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醫藥行業首個停藥事件:江蘇省人民醫院要求藥企繳納8%保證金否則出局
日期:2016/1/6
文│李靜芝
兩個月以前,當江蘇省人民醫院向所有的藥品供應商發通知,要求向每家藥企收取一個叫“藥品供應履約保證金”的費用名目時,許多藥企并沒有太在意。 依照這個規定,所有在該院有銷售的制藥企業均需在2014~2015年銷售額的基礎上,以每個品種8%的比例繳納保證金,30萬元封頂。這個規定不簽合同、不開發票,以一紙通知的形式傳達給制藥企業。 為什么要收取這部分保證金?江蘇省人民醫院給出要求制藥企業繳納保證金的理由有三:第一是為了保證藥品質量;第二是為了保證藥品供應;第三是為了保證藥企的銷售行為合規。 但是在江蘇省人民醫院現正在履行的2009年開始實施的招標政策中,其標書關于藥品的質量、供應、銷售行為等等其實均有了非常明確的相應規定,那么為了三個重復的理由,為什么院方會要求企業再繳納保證金? “這不合理,也違反了相關的招標政策。”對于相關制藥企業來說,這個8%的保證金更像是必須付出的一個銷售成本,“如果知道有這一道關,我們招標的報價也該有所不同。”而另一方面,實際上正是因為第三點,銷售行為合規的要求,這樣一筆沒合同、沒發票的費用難住了與此事相關的部分藥企,以外資藥企尤甚。 兩個月來,藥企各方與醫院就此事多次協商。有些藥企選擇了妥協,但是剩下的那些藥企,在2015年的最后一個星期,相關負責人獲悉:你們的藥在江蘇省人民醫院被停藥了。 據我們了解,這一樁停藥事件所涉及的制藥企業包括輝瑞、阿斯利康、賽諾菲、默沙東、拜耳、諾華、禮來、羅氏等;而停藥所涉及的品種有希羅達、復代文、絡活喜、再普樂等。 那么這些臨床上使用頻率很高的藥品將會告別這一醫院市場嗎?這些藥企會放棄這一市場嗎?為什么不愿繳納保證金的企業多為外資藥企? 首先來談一談院方要求繳納保證金的理由,除去質量、供應、銷售合規的理由之外,據知情人士透露:“江蘇省作為公立醫院改革的試點省份,15%藥品加成取消后,再加上二次議價被衛計委明確叫停,使得院方需要在籌資上另尋他途。”故而“藥品保證金”這一奇葩收費名目才出現。 其次,外資藥企會放棄這一市場嗎?在被停藥之后,部分藥企負責人走訪了該醫院相關人士:斬掉了這些品種,江蘇省人民醫院難道不擔心臨床上出現藥品短缺嗎?他們獲得的回復是:這就是為了殺雞嚇猴。這些品種都能停,誰家藥企還會懷疑他們收取藥品保證金的“決心”嗎? 話鋒一轉,江蘇省人民醫院也給予了藥企適當的緩沖期:如果你們承諾繳納保證金,可以恢復藥品采購。 再次,后續影響如何呢?目前,據了解到的情況是,2016年,有且暫時只有江蘇省人民醫院一家醫院以“藥品保證金”的形式向藥企收取費用,但這也正是所有制藥企業的擔心所在:如果保證金的形式成功逼迫藥企妥協投降,那此后,其它地方“效仿的效應不能排除。”
信息來源:E藥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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