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過GMP藥企明年1月1日停產,國家局不再受理申請
日期:2016/1/5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關于未通過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認證企業停止生產和下放無菌藥品認證有關事宜的公告(2015年 第285號)
根據《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2010年修訂)》(以下簡稱藥品GMP)實施規劃有關規定,未通過藥品GMP認證的無菌藥品生產企業,已于2014年1月1日起停止生產;未通過藥品GMP認證的其他類別藥品生產企業,自2016年1月1日起全部停止生產。
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50項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國發〔2013〕27號),自2016年1月1日起,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生產企業的藥品GMP認證工作,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不再受理藥品GMP認證申請。對于已經受理的認證申請,將繼續組織完成現場檢查、審核發證。
特此公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5年12月30日
12月31日前未通過藥品GMP認證 明年1月1日起停止藥品生產銷售
新華網甘肅
甘肅省食藥監局印發通知要求,凡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新修訂《藥品GMP證書》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不予延續,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任何產品的生產銷售。
通知指出,凡2015年12月31日前通過新修訂藥品GMP認證企業(車間),其對應的《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延續至2016年3月31日。凡2015年12月31日前未取得新修訂《藥品GMP證書》企業,《藥品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不予延續,自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任何產品的生產銷售。凡發現企業未按規定停產的,按照《藥品管理法》及相關規定依法嚴肅查處。凡在2016年1月31日前,未提出申請并正式提交換證資料的,如需繼續生產,按新開辦企業和醫療機構制劑室申報程序辦理。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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