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DA揭藥品注冊驚人黑幕!博濟、上海醫藥牽涉其中
日期:2015/12/10
記者發現,在CFDA當晚披露的“黑名單”中,一家創業板新丁博濟醫藥就牽涉其中。而另一家A股公司上海醫藥亦受波及。
我國藥品注冊申請黑幕的冰山一角正在被揭開。
一般而言,最終賣到患者手中的新藥產品,都要經過層層試驗把關,所有數據都符合相關標準才能面市。但人們很難想得到,負責把關的機構也會弄虛做假。
12月7日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在官網公布了自查核查的第二批結果,共計有14家藥企13個品種“被斃”。
CFDA直言,上述13個藥品注冊申請存在臨床試驗數據不真實和不完整的問題。因此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對上述13個藥品注冊申請不予批準。
值得一提的是,CFDA上述公告還曝光了有關藥品注冊申請的種種黑幕。
其中,作為醫藥研發外包服務的合同研究組織(ContractResearchOrganization,下稱CRO)也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所謂CRO就是承擔新藥研究開發某一部分工作的專門研究機構或公司。
記者發現,在CFDA當晚披露的“黑名單”中,一家創業板新丁——博濟醫藥(300404.SZ)就牽涉其中。而另一家A股公司上海醫藥(601607.SH)亦受波及。
CFDA當晚披露的公告表明,在深圳南方盈信制藥有限公司和合肥久諾醫藥科技有限公司申請的依普利酮片(受理號:CXHS1400017)和依普利酮膠囊(受理號:CXHS1400018)注冊申請中,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八醫院,生物樣本分析單位為廣州市精神病醫院,而合同研究組織都是博濟醫藥。
同樣,在無錫福祈制藥有限公司和廣東愛民藥業有限公司申請的氨酚曲馬多膠囊(受理號:CXHS1200035)藥品注冊中,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和生物樣本分析單位為廣州市精神病醫院,而合同研究組織亦為博濟醫藥。
公開信息顯示,今年4月24日登陸創業板的博濟醫藥,正是一家專業的CRO服務提供商,其主要為醫藥企業和其他新藥研發機構提供全方位的新藥研發外包服務。
該公司主營業務涵蓋新藥研發各個階段,包括臨床研究服務、臨床前研究服務、技術成果轉化服務、其他咨詢服務及臨床前自主研發等,其自稱是能提供全方位、一站式CRO服務的新型高新技術企業。
據CFDA當晚披露,依普利酮片和依普利酮膠囊的臨床試驗工作均由博濟醫藥托管。該項目臨床過程的主要環節均由該公司工作人員實施,如體格檢查、臨床過程觀察、采血、樣品處理、試驗用藥品交接及發放、血樣出入庫等。
不過,依普利酮片項目的研究者簽名表顯示:除了申請方主要研究者張某(本人否認參與該項目研究)及一名臨床觀察醫師程某,其他參加人員均為博濟醫藥的工作人員,而臨床觀察醫師對本試驗過程不了解,所有受試者試驗原始記錄卻由其簽名。
同時,大部分臨床試驗記錄顯示:臨床試驗給藥及采血記錄表、樣品出入庫登記表、試驗用藥品登記表、試驗用藥品領用登記表等均由博濟醫藥工作人員簽署。
此外,申請過程中,生物樣本接收記錄缺少樣本標識、數量、轉運方式和條件、樣本狀態等信息;貯存的生物樣本無領取、存入的原始記錄;生物樣本檢測原始實驗記錄中缺少每批次實驗條件和過程、實驗結果等信息的記錄;檢驗數據亦無法溯源;臨床試驗過程中原始記錄缺失;X線檢查數據不能溯源;圖譜文件名與對應血樣編號無關聯性;隱瞞棄用試驗數據和修改數據。
同樣,在氨酚曲馬多膠囊的注冊申請中,亦存在數據不可溯源、隱瞞棄用試驗數據、修改數據等諸多問題。
對此,一位資深業內人士直言,“此次藥品注冊自查核查暴露了行業公信力的缺失。出現的問題應該由制藥企業和CRO承擔主要責任。制藥企業自然是難辭其咎,但CRO究竟是‘幫兇’或‘罪魁禍首’呢,也要一查到底”。
該人士無奈地表示,現實情況是,中國的藥物臨床試驗真是太便宜了,兩個生物等效性一個大臨床,加起來才幾百萬而已。“這樣的低價格能出高質量的試驗結果嗎,我們不能不說藥物試驗數據質量的低下。”
當晚,CFDA還表示,將對四家醫療機構進行立案調查。
其中,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涉嫌弄虛造假行為被立案調查,其所承接的其他藥物臨床試驗數據也被延伸檢查,對相關合同研究組織也將延伸檢查。
此外,湖南泰格湘雅藥物研究有限公司由湖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案調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第一附屬醫院藥物臨床試驗數據涉嫌弄虛造假行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五八醫院的臨床試驗病房托管的違規行為,則移交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后勤部衛生部立案調查。
據前述公告披露,在常州制藥廠有限公司申請的阿司匹林緩釋片(受理號:CYHS1190075)臨床試驗數據中,申請人為常州制藥廠有限公司,藥物臨床試驗機構和生物樣本分析單位為蘇州大學附屬第二醫院,合同研究組織為上海凱銳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但其試驗用藥品不真實。試驗制劑和參比制劑均為試驗制劑,包裝規格為20片/板,參比制劑的市售包裝規格為24片/板,但現場留樣顯示參比制劑的包裝規格和藥片外觀與試驗制劑完全一致。
此外,其還存在選擇性使用數據的問題。2010年11月9日軌跡文件顯示,樣品13-Ⅱ-8-0(多次給藥穩態谷值)在同一批次內測試兩次,兩次數據差異較大,使用第二次測試數據,未說明原因;2010年11月7日軌跡文件顯示15號受試者血樣樣本測試中有15-I-1-0-2樣品的測試記錄,但數據未采用,且未見相關原始記錄。
值得注意的是,常州制藥廠有限公司是上海醫藥旗下核心企業常州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
上述造假行為還有哪些公司牽涉其中,博濟藥業IPO環節是否存在造假行為、上海醫藥還有沒有別的涉事品種,以及監管層對相關行為的處罰認定等諸多問題,記者都將繼續關注。
信息來源:醫藥信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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