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醫療服務價格 保證醫改順利推行
日期:2016/1/14
皮下、肌肉注射0.5元,皮試0.5元,靜脈注射1元,住院一級護理每天僅9元,醫生出診費幾元,CT檢查費幾百元……醫療服務價格過低,醫護人員勞動價值得不到體現。
統計顯示,2014年醫院次均門診費用220元,人均衛生總費用2586.5元,實現連續多年上漲,并跑贏GDP。值得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醫療費用都在上漲,檢查費、藥費節節攀升,而掛號、手術、護理等費用多年未變,與檢查費相比可謂天壤之別。
這種醫療服務費和檢查費脫鉤的現象,已成為醫療行業的普遍現象。醫療服務價格過低,不僅扭曲了醫務人員的勞動技術價值,背離價值規律,還嚴重制約醫療衛生事業的健康發展。價格機制改革迫在眉睫。
現有醫療服務價格未能完全體現醫務人員價值
據了解,我國現行的醫療服務收費標準至少執行了15年以上的時間了,至今沒有修訂過。按照當時的標準,現在依然實行此種價格體系,醫療服務價格顯然低于成本,掛號費沒有包括醫生診查費用。隨著多年來醫療成本不斷增加,醫療服務價格沒有相應調整,政府的投入也沒有相應增加,導致醫生價值得不到體現,基層醫院因此難以發展,患者都涌向大醫院,也是造成“看病難”的重要原因。
醫療服務費的低廉,使得公立醫院只能靠賣藥和增加不必要的檢查來彌補運行開支。再加上多年來藥品指導價高于市場競爭價,最終形成了具有中國特色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即以藥養醫機制。
2015年初,國務院在《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2015年重點工作任務》中提出,要求國家發改委在12月底前,完成制定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改革試點的指導性文件。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司長許昆林表示,“當前醫療服務價格遠沒有理順。受醫療機構診療用藥行為和醫保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響,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未能完全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
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部署加快推進價格改革,發布《關于推進價格機制改革的若干意見》(28號文),其中指出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到2020年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隨后,國家發改委發布了《中央定價目錄》,規定特殊藥品及血液由中央定價,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據《中央定價目錄》,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將為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規定最高出廠價格和最高零售價格;國家衛計委將會同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為公民臨床用血規定血站供應價格。
“國家發改委尤其重視指導地方配合公立醫院改革,希望通過取消藥品加成、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收付費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促進醫療機構新型補償機制的建立。”許昆林表示,國家發改委將圍繞醫改目標,正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逐步建立分類管理、動態調整、多方參與價格形成的機制。對市場競爭充分、個性化需求強的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國家發改委將及時放開價格來促進競爭,以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
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需要兼顧醫保
從國際經驗來看,一所醫院的收入應該70%來自于醫療服務收費,30%來自于檢查、藥品等收費項目。而中國情況正好相反,藥品收入間接彌補了服務收入的不足,結構不合理,醫務人員積極性不足。
要真正體現醫務人員的勞務價值,必須“在加大政府投入的同時,縮小醫療服務成本和支出的差距”。可以采取總量控制、結構調整的辦法,想方設法平衡醫療服務收入和藥品加成收入的關系,形成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理順價格體系。目前,國家已經明確要取消公立醫院藥品加成,把藥品費用降下去,服務價格才能升上來。實行總量控制,做收入結構上的調整。可以由政府提供適當補助,這樣對醫保資金不會造成太大負擔。
這一點,北京的經驗值得借鑒。2012年,北京市在友誼醫院和朝陽醫院試點,將5元、7元、9元、14元的掛號診療費改為醫事服務費,按醫師職級確定為42元、60元、80元、100元,醫保報銷每人次40元。同時取消15%的藥品加成,加大政府補助力度。結果醫保患者每次就診藥費下降三成;病人主動流向普通門診;專家掛號量減少,每次給患者就診的時間提高到16分鐘。醫院從依靠藥品到依靠技術,醫事服務費中60%用于醫務人員的薪酬,醫務人員積極性增加。
不久前,其他一些省份如江蘇、福建、浙江等,也開始試點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適當提高護理費、手術費、診療費等服務價格,降低檢查費。從試點地區情況來看,由于改革統籌了價格、醫保、財政投入等各方面工作,總體上百姓看病負擔未有增加,取得了不錯的效果。
信息來源:中國藥品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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