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肖鳴:僅靠藥品零差率一個政策難達到降價使命
日期:2013/11/26
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長陳肖鳴在第七屆中國醫院院長年會關于“公立醫院直面藥品零差率改革”的講座中,明確指出:藥品零差率政策是實現醫藥分開的步驟之一,但改革的關鍵在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財政投入必須同步到位。只有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公立醫院改革才有可能成功。
藥品差價能解決藥價虛高零的問題嗎?
2000年國務院出臺的《關于城鎮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指導意見》指出,醫藥應“分開核算、分別管理、統一上交、合理返還”目的是為了建立藥品流通的競爭機制,切斷醫院、醫務人員與藥品營銷商之間的經濟利益關系。
對此,溫州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院長陳肖鳴指出,現階段實施藥品零差率政策是實現醫藥分開的步驟之一,但改革的關鍵在于醫療服務價格調整、醫保支付和財政投入必須同步到位。
陳肖鳴院長表示,藥價虛高的核心是定價。藥品集中招標沒有發揮藥品利益相關者之一是醫院控制藥品價格的作用。
如果說集中招標代表了政府和群眾的利益,那么醫院也是利害相關的另一方,理應有參加招標和談判的權力。然而,現階段醫院不僅沒有權利,反而還承擔了藥品不正之風的責任,成為受害的一方。即便實現藥品零差率以后,醫院也依然沒有權利,更加沒有動力。
真正能使藥價下降的是醫院,而醫院的動力在哪里呢?目前陳肖鳴認為實行省級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制度的問題有:
1.盤子太大,造成壓價困難。
2.藥價虛高,加劇看病貴,政府和群眾負擔加重。
3.藥價預留空間過大,商業賄賂難以控制。
4.一些臨床必需、價格低廉的藥品出現短缺。
5.部分藥品價格仍然居高不下,主要是進口含資藥、抗腫瘤類藥品、心腦血管病用藥、抗生素、臨床輔助用藥等,價格虛高嚴重。
藥品零差價政策在解決廣大百姓看病貴的問題的同時,陳肖鳴院長認為也帶來不少弊端。
對醫院來說,藥品零差價直接導致了基層衛生院的怠工。實行零差價后,許多藥都沒有了,醫生鑒于設備、技術等因素,也為了病人的安全和自己少擔責任,一般都會建議病人到上級醫院看病,畢竟那里各方面條件更有利于病人的康復。
而對病人來說,藥品零差價間接造成了藥品種類的減少。病人在購買藥品時幾乎沒有選擇性,為了買到合適的藥品,只能托付縣城的親友代購。
因此,只有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機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公立醫院改革才有可能成功。就藥品零差率改革本身而言,有其積極意義,但藥品零差率只是公立醫院補償機制的一項內容,它應該跟其他的進行改革,綜合統籌改革,只有這樣才能成功。
零差率政策下,醫院藥房命運如何?
政府補償是否到位?醫療服務價格能否同步調整?
陳肖鳴院長認為,實施藥品零差率之后,醫院藥房的命運更是顯得撲朔迷離。
首先,大量處方外購,會不會導致零售藥店抬價?其次,會不會導致零售藥店的商業賄賂?再者,是否允許醫院下屬的獨資或合資的企業開設藥房?此外,如何保障藥品質量?這些都是政府應該全盤考慮的問題。
因此,建立完善的、規范的市場競爭機制是零差率改革的基礎條件。
陳肖鳴院長介紹,2010年浙江省醫療機構的財政補助僅87.48億元,占醫療機構總收入的10.24%,多數醫院的財政投入不夠支付離退休人員費用。而全省醫療機構藥品收支結余為51.12億元,預計40%的補助將達20余億元。如果政府補償不到位,醫院的發展無從談起。
另外,長期以來醫療收費價格嚴重扭曲。大多數醫療服務的基礎價格是2000年制定的低于成本的福利價,現在的醫療服務價格沒有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更沒有體現根據市場情況定期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標準的原則,使得醫院的就醫條件嚴重落后于社會經濟發展。現行的醫療服務價格嚴重低估了醫務人員的勞動價值,即便是零差率后調整的價格也是如此。
因此,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僅僅把藥品的損失差價補回來是遠遠不夠的。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需要考慮以下四個因素:
1.為確保醫療質量、降低院內感染等患者安全所付出的成本。
2.為滿足群眾對醫療服務需求不斷提高而需付出的成本。
3.醫務人員的人員成本、技術難度、勞動強度、學習成本和執業風險等。
4.根據市場情況定期調整醫療服務收費標準的原則。
陳肖鳴院長總結道:醫療改革應深入研究藥品零差率預期的效果。藥品零差率應該與公立醫院改革、醫保支付、財政補貼、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藥品流通等方面全盤考慮、同步推進。
信息來源:中國醫藥物資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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