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打響醫療價格改革第一槍:130項價格由醫院自主定!
日期:2016/1/14
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非基本醫療服務和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山東今年先行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和康復、種植、生殖、中醫、眼科、精神衛生等130項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文/陸啟飛;來源:膠東在線
近日,山東省物價局、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山東省衛生計生委發布《關于全面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實施意見》,要求配合公立醫院改革,加快調整醫療服務價格,逐步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其中,今年先行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和康復、種植、生殖、中醫、眼科、精神衛生等130項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手術費、護理費將上漲,CT檢查費將下降
從改革意見內容來看,目標是2017年初步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
意見要求合理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拉開不同等級醫院價格差距,拉開省、市、縣醫院價格差距,拉開不同難易程度的診療項目價格差距,拉開不同專業技術職稱醫生的診療價格差距,引導患者合理分流。其中,要重點提高診察費、手術費、護理費、床位費、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服務項目價格,降低CT、磁共振等大型醫用設備檢查、檢驗價格。公立醫院由政府投資購置的大型設備,按扣除折舊后的成本制定檢查價格;對符合規劃及相關政策規定的貸款或集資購置的大型設備,由政府按扣除折舊后的價格回購,回購有困難的,限期降低檢查價格。
另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要與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配套進行,同步推進。公立醫院藥品按實際采購價格實行零差率銷售(中藥飲片除外),因取消藥品加成減少的收入,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補償80%,政府補償不低于10%,其余部分通過醫院加強核算、節約成本解決。取消藥品加成、降低大型設備檢查、檢驗價格與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同步進行,確保醫保支付政策與價格調整政策相互銜接、配套聯動。通過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引導醫療機構調整收入結構。
今年放開130項醫療服務價格
改革內容來看,按照體現公益性和保基本的要求,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分類管理,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基本醫療服務實行政府指導價,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非基本醫療服務和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逐步建立主要由市場形成價格的機制。
對市場競爭比較充分、個性化需求比較強的醫療服務項目實行市場調節價,其中醫保基金支付的服務項目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談判合理確定支付標準。今年先行放開知名專家診察費和康復、種植、生殖、中醫、眼科、精神衛生等130項醫療服務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確定。
改革將實行更加靈活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形式,改革醫療服務價格上限管理規定,允許醫療機構在政府規定的基準價格和浮動幅度內上下浮動,其中手術費可以基準價格為基礎上下浮動10%,其他醫療服務項目的浮動幅度由價格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公布后實行。
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權限下放至縣
改革放寬了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改進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管理,減化審核程序,鼓勵研發創新,促進醫療新技術及時進入臨床使用。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審核立項后,由醫療機構自主制定試行價格。試行期滿后,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項目,由物價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公布指導價格;未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的,實行市場調節價。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受理審核辦法,由省衛生、物價、人社部門另行制定。
值得注意的是,公立醫療機構價格管理權限下放一級,由省、市兩級管理改為省、市、縣三級,擴大縣級定價權限,激發縣級公立醫院活力。各市要加強對縣(市)價格的協調指導工作,防止相鄰縣(市)價格懸殊過大。
另外,還將構建多種收費方式并存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模式。探索建立按項目、按病種、按人頭、按服務單元等多種方式相互補充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模式,逐步減少按項目定價的數量,擴大按病種定價范圍。實行按病種收費的,要制定臨床路徑,規范操作方式,根據前三年病種實際費用和臨床路徑實施情況,兼顧費用增長因素,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實行按人頭和床日收費的,要在科學測算的基礎上,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加強出入院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