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業未能堅持誠實守信,依法經營。存在虛假欺騙行為。未按批準的許可內容從事藥品經營活動。超范圍經營麻黃草等
2.企業設置的倉庫與其經營規模不相適應;企業私設倉庫存放藥品,在核準的倉庫地址之外存放藥品,倉庫內沒有相應的倉儲設施設備;
3.藥品未按溫、濕度要求儲存于相應的庫房中。陰涼庫溫度不符合要求,藥品陰涼庫內,藥品與非藥品未分開存放。醫療用毒性藥品倉庫未配備符合國家規定的儲存設施。
4.冷鏈藥品在運輸過程中采取的保溫措施未能滿足藥品的溫度控制要求。
5.計算機管理系統未能實現部門之間、崗位之間的信息傳輸和數據共享。不符合經營全過程管理及質量控制要求。企業的計算機管理系統使用兩套賬,規避監管;企業使用的計算機軟件能隨意修改驗收單日期等信息。企業未按規定上傳電子監管品種的購銷存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