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未通過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日期:2016/1/5
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貫徹實施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通知》(食藥監藥化監〔2013〕32號)有關要求,所有藥品經營企業在2015年12月31日前必須達到新修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簡稱藥品GSP)的要求。
自2016年1月1日起,凡是未通過新修訂藥品GSP認證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停止藥品經營活動。
特此公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12月30日
信息來源: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浙公網安備 330212020006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