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解讀
日期:2015/11/7
近日,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5部門聯合印發《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控費意見》)。
近年來,隨著社會經濟發展,我國居民消費結構升級、人口老齡化加快、疾病模式轉變,加之基本醫療衛生制度不斷完善,醫療技術水平不斷提高,群眾的醫療服務需求得到釋放,我國醫療衛生事業進入快速發展階段,醫療費用上漲較快。
同時,醫藥費用結構和增長情況也存在一定的不合理因素,包括城市公立醫院的費用在醫藥費用總量中占比較大,醫療服務量尤其是住院服務量增長較快,藥品、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和醫用耗材收入占比較高等。
為切實減輕群眾看病就醫負擔,確保醫保基金可持續,增強深化醫改的綜合成效,有必要從國家層面出臺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指導性文件。
《控費意見》提出,費用控制的總體目標是將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和任務,統籌謀劃,綜合施策,強化規范醫療、完善醫保、改革醫藥等政策聯動,推動實現醫療費用增長與經濟社會發展、醫保基金運行和群眾承受能力相協調,切實維護群眾健康權益,減輕群眾就醫負擔,促進醫療行業健康發展。
并提出了費用控制的階段性目標,即到2016年上半年,各地結合實際合理確定并量化區域醫療費用增長幅度,定期公示主要監測指標,初步建立公立醫院醫療費用監測體系,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勢頭得到初步遏制。
到2017年底,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考核機制逐步建立健全,參保患者醫療費用中個人支出占比逐步降低,居民看病就醫負擔進一步減輕。
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增長是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也是醫改各項措施落實到位的重要體現,涉及政策配套、部門配合。文件的總體思路:
一是以問題為導向,抓住關鍵環節,綜合施策。強調醫保、醫療、醫藥領域各項改革措施的相互銜接,注重醫院內控管理的同時,增強控費工作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
二是因地制宜,分類要求。對部分可控的關鍵指標作出明確量化要求;對于監測指標從國家層面強調導向性要求,不設統一量化要求,由各地結合醫療機構功能定位、服務量變化合理確定調控指標。
三是注重監測,強化考核。要求健全醫療費用的監測、排序和公開制度,將費用控制目標與公立醫院投入與發展、院長和醫務人員績效考核等掛鉤。
《控費意見》提出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主要措施是什么?
《控費意見》在綜合控制措施上,共提出8個方面的具體要求,主要包括:
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重點加強對用藥、耗材、大型醫學檢查等行為的監管;
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提高內部運行效率;
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嚴格控制建設標準;
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完善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實施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
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規范診療行為的內在激勵機制;
破除以藥補醫,建立公立醫院科學的補償機制;
構建分級診療體系,提高醫療服務體系的整體效率;
實施全民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從源頭上控制醫療費用增長。
為加強醫療費用監測,便于量化比較費用控制情況,《控費意見》提出21個指標。
在費用變化方面,包括區域醫療費用增長、門診病人次均費用及增幅、住院病人人均醫藥費用及增幅、10種典型單病種例均費用等指標;
居民負擔情況方面,包括參保患者個人衛生支出比例、醫保目錄外費用比例等指標;
醫療服務體系整體效率方面,包括城市三級綜合醫院普通門診就診人次占比、住院的人次人頭比、手術類型構成比等指標;
醫療機構收入結構方面,包括門診、住院收入占醫療收入的比重,藥品收入、檢查化驗收入、衛生材料收入等占醫療收入比重等指標;
運行管理效率方面,包括百元醫療收入消耗的衛生材料費用、平均住院日、管理費用率和資產負債率等指標,并明確提出指標的導向要求。
《控費意見》提出的各項政策措施如何才能得到有效落實?
為確保醫療費用控制工作取得實效,《控費意見》要求建立相應的考核問責機制,并強化組織實施。
一是加強費用監測,建立費用監測體系,定期對費用控制情況進行排序、公示。
二是建立掛鉤機制,將費用控制情況與公立醫院基建投入、設備購置投入、重點學(專)科建設投入、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等掛鉤;與公立醫院等級評審準入、新增床位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審批等掛鉤;與所屬公立醫院目標管理、院長年度績效考核和院長任期考核范圍掛鉤;與醫務人員的評優、評先、晉升、聘用、績效工資分配等績效考核評價掛鉤。
三是要求各地把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作為深化醫改的重要目標,結合實際情況,研究制訂本地區的具體實施方案,相關部門統籌推進綜合改革,形成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過快上漲的長效機制。
信息來源:健康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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