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第一部關于“黑名單”管理的部門規章
日期:2016/1/6
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12月30日簽署第83號總局令,公布經國家工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將于2016年4月1日開始施行。這是國務院部委第一部關于“黑名單”管理的部門規章。
為了貫徹落實《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和國務院有關文件的要求,依法規范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工作,國家工商總局制定了《辦法》。經征得國務院法制辦的同意,《辦法(征求意見稿)》在中國政府法制網和國家工商總局網站公開征求社會意見。國家工商總局還書面征求了國家有關部委的意見。在此基礎上,國家工商總局對有關意見進行了認真研究吸收,并于12月28日經局務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共21條,主要規定了立法宗旨、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的含義、管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列入情形和列入程序、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移出情形和移出程序、懲戒措施、異議和救濟等內容。
信息來源:藥招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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