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靜芝
1月4日,推出《2016醫藥行業首個停藥事件:江蘇省人民醫院要求藥企繳納8%保證金否則出局》一文后,業界熱議,保證金事件仍在持續發酵中。
我們今天試圖問四個問題:院方通過這一方式可以收取多少保證金?被停藥波及的范圍有多廣?保證金還會退嗎?藥企在這種事件中最終會妥協還是死扛?
我們嘗試著追問事件的當事人,也聯系了江蘇省人民醫院宣傳辦,院方相關人士在接收我們的采訪提要后,截至發稿尚未回復。
據一位當事制藥企業的江蘇區經理測算:如果所有涉及的生產企業全都照數、按要求繳納保證金,江蘇省人民醫院這項保證金的總額可以達到8000萬元。
而很多藥企并不如我們前文所描述的那樣糾結。“國內某著名藥企的相關負責人,在獲得這一通知的當天,就把300萬的支票送到了院方。”目前,已經有部分藥企按照江蘇省人民醫院的要求繳納了保證金,剩下部分仍在觀望的藥企之中跨國藥企占多數。據一位跨國藥企大區經理掌握的信息,輝瑞、阿斯利康、賽諾菲、拜耳等所需繳納的保證金額度都在300萬元上下。
對于已經繳納保證金的藥企,他們的想法大概是:如果不想丟掉這個年銷售額達數千萬的三甲省醫市場,維護好關系,這300萬就是必須付出的代價。胳膊擰不過大腿,何必死扛,弄僵了關系反而不好。
跟前述想法不同的是,對于跨國藥企而言,倒不是拿不出這筆錢,而是實在“缺個說法”。某家已經有幾個產品被列入停藥清單的跨國藥企的管理層表示,不合規是制約其是否繳納保證金的主要因素,“從市場角度考慮,即使我想交,我們公司的法務部門也不會同意。”
迄今為止,據統計,一共有兩批制藥企業,包括8家公司17個產品已經在江蘇省人民醫院被停藥。
目前,負責江蘇省人民醫院的醫藥代表手頭上已經有兩份停藥清單。第一批停止采購藥品清單包括8種產品,涉及制藥企業8家。這8家制藥企業的銷售人員都得到通知:“2015年12月20日后,所列將不再采購只用庫存(一周量),如果庫存用完仍然沒有說法(有效說明函或者交錢),就引進替代產品。那時一品兩規占滿意味著永不錄用。例如波立維的替代產品有信立泰的泰嘉,阿斯利康的替格瑞洛。”
第二批停藥清單已經于2016年1月4日公布,規定與第一批相同,此清單共有9種藥品,涉及制藥企業6家。
雖然未繳納或者未出具有效說明函的企業已經被停止采購,但據負責江蘇省人民醫院的一位醫藥代表表示,至今未看到任何有關保證金的書面內容,比如按照銷售金額的8%繳納,上限為30萬元等,這些都已經明確執行的要求,他們都是通過口耳相傳、微信互傳得知。
停藥清單也是如此。截止到1月4日,負責江蘇省人民醫院的醫藥代表手中已經有兩批停藥清單,涉及17個產品,這些信息都未見于任何書面通知之中。
那么這些信息都是通過什么渠道傳遞到醫藥代表手中的呢?據一位制藥企業主管江蘇省的大區經理透露,所有這些信息,都是醫院通過商業公司傳達給工業企業。
2015年10月10日,是一家藥企的江蘇負責人最早聽到江蘇省人民醫院要收取保證金的時間。這一天,該醫院的相關部門召集與其由業務往來的22家商業公司開了一個會,放出了風聲:我們要開始向藥品生產企業收取保證金了。
這個信息隨后通過商業公司傳遞給了制藥企業,與此同時還有兩個文件,一個名為《藥品供應履約保證金繳納通知》,一個名為《江蘇省人民醫院藥品規范供應銷售履約保證協議》(以下簡稱“《履約保證協議》”)。
《履約保證協議》共3頁18條,1~12條的主要是一些關涉規范醫藥購銷行為、完善藥品供應流程與管理、保障藥品質量與安全的條款。包括工業需要繳納的保證金數額,也是醫院根據其用藥數據統計完成后,由商業公司轉交給工業企業。
《履約保證協議》有效期為3年,按照保證金的屬性,有效期到后,若無違約行為,保證金應該退還,這在第13條有規定:履約保證金的返還方法見《藥品供應履約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甲方(江蘇省人民醫院)按照規定及時返還,不得無故扣留保證金。
制藥企業對其質疑在于,一方面,《藥品供應履約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沒有公開,另一方面其中的規定存在模糊定義和自由裁量的可能。“例如,細則中規定有銷售情況異動要扣錢,但什么是銷售情況異動則沒有明確定義。”這位藥企的江蘇區負責人帶著公司的法務人員,看完《藥品供應履約保證金管理實施細則》后,得出如此結論。
現在沒有制藥企業放出狠話說肯定不交保證金,普遍的態度是在觀望中衡量市場得失。
一位行業觀察者表示,現在出路無外乎兩條途徑:第一條,藥企對內尋求解決之道,最要命的關隘卡在各家藥企的法務規定,而對于這種充滿中國特色的“保證金事件”,各藥企研究看看是否有突破的可能;第二條藥企期望院方能有所退步,其在據理力爭的基礎上,跟醫院協商更緩和一些的解決方案。另一方面,江蘇省人民醫院這樣一家三甲省醫在當地的學術和臨床帶動作用,不容忽視。
這也正是每家藥企未來的擔心所在,若是收取保證金的做法在江蘇省人民醫院推行開來,接下來的效仿的醫院會越來越多。據我們在后臺收集到的信息,此類收取保證金的做法在醫院方并非孤例,尤其是15%藥品加成取消后,再加上二次議價被叫停,包括南京醫科大學附屬第二醫院、上海東方醫院南院等等在內的醫院均推出了其各具特色的“保證金協議”計劃。
信息來源:E藥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