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颶風行動:重罰過票公司,自然人移送公安!
日期:2015/11/10
來源:陜西網 作者:南楠、張偉峰
11月5日,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了全省開展“颶風行動”以來行動成果,并通報公布9例中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重大案件。
截止九月底,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立案查處各類食品藥品案件10387起,結案9504起,搗毀食品藥品違法窩點82個,停業整頓418家。移送公安部門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案件202起,并配合公安機關抓獲犯罪嫌疑人123人。
一、渭南醫藥集團等12家單位向個人提供藥品經營資質,套購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案。
案情簡介:2014年5月至今,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安康市天辰醫藥有限公司、富平縣藥材公司、陜西德源藥品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陜西省國泰醫藥采購供應站、陜西金瑞藥業有限公司、陜西民健醫藥有限責任公司、陜西秦康藥業有限公司、陜西盛美藥業有限公司、陜西通達醫藥有限公司、渭南醫藥集團有限公司、西安晨風化工醫藥有限公司、陜西中大康成醫藥有限公司等12家單位向個人提供藥品經營資質,套購藥品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案。
依據《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三十六條、《藥品管理法》第八十二條和《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對上述企業處以50000元的罰款。對調查中發現的汪某、李某等9人利用醫藥公司資質涉嫌違法購銷復方磷酸可待因口服液(糖漿)的行為,已構成《刑法》第225條非法經營罪追訴標準,2015年1月12日移送公安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二、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微整形藥械案件。
案情簡介:2015年6月,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稽查分局會同西安市公安局食品藥品犯罪偵查支隊聯合破獲一起生產、經營假冒微整形藥械案件。該案打掉非法生產、存儲和銷售的美容整形黑窩點和庫房9個,抓獲涉案嫌疑人10名,查獲非法美容產品(以非法藥品和醫療器械統計)16種,涉案產品價值500余萬元,累計交易金額3000余萬元。
目前,該案仍在繼續深挖線索,進一步擴大戰果;并已通過公安部向全國13個涉案省市發起集群戰役線索。
三、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西安自力中藥集團有限公司涉嫌從不具備資質單位購進人工牛黃案。
案情簡介:2015年初,西安市局根據省局轉辦“西安自力中藥集團公司涉嫌從不具備資質單位購進人工牛黃線索”(轉辦單編號:〔2015〕42號),對該單位進行了調查。
經查,西安自力中藥集團有限公司涉嫌從不具備資質單位購進人工牛黃,該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條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八十條規定處罰,根據《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械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試行)》的規定,對該企業處以責令改正,沒收違法購進的藥品人工牛黃554.79g,并處違法購進藥品貨值三倍罰款6960元的行政處罰。
四、西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的陜西秦康藥業有限公司涉嫌出租出借證照案。
案情簡介:2015年2月4日,西安市局根據省局稽查局轉辦文件,群眾舉報稱陜西秦康藥業有限公司采取體外循環等方式掛靠經營藥品。2月11日辦案人員依法對陜西秦康藥業有限公司進行了執法檢查。
經查,該公司存在直接從生產企業發貨到銷售企業、異地驗收;將公司資質提供給個人用于藥品購銷;出租出借證照等違法違規行為,違反了《藥品管理法》第十七條、《藥品流通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四條和GSP有關規定,依據《陜西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械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對其給予警告,并處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五、銅川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山東英格曼商貿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案。
案情簡介:2015年1月,根據銅川市公安部門轉辦,銅川市局對該企業進行了檢查,發現該企業未取得《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擅自經營第三類醫療器械,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銅川市局對該企業處以責令停止經營活動;沒收違法所得70009.44元;處以違法所得70009.44元的三倍罰款,即210028.32元,罰沒款共計280037.76元的行政處罰。
六、延安市吳起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吳起縣人民醫院使用超過保質期醫療器械案。
案情簡介:2015年6月15日,縣局在監督執法檢查中發現吳起縣人民醫院使用的部分醫療器械超過保質期,貨值金額8820元。根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第四十條之規定,對該單位處以沒收過期醫療器械21桶,30公斤,并處罰款4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七、漢中市食品藥品稽查支隊查處無證經營藥品人血白蛋白案。
案情簡介:2014年12月10日,根據群眾舉報,反映王某無證經營藥品人血白蛋白。根據舉報人提供的線索,執法人員通過蹲點、暗訪,聯合公安機關當場將無證銷售人血白蛋白的王某控制,并對其住所突擊檢查,發現標示山西康寶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蓉生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 “人血白蛋白”47瓶,手工填寫的銷售人血白蛋白《出庫單》2份、《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復印件27份,現場查獲的人血白蛋白涉案貨值金額28300元。根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條規定,對王某處以沒收違法銷售的藥品人血白蛋白47瓶,沒收違法所得2800元,處罰款59400元;
八、漢中市留壩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陜西天谷天翔藥業有限公司違法違規生產經營中藥飲片案。
案情簡介:2015年5月7日省局對陜西天谷天翔藥業有限公司進行了飛行檢查,現場檢查發現出庫單中顯示天麻蜜制片(兩種規格)193及18盒、新包裝西洋參蜜制片160盒、新包裝西洋參蜜制罐26盒,西洋參蜜制片9盒、其生產日期在該企業GMP證書失效期期間,且無生產工藝規程、生產記錄、檢驗記錄、無執行標準;出庫單中顯示三七粉(500g)3袋、三七粉(100g)1袋、西洋參微粉(100g)4袋均不符合《藥品生產許可證》核準生產范圍,且無生產工藝規程、生產記錄、檢驗記錄。
2015年5月29日省局將此案移交漢中市局查處,漢中市留壩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發現,該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條、第七十五條、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對當事人作出處以沒收粉碎中藥飲片的違法所得人民幣868元;沒收違法生產的蜜天麻2盒、西洋參蜜制片7盒、西洋參片2盒;沒收違法生產的中藥飲片所得人民幣15419元,并處貨值金額一倍的罰款人民幣15419元,共計罰沒款人民幣31706元的行政處罰。
九、 商洛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查處商南縣康健氧氣有限公司生產銷售假藥醫用氧氣案。
案情簡介:自2012年1月以來,王海峰多次從外地購進醫用液態氧,在該公司進行生產、充裝成氣態醫用氧氣銷售。商洛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生產銷售假藥醫用氧氣案進行了調查,該案貨值金額達298萬元。根據行刑銜接相關規定,此案移交司法機關查處,2015年7月7日經商南縣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王海峰犯生產銷售假藥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20萬。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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