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前世今生
日期:2016/2/3
看似小小的“藥品電子監管碼”,近來引發了藥品零售行業與藥品監管部門、阿里健康的利益風波。1月25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委托律師將訴狀遞交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告上法庭,劍指食藥監總局“官商勾結”,通過行政違法行為與阿里合謀牟利。接近阿里健康的人士反駁稱監管碼觸碰了藥店的“灰色利益”。
風波發生的第二天,事件持續發酵。食藥監總局27日上午召集了眾藥企召開緊急座談會,副局長孫咸澤親自坐鎮,與企業商討實施藥品電子監管碼的糾紛解決方案,上演了一場利益博弈的“暗戰”。據參會企業透露,孫咸澤在會議最后表態,將收回阿里健康對藥品電子監管系統的運營權……
以下為北大縱橫管理咨詢合伙人王宏志先生先前向希圈微信平臺的供稿,再次發表為希圈好友解析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前世今生
2007年12月,國家質監總局在國質檢質聯〔2007〕582號文件中首次提出電子監管,計劃在食品、家用電器、化妝品等9大類商品實行電子監管,當時沒有提及藥品。國家質監總局與中信21世紀成立公司推廣電子監管。中信21世紀雖掛中信名字,但中信只占極小股份,陳姓女士絕對控股。
所謂的電子監管碼,簡單講就是增加了普通商品條碼的條碼位數(由13位增加至20位)。掃描普遍商品條碼能識別某類商品,如某品牌的某一種飲用水,掃描電子監管碼則能識別具體某一瓶水。既由“一類一碼”變成“一件一碼”。
所謂的電子監管技術,就是將所有的交易信息通過條碼掃描上傳至中央數據庫,這樣做一是讓監管部門了解每一瓶水、每一盒藥的流向,二是讓假冒產品無法進行交易。
電子監管在食品行業受到強烈抵制,抵制的理由主要有兩個,一是企業成本增加、負擔增加,二是效果受質疑。先有雀巢等大企業聯名上書,后有質監總局也被告上法庭。再后來主推電子監管的司長在接受紀委問詢時推窗跳樓而亡,食品行業的電子監管到此壽終正寢。
諷刺的是三鹿奶粉率先實施電子監管,說明電子監管技術有先天缺陷:充其量能防止非法生產者“假冒”行為,不能杜絕合法生產者的“違劣”行為。
電子監管的推廣步伐并未終止,2010年5月起國家藥監局開始推廣電子監管。藥監局先后對六大類藥品(麻醉類藥品、一類精神藥、二類精神藥、血液制品、中藥注射劑、疫苗)以及國家基本藥物實施電子監管碼賦碼,未來將擴大到所有藥品。上述藥品目前僅在生產和批發環節實施電子監管,醫院和藥店并未入網,尚未實現閉環管理。
電子監管聲稱實行閉環管理,并且根據其宣傳的設計原理,也只有閉環條件下才能杜絕“假冒”行為。然而,目前的電子監管只是“半拉子”工程,既不能追溯藥品的完整流向、更不可能杜絕“假冒”行為,充其量是個玩具。
2014年,阿里花13.3億巨資入主中信21世紀,國家電子監管網實際交由阿里健康運營。
2015年1月8日,李斌在全國衛生計生工作會議的講話中要求“推進醫療信息系統與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對接”(這要花不少錢的),國家藥監局也已經開始藥店入網工作。
阿里健康不是第三方,阿里系高調進入醫藥、醫療領域,阿里健康不僅染指醫院運營,還參與藥品零售,更時常爆出與藥廠深度合作的新聞。阿里系是監管對象,讓監管對象運營全國唯一的監管數據,違背基本的行政常識。
阿里健康直接或間接參與藥品經營,政府特許阿里健康掌握競爭對手信息,有違公平競爭原則。
電子監管多此一舉:一是電子監管對防止生產者的違劣行為無效,二是生產和流通環節政府已經實施了嚴格的準入限制,三是招標采購又對生產、批發企業進行了嚴格遴選,再搞電子監管實屬勞民傷財(好比已經嚴控了輸水管道,還有必要監控每個水分子嗎?)
電子監管技術落后:電子監管雖然實現了“一件一碼”,但依然是落后的一維碼技術,與二維碼技術、與RFID等技術比,仍然是落后的。一些發達國家普遍藥品使用普通的商品條碼,特殊藥品則使用更先進的二維碼。
信息來源:希波克拉底醫療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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