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藥品招標正式啟動:八大要點解讀
日期:2015/11/5
關于印發《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
蘇衛藥政〔2015〕7號
各市、縣(市、區)衛生計生委(衛生局),委直屬醫療機構,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已經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衛生計生委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要點
采購目錄
醫療衛生機構使用的所有藥品(不含中藥飲片)均應通過省采購平臺采購。本次集中采購目錄分為以下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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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大的藥品目錄(2014年度全省采購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產品涉及的通用名下的劑型、規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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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低價藥品目錄(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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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急(搶)救藥品集中采購目錄(2015年版)、急(搶)救藥品直接掛網采購示范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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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直接掛網采購示范藥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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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量小的藥品目錄(2014年度全省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下的產品涉及的通用名下的劑型、規格)。
根據臨床用藥實際需要和企業投標情況可對目錄進行調整。
國家定點生產藥品按照國家規定方式采購。納入國家談判采購的藥品,執行國家談判價格。基礎大容量注射液不納入本次藥品集中采購。
藥品集中采購目錄按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劃分,以藥品生產批件和質量標準為依據,將適應癥和功能療效類似藥品優化組合和歸并。
采購方式
一、競價采購
對采購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經評審分組有3家及以上企業生產的藥品,采取雙信封制競價采購。
二、議價采購
對采購金額500萬元及以上的通用名獨家生產、只有1家或2家企業投標的藥品經過網上價格談判方式確定入圍。
三、限價掛網采購
對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下的藥品,經過經濟技術標評審入圍后,實行限價掛網。對低價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按照國家規定限價掛網。
四、直接掛網采購
對急(搶)救類藥品、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實行直接掛網。
五、備選采購
對未入圍的特殊藥品,根據臨床需求,經評審委員會組織專家研究后,確定備選入圍產品,供醫療衛生機構價格談判。
六、詢價采購
通過以上方式均未能采購到的藥品,經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由省藥采中心尋找替代產品重新采購,或者納入短缺藥品目錄,進行定點儲備供應。對本采購周期內不能繼續供貨的產品,省藥采中心組織原經濟技術標入圍企業進行詢價采購,最低價入圍。
七、備案采購
對未進行集中采購的藥品和集中采購后新批準上市的藥品,因臨床確需,可進行備案采購。
采購上限價依據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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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采購平臺上的藥品供應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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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計生委信息平臺公布的2011年以來全國各省(區、市)采購中標價格,以及我省采集到的近期外省的中標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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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二級以上醫療機構使用藥品的實際采購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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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價局提供的藥店藥品零售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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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藥品2014年以來的含稅口岸價格。
采購上限價制定原則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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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每家投標企業的產品,依據上述來源中的最低價,分別制定上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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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藥品按含稅口岸價格加合理差率進行價格比較,同時考慮人民幣匯率變動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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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通用名不同劑型、規格、包材的藥品上限價原則上需符合差比價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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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低價藥品目錄》中的藥品以化學藥日均費用不超過3元、中成藥日均費用不超過5元的零售價格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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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述原則產生上限價后,由省藥采中心組織專家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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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采集到價格的產品,由省藥采中心組織專家制定上限價。
采購上限價只對本投標企業公布,供企業報價時參考。
投標與報價
2013年以來被國家衛生計生委一次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或兩次列入其他不良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集中采購活動。被我省衛生計生委一次或被外省兩次列入商業賄賂不良記錄或其他不良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集中采購活動。國家或我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質量公告中,企業有生產假藥記錄,或有其它嚴重違規記錄的,不得參與本次集中采購活動。
2013年以來國家和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發布的質量公告中,生產環節抽樣檢驗不合格的產品,不得參與本次集中采購活動。
同企業同通用名同評審分組藥品之間,不得出現劑型、規格、包裝之間的投標報價倒掛,如有倒掛將作就低調平處理。報價高于上限價視為無效報價。
評審分組
對集中采購藥品分為以下四個評審組進行評審:
第一組:保護期內的專利藥品(化合物專利、藥物組合物專利、天然藥物提取物專利、微生物及其代謝物專利),獲得國家級獎項的藥品,藥品注冊分類第一類新藥(監測期內),國家中藥保密處方,中藥一級保護品種。
第二組:不在保護期內的專利藥品,首次仿制專利的藥品,通過質量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品,藥品注冊分類第二類新藥(監測期內)。
第三組:《2014年中國醫藥統計年報》中《醫藥工業企業主營業務收入排序》排名前100位企業生產的藥品及2014年度在江蘇省醫療機構網上集中采購金額排名前100位企業生產的藥品。
第四組:其他通過GMP認證企業生產的藥品。
同一品種同時滿足多個分組條件的,按以上順序依次予以劃分。
評審方法
(一)競價采購藥品評審
對競價采購藥品采取雙信封制評審。
1、經濟技術標評審
經濟技術標分值共100分,其中客觀指標分值80分,主觀指標分值20分,得分保留小數點后四位。經濟技術標得分最高的產品直接進入議價評審,其他產品依據評審分組得分高低,確定進入商務標評審的產品,并進行公示。如出現經濟技術標評審得分相同、名次并列入圍的末位產品,則同時入圍。
經濟技術評審入圍規則:
響應產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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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技術標入圍產品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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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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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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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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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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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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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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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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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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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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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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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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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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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商務標評審
根據評審分組的入圍規則,按企業報價由低到高的順序依次確定擬入圍產品。如出現報價相同的,則取經濟技術標得分高的入圍。如經濟技術標得分也相同,則同時入圍。各評審分組入圍產品規則如下表:
經濟技術標入圍產品(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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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標評審入圍產品數(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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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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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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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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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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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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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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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通用名、同劑型、同規格而有多個評審分組產品的,原則上下一個評審分組不得高于上一個評審分組產品的最低價格;如出現倒掛,則擬入圍產品價格作就低調平處理或廢標。
同一評審分組中,不同劑型的產品由評審委員會參考差比價規則制定具體評審辦法。
(二)議價采購藥品評審
對議價采購藥品按議價規則(具體規則另行制定)進行評審。對通用名下有其他劑型、規格通過競價采購方式入圍,且符合差比價規則的議價產品,按入圍產品的平均價作調平處理或廢標。
(三)限價掛網采購藥品評審
對采購金額500萬元以下的藥品,投標企業及產品資質審核合格后,進行經濟技術評審。響應產品數小于等于2個的全部入圍,其他依照競價采購藥品經濟技術評審入圍規則入圍。入圍后,以報價不高于采購上限價掛網。對低價藥品目錄中的藥品,投標企業及產品資質審核合格后,以價格部門確定的低價藥品費用標準為依據,由企業根據生產成本和市場供求情況進行報價,符合規定的,按企業報價掛網。
(四)直接掛網采購藥品評審
對采購量大或采購金額較高的品種,依據各省(市)中標價等因素不定期調整其入圍價格。
對限價掛網采購藥品,若年度采購金額達500萬元及以上,下一年度按競價采購方式重新評審,確定入圍。
二次價格談判
市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在省級評審入圍結果公布后的15個工作日內,組織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下與入圍企業進行價格談判。省(部)屬醫療機構參加當地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組織的價格談判。
價格談判應在啟動談判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
對同一評審分組產品以省轄市為單位,醫療衛生機構最多選擇2家,其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必須選擇1家報價最低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保持用藥上的銜接。
市級談判確認產品價格不得高于省級入圍價格,下一個評審分組的產品價格不得高于上一個評審分組的產品價格。原則上同一省轄市相同企業相同產品的價格保持一致。
采購與配送
配送關系一旦確認,在采購周期內原則上不得變更。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必須按規定比例配備使用基本藥物,在規定時間內編制采購訂單,通過采購平臺采購成交確認的藥品,與生產經營企業簽署《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不得采購入圍目錄外的產品,不得與企業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的其他協議,也不得進行“二次議價”,牟取不正當利益。對違反規定的人員,予以嚴肅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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