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項中醫藥國家標準發布 12月1日起實施
日期:2015/11/2
10月29日,國家標準委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發布《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和《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三項中醫藥國家標準,此舉標志著我國將實施統一的中藥、中藥方劑、中藥供應鏈編碼體系。據悉,這三項標準將于12月1日起實施。
標準推動中藥方劑實現“一名、一方、一物、一碼”
據介紹,三項標準的發布實施將推動全國實現中藥方劑、中藥名稱、品種及其規格“一名、一方、一物、一碼”,“以方統藥”,可以有效避免“同方異名”、“異方同名”、“同物異名”、“異物同名”的混淆現象,防止中藥材、中藥飲片以假充真、以劣充優,使魚目混珠的中醫藥市場得到凈化。《中藥方劑編碼規則及編碼》規定了中藥方劑的分類與代碼結構,并對1089首中藥方劑提供了分類編碼,適用于中藥方劑的臨床用藥、科研教學、統計和監督管理,以及中藥方劑、中藥處方、電子處方、電子病歷、中醫病歷等工作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和互聯互通。
《中藥編碼規則及編碼》規定了中藥的編碼規則,適用于中藥材、草藥、中藥飲片、中藥配方顆粒、中藥超微飲片、中藥超微配方顆粒的分類編碼,還可以用于中藥的生產、經營、采購、儲藏、養護、科研教學、監督管理、中藥供應鏈(物流)、統計的信息處理、信息交換與互聯互通。
《中藥在供應鏈管理中的編碼與表示》規定了中藥產品貿易、項目、產地、單位、等級、生產日期,批次號、系列號、數量等產品標識內容信息的編碼與表示,適用于中藥供應鏈管理、監督管理流程中的信息處理和中藥物流、資金流、信息流的交換、處理和互聯互通,目的是打造貿易公平、公正、透明的平臺。
信息來源:朗信醫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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