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藥品招標赤裸裸地方保護
日期:2015/12/30
中國經營報
近日,一份福建省基礎輸液定點生產的紅頭文件在網上傳出,在業界引發軒然大波。
該文件顯示,今年9月24日,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七部門聯合印發文件要求,該省醫療機構基礎輸液定點5家本省企業生產供應,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定點生產基礎輸液,不得采購非定點企業的產品,否則將被約談。
華東地區一家大型藥企的負責人為此對《中國經營報》記者表示,一紙紅頭文件就將外省輸液生產企業趕出市場,這是赤裸裸的地方保護。
“指定”本省產品
記者發現,上述《福建省醫療機構基礎輸液統一價格、定點生產、掛網采購、直接結算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閩經信消費〔2015〕628號)(以下簡稱《通知》)表示,此次定點生產品種、規格為葡萄糖注射液、氯化鈉注射液、葡萄糖氯化鈉注射液3個品種、15種規格、3類包裝材質。定點生產企業為5家省內輸液生產企業,新增定點生產企業,必須報該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批準。
該方案明確要求,省衛計委負責組織醫療機構參加掛網采購,監督醫療機構采購使用定點生產的基礎輸液和按要求及時結算回款。各級公立醫療機構應全部配備使用定點生產基礎輸液,醫療機構不按購銷合同采購定點生產企業生產定點藥品的,由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約談醫療機構負責人。措詞可謂強烈。
上述方案還公布了全省醫療機構大輸液采購價格。上述大型藥企的負責人告訴記者,自己所在企業的大輸液產品如果按照公布采購價格供應給福建省醫療機構,肯定會有正常的利潤,福建省七部門的紅頭文件讓5家定點生產企業穩賺不賠。
北京鼎臣醫藥管理咨詢中心負責人史立臣對此表示,按照此《通知》的規定,醫療機構不得采購非定點企業的產品,否則將被約談,這樣做地方保護主義痕跡太重。“雖然只是大輸液一個單品種,雖然大輸液產品已經賣得比礦泉水還便宜,但其用量大,所以,一個省的整體銷售規模也是不小的。這是否可以理解為,今天大輸液產品本省企業定點生產,以后逐步推廣到基藥品種本省定點生產,逐步推廣到其他本省可以生產的藥品也會是定點指定?”
史立臣說,“福建這種行為可能會演變為其他省份效仿,其他省份可以把大輸液作為省內指定生產供應,也可以把其他藥、器械、耗材等指定生產供應。而且帶來的惡果是,其他省份也會想,福建不讓賣我省的大輸液產品,那么,我省是否可以不允許賣福建的大輸液產品?這樣,福建的大輸液產品就真的自產自銷了。”
12月23日,本報記者為此致函牽頭印發上述《通知》的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提出采訪需求,但截至發稿時,該委未對此做出任何回應。
行政壟斷難破
新醫改以來,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都堅決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
今年2月28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5〕7號)頒布,明確表示 “全面推進信息公開,確保藥品采購各環節在陽光下運行。建立有獎舉報制度,自覺接受人大、政協和社會各界監督。堅持全國統一市場,維護公平競爭環境,反對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
今年6月19日,《關于落實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國衛藥政發〔2015〕70號)出臺,也明確指出“要加強藥品采購全過程的綜合監管。嚴肅查處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弄虛作假、圍標串標、哄抬價格等行為,嚴格執行誠信記錄和市場清退制度。禁止各種形式的地方保護。”
不過,福建省出臺的該省醫療機構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2015年修訂版)卻明確表示,常用基礎輸液按照《通知》的要求進行采購。此后,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7部門聯合印發了上述文件。
事實上,今年,國家發改委已多次對各地在藥品集中采購中存在違反《反壟斷法》、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的行政壟斷進行了查處。
11月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對外通報稱,近日,該委根據舉報,對四川、浙江兩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藥品集中采購中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進行了調查。這是繼今年8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建議安徽省糾正蚌埠市衛計委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有關行為之后,調查公布的第二批案件。
根據國家發改委公告顯示,目前四川、浙江兩省衛計委已經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四川省衛計委重新發布了2015年藥品集中分類采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取消涉及地方保護的規定,允許2014年未掛網的藥品生產企業參加2015年藥品招標采購,并將在2015年實施方案公布執行后,立即對2013年藥品陽光采購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刪除采購本省藥品占比的考核要求;而浙江省衛計委將在本輪招標標期結束后(至2016年5月20日),開展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糾正限制投標企業和投標產品以及對外省企業設置歧視性指標的做法。
國家發改委相關人士曾公開表示,破除行政壟斷是2015年的首要任務。福建省是否會糾正醫療機構基礎輸液定點5家本省企業生產供應的做法,目前尚不得而知。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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