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定》及《行政處罰裁量指南》的通知
日期:2016/1/18
滬食藥監法〔2016〕27號
各市場監管局、市局執法總隊、機關各處室:
為確保食品藥品行政處罰裁量的合理運用,保證行政處罰的合理性,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衛生監督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我局修訂了《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裁量適用規定》和《行政處罰裁量指南(一)~(九)、(十四)~(十八)》,并經2016年第1次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信息來源:上海醫藥商業行業協會
浙公網安備 3302120200069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