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12版基藥招標更正通知
日期:2013/11/5
1、凡參加本次投標的藥品為 2007、2008 及 2009 年上海市醫療機構藥品掛網采購已中標品種,可不提供藥品檢驗報告。
2、招標文件中,“35.中標價的動態調整”更正為“35. 在采購周期內,中標藥品在北京、天津、江蘇、浙江、廣東五省市的中標價發生變化,投標企業應將最新的五省市中標價送工作機構備案,工作機構將根據五省市中標價的變化情況對本市中標價進行動態調整。”
3、檢驗報告遞交截止時間為 2013 年 12月 6 日。 特此通知。
上海市醫藥集中招標采購事務管理所
2013年10月24日
浙公網安備 330212020006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