購。
七、本次中標結果執行后,工作機構將適時開展中標藥品動態調整工作。相關通知及實施細則將于近期在“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www.smpaa.cn)上公布。
八、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上海市藥品招標采購相關規定執行。
本次中標結果自2015年11月11日起執行。
特此通知,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5年10月28日
關于保證部分臨床必需藥品供應的有關事項通知
各區縣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醫保辦)、衛生計生委、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醫保定點醫藥機構、各藥品生產經營企業:
上海市二、三級醫療機構醫保目錄藥品(第二批)集中招標采購目錄中“A型肉毒抗毒素注射劑”等280個西藥品種(劑型)及“桂枝顆粒”等404個中成藥品種無企業投(中)標,經市衛計委征求醫療機構意見,其中有部分屬于臨床必需藥品(具體名單見附件)。為保證臨床用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嗜酸乳桿菌口服常釋劑型”等13個品種,各醫療機構如有需求請及時向藥品招標采購機構聯系提出書面申請(醫院蓋章),進行備案采購。備案采購只允許采購原本市已中標或已掛網的藥品,采購價格按照原中標價或掛網價執行。
二、“A型肉毒抗毒素注射劑”、“促皮質素注射劑”、“地高辛口服液體劑”及“苯甲酸雌二醇注射劑”等4個品種,根據《中華醫學會、中國醫師協會關于公布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急(搶)救藥品直接掛網采購示范藥品(化學藥品和生物制品部分)遴選原則和示范藥品的通告》,實行掛網采購,企業可于即日起在“上海陽光醫藥采購網” (www.smpaa.cn)上進行申報。
三、藥品招標采購機構聯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虹口區黃渡路74號虹鷹大樓706室
電話:021-56637776;021-56321192
傳真:021-56472262
附件:部分臨床必需藥品匯總表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5年10月28日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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