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提醒!狼真的來了,數讀五部委出臺醫療控費之具體措施
日期:2015/11/10
此前,坊間有數次傳聞相關部委即將出臺為了控制醫療費用的重點監控藥物清單,多個大牛品種位列其中,但均被相關企業強力否認,認為是“狼來了”的謠言。11月6日,國家衛計委、發改委、財政部、人社部以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等5部委首次對此問題的高調表態——嚴控!11月6日,以國家衛計委牽頭5部委聯合發布文件——《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控費意見》),這是首次5部委關于此問題的高調表態,預示著醫療費用控制的重點領域及具體措施將會成為下一階段業界最熱的焦點。此外,萬金油似的“中國式神藥”的黃金時代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臉譜君特在此為各位數字解讀其中重點信息。
在此次《控費意見》出臺之前,業界曾經多次流傳著“XX地區公立醫院對輔助藥物控制清單”,但均未獲證實;與之相呼應的是,安徽云南北京江蘇等地開始嚴控輔助用藥,將數十個品種納入被監控目錄。
事實上,在過去多年各地控制使用輔助用藥曾屢有零星舉措,但收效甚微。此次《控費意見》嚴控使用規模之大,范圍之廣,卻是有史以來第一次。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根據《控費意見》提出的具體措施,要轉變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建立公立醫院科學的補償機制,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而今年5月國務院發布的醫改試點指導意見中提出,今年的100個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的藥占比必須下降到30%以下。此外,《控費意見》還要求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提高內部運行效率,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未來公立醫院從藥品、檢查、耗材中獲利的空間將再被壓縮。《控費意見》中規定了21項主要監測指標,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費用指標監測情況,按地區、按醫療機構進行排序,每年定期按規定公示排序結果,國家衛生計生委定期公布主要監測指標各省(區、市)排序情況。而從本次控費的監測指標來看,控費不分醫保內還是醫保外,關鍵是費用總量和增速。
《關于控制公立醫院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若干意見》重點節選(一)規范醫務人員診療行為。推行臨床路徑管理,采取處方負面清單管理,落實處方點評、抗生素使用、輔助用藥、耗材使用管理等制度。加強中藥飲片合理應用監管,建立中藥飲片處方專項點評制度,促進合理用藥。建立對輔助用藥、醫院超常使用的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等的跟蹤監控制度,明確需要重點監控的藥品品規數,建立健全以基本藥物為重點的臨床用藥綜合評價體系。嚴格執行醫療機構明碼標價和醫藥費用明晰清單制度。建立符合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人事薪酬制度。嚴禁給醫務人員設定創收指標,醫務人員個人薪酬不得與醫院的藥品、耗材、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等業務收入掛鉤。(二)強化醫療機構內控制度。加強預算約束,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或政府辦醫機構要根據行業發展規劃和醫療費用控制目標,對醫院預算進行審核。強化公立醫院成本核算,探索建立醫療機構成本信息庫。加強信息技術手段的運用,提高公立醫院病案、臨床路徑、藥品、耗材、費用審核、財務和預算等方面的精細化管理水平,控制不必要的費用支出。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三)嚴格控制公立醫院規模。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2015—2020年)的通知》(國辦發〔2015〕14號)要求以及省級衛生資源配置標準和醫療機構設置規劃,合理把控公立醫院床位規模,嚴禁擅自增設床位。嚴格實施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加強使用評價和監督管理。嚴禁公立醫院舉債建設,嚴格控制建設標準。(四)降低藥品耗材虛高價格。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實行藥品分類采購。對臨床用量大、采購金額高、多家企業生產的基本藥物和非專利藥品,發揮省級集中批量采購優勢,由省級藥品采購機構采取雙信封制公開招標采購。對部分專利藥品、獨家生產藥品,建立公開透明、多方參與的價格談判機制。加強對藥品價格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實施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鼓勵采購國產高值醫用耗材。嚴厲查處藥品耗材購銷領域商業賄賂行為。(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對統籌區域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及其所有病種全面實行支付方式改革。強化醫保基金收支預算,建立以按病種付費為主,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復合型付費方式,逐步減少按項目付費。鼓勵推行按疾病診斷相關組(DRGs)付費方式。完善并落實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動態調整支付標準,強化質量監管。充分發揮各類醫療保險對醫療服務行為和費用的調控引導與監督制約作用。在規范日間手術和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的基礎上,逐步擴大納入醫保支付的日間手術和醫療機構中藥制劑、針灸、治療性推拿等中醫非藥物診療技術范圍。對高額藥品和耗材進入醫保目錄庫進行嚴格的經濟學評價及審查。綜合考慮醫療服務質量安全、基本醫療需求等因素制定臨床路徑,加快推進臨床路徑管理。到2015年底,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地區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蓋區域內所有公立醫院,實施臨床路徑管理的病例數達到公立醫院出院病例數的30%,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不少于100個。(六)轉變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破除以藥補醫機制,理順醫療服務價格,降低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治療價格,合理調整提升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堅持“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則,通過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和加強成本控制,留出空間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切實落實政府對公立醫療機構各項投入政策,保證醫保基金按規定及時足額結算,促進醫療費用結構合理化。公立醫院藥品收入占醫療收入比重逐年下降,力爭到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下降到30%左右。(七)構建分級診療體系。優化醫療資源結構和布局,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高基層服務能力,合理確定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完善分工協作機制。以患者為中心制定分級診療規范,綜合運用行政、醫保、價格等多種措施,推動建立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引導患者合理就醫,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和整體效益。在統一質量標準前提下,實行同級醫療機構醫學檢查檢驗結果互認。三級公立醫院要逐步減少和下沉普通門診服務,實現普通門診占比逐年降低。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不足及薄弱地區的中醫醫院應區別對待。(八)實施全民健康促進和健康管理。加強慢性疾病的預防控制工作,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重大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績效,實施全民健康促進戰略,從源頭上控制患病率和醫療費用增長。(一)加強醫療費用監測。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要以區域和機構醫療費用增長情況、醫療資源利用效率、醫療收入結構、醫療服務效率等為核心,以本意見明確的主要監測指標為基礎,建立醫療費用監測體系。各地要綜合考慮醫療費用的歷史情況、醫療服務需求、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及診療特點、物價變化、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科學測算,合理確定各級各類公立醫院醫療費用控制的年度和階段性目標。各地醫療費用監測體系要以信息化為基礎,建立本地區信息化監管平臺,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全面。(二)加強醫療費用排序和公開。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中醫藥管理部門根據費用指標監測情況,按地區、按醫療機構進行排序,每年定期按規定公示排序結果,加強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國家衛生計生委定期公布主要監測指標各省(區、市)排序情況。國家衛生計生委預算管理公立醫院和國家中醫藥局直屬管公立中醫醫院按照屬地化原則,納入當地醫療費用控制監測和公開范圍。公立醫療機構要落實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和費用公示制度。(三)嚴格實施考核問責。將控費目標實現情況與公立醫院基建投入、設備購置投入、重點學(專)科建設投入、財政撥款預算安排等掛鉤。對于控費目標排名靠前的醫院予以優先考慮,對于達不到控費目標的醫院,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部門根據情況核減或取消資金補助。將醫療費用控制作為公立醫院等級評審準入、新增床位審批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的重要依據。對未達到控費目標要求的公立醫院,暫停上述資格,經整改符合要求后再予啟動評審及審批新增床位、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等。將醫療費用控制工作納入對所屬公立醫院目標管理、院長年度績效考核和院長任期考核范圍,提高控費指標所占的考核權重,對未按照目標完成費用控制要求的院長,追究其相應的管理責任。
公立醫療機構要將合理診療行為作為對醫務人員績效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探索建立醫療服務信息化監管體系,把合理檢查、合理用藥的執行情況與醫務人員的評優、評先、晉升、聘用、績效工資分配等掛鉤,并納入醫療服務信息化監管體系統一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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