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務全面升級,虛開發票迎致命一擊!
日期:2015/12/3
來源:賽柏藍整理
近日,國稅總局發布《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經過一年多的試點后,稅務系統的新管理系統開始大規模推廣。
公告稱,除北京市、上海市、浙江省、深圳市外,其他地區已使用電子發票的增值稅納稅人,應于2015年12月31日前完成相關系統對接技術改造,2016年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其他開具電子發票的系統同時停止使用。
下面是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票樣)
劍指虛開發票
《中國稅務報》此前曾經對試點的新稅務系統進行過報道,報道中一些內容值得特別關注:
國家稅務總局貨物與勞務稅司負責人 :“形象地說,有了新系統以后,稅務機關能夠自動生成企業的賬本……相關信息通過電子底賬庫,都可以被稅務局掌握。新系統將成為打擊虛假發票的‘殺手锏’。”
票面全要素采集、實時上傳監控、增值稅納稅人全覆蓋……新系統最重要的變化幾乎都劍指一點——如何有效解決增值稅發票虛開問題。
“在國家稅務總局的整體構想中,借助新系統打擊利用假發票偷稅甚至腐敗的行為,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營造健康、公正的社會環境,是此次改革最為重要的意義。”國家稅務總局貨物與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
如何有效治理虛開發票?他拿出一張增值稅專用發票,向記者舉了個例子:“比如,不同于原來的系統只能采集七方面要素,新系統是全要素采集,包括了漢字名稱,這對打擊虛開增值稅發票的作用很大。”
“此舉很大程度上可以避免不法分子通過篡改商品名稱,開‘陰陽票’等方式虛開增值稅發票。”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處長鐘劍偉解釋說。
她告訴記者,由于能夠采集到票面上的漢字名稱,稅務機關可以通過電子底賬庫中的中文產品目錄將企業開票的商品名稱與企業的經營范圍進行關聯度分析,“如果兩者對不上,那就可能存在問題”。
與全要素采集在事前對虛開增值稅發票的防范不同,實時上傳和監控則是在事中對虛開增值稅發票進行防控。
上海市國稅局、地稅局貨物和勞務稅處周強告訴記者,在新系統中,納稅人在線的情況下,通過新系統開具發票后,發票明細數據將自動上傳給稅務機關,供其實時跟蹤比對。雖然離線情況下也能開票,卻有開票時限和開票總金額的限制。“一旦超出這個限額,出現異常,系統將立即停止他的開票功能。”
12天,抓住了虛開發票案
正是在上海的此次試點過程中,新系統充分顯示威力,讓稅務機關及時發現了一家虛開發票的企業。
這家位于浦東新區的企業,今年2月5日升級完成增值稅發票新系統。3月7日,企業辦理了法人變更,注冊資金為100萬元。3月11日,虛開了第一張增值稅發票。3月23日,這家企業的風控信息就被推送到管轄的浦東新區稅務局第37稅務所。
“這種情況,我們原來最早也要1個月才能知道。正是新系統推行之后的實時上傳功能,讓我們能在企業還準備有下一步動作時,及時發現風險點,及時采取行動。”第37稅務所所長王偉告訴記者。
從企業虛開第一張發票到發現風險點,稅務局僅用了12天。“新系統的作用非常明顯!前年我們所也發生過類似案件,事后3個月才發現。”王偉說。
近年來,醫藥行業一直是稅務部門嚴查的重點,今年我們也轉載過多次因為虛開增值稅發票而被罰款、老板被抓甚至被判刑的例子。
下面是一些案例:
2014年,審計署公布了已辦結的35起經濟案件和事項處理情況。遼寧一家醫藥公司在2010年至2011年期間,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價稅合計2.3億元,公司董事長王晶明等13人被判有期徒刑12年至1年不等。,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判處該公司及同案另5家企業罰金20萬至70萬不等,追回非法所得237萬余元。
今年5月份,甘肅省公安廳公布2014年我省破獲的兩起特大涉稅案件,這些案件共同特點就是假借醫藥企業名義虛開發票偷稅漏稅。13家醫藥公司虛開7億發票,老板被抓。
據皖西日報8月份報道,舒城縣法院判決了一起虛開增值稅發票牟利的案件。被告人吳某在沒有真實收購中藥材的情況下,以北京某醫藥有限公司為購貨單位,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30份。判處被告吳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48萬余元。
據《內蒙古日報》今年8月報道,一家醫藥公司因虛開發票被處以沒收違法所得55.8萬元,并處罰款121萬元。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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