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省201502-05輪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醫保競價交易中,部分醫療機構和生產企業存在未按規定簽訂藥品購銷合同的行為,違反了《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經省藥品交易中心網站公示、省藥品交易制度改革專責工作小組研究,現依據《辦法》第十一條第二項、第十三條第三項和《關于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的管理辦法》第六條、第七條規定,對違規機構做出如下處理:廣州市戒毒管理局醫院、廣州市蘿崗區聯和街暹崗社區衛生服務站兩家醫療機構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請各有關地市級衛生計生局(委)按干部管理權限(或會同任免機關)對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進行誡勉談話,責令其糾正,追究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并于自本通知公布之日起一個月內將《對醫療機構不簽訂藥品購銷合同誡勉談話登記表》報告我委。
惠來縣益壽藥業有限公司、湛江市弘源藥業有限公司兩家配送企業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并取消該企業兩年內在我省的藥品交易配送資格。
據醫藥觀察家網了解,截止至今日(12月18日),廣東省衛計委共發布六批“黑名單”,將209家醫療機構、11家生產企業、19家配送企業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
其中:
第一批,“拉黑”132家醫療機構、6家生產企業、9家配送企業;
第二批,“拉黑”43家醫療機構、2家生產企業、10家配送企業;
第三批,“拉黑”14家醫療機構;
第四批,“拉黑”11家醫療機構;
第五批,“拉黑”7家醫療機構,1家生產企業;
第六批,“拉黑”2家醫療機構,2家配送企業。
據悉,廣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醫療機構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的管理辦法》是由廣東省藥監局、衛計委、物價局于2014年2月12日聯合發布的,并于2014年3月20日起施行。此辦法附帶了3個配套文件:關于醫療機構藥品交易議價的管理細則、關于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的管理辦法、關于廣東省醫療機構藥品交易申(投)訴的處理辦法。
《管理辦法》中明確被列入廣東省藥品非誠信交易名單的交易品種,兩年后由交易機構主動告知,可重新報名參與掛牌交易。
信息來源:醫藥觀察家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