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二次議價實質是向下轉移15%加成利潤
日期:2016/2/19
關于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統一報價的通知
各相關申報人:
根據我省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工作安排,受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聯合體的委托,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藥品由福建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進行統一報價和系統評審,專家評審及帶量采購藥品的確標環節由各采購片區負責組織。經研究,定于2016年2月18~19日開展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統一報價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統一報價時間為:2016年2月18日15:00~19日15:00。
二、各采購片區帶量采購目錄以省級公布的公開招標采購和集中掛網采購入圍目錄的藥品為準,不包括掛網目錄中的常用低價藥品以及省級談判和統一帶量采購議價藥品。請各申報人持數字證書登錄福建省藥械集中采購平臺報價模塊,按相關規定進行正式報價,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價或不按規定報價的,以該品規省級入圍價作為報價。
福建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2016年2月17日
福建藥品集采新變化
醫藥經濟報
福建省作為我國四大醫改試點省之一,在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方面具有一定自主權。在藥品集中采購方面,福建同樣表現不凡。
2014年集中采購方案
2014年6-9月,《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招標采購實施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福建省2014年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相繼發布。將基藥與非基藥合并采購,并提出將采購權力下放給醫療機構。除常用低價藥品外,在省級集中招標采購的基礎上,要求各醫療機構按照不低于上年度藥品品種實際使用量(金額)的80%,向區域內藥品集中采購管理機構申報當年擬采購量,由各設區市、省屬醫療機構等按照“帶量采購、量價掛鉤”方式進行議價和采購,確定最終中標品種、中標企業、采購數量及價格,并鼓勵進行跨區域聯合采購。
在層次劃分方面,福建劃分為兩個層次;在限價方面,采集近三年內全國最低中標價,“左右聯動”參考最低中標價;對競價藥品,福建采用“倒雙信封”評審,即先評審商務標書,符合要求的申報企業再進入經濟技術標書的評審,進一步加大了價格在評審中的作用;議價藥品采用議價方法評審,采取人機對話或其他方式進行。
此外,在配送環節,福建為提高集中度作努力。要求各設區市在開展帶量采購前確定本區域不超過10家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配送企業,并在采購網上公布,供醫療機構選擇。提出“兩票制”,即藥品從藥廠賣到一級經銷商開一次發票,經銷商賣到醫院再開一次發票,以此減少流通環節的層層加價。
7號文后新變化
2015年2月底,7號文出臺拉開新一輪集中采購序幕。2015年8月底,福建在征求意見之后,正式發布《福建省醫療機構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2015年修訂版)(以下簡稱《修訂版》)。《修訂版》按照7號文精神調整了此前2014年方案的部分內容,如將“倒雙信封”調整為先評經濟技術標再評商務標的“正雙信封”。
《修訂版》繼續執行“帶量采購”,要求各采購聯合體應發揮帶量采購的優勢,進行聯合帶量議價采購,每個競價組按照“單一貨源”(即“一品種一廠家”)的原則確定帶量采購藥品。在藥款結算方面,福建要求開展藥品統一結算賬戶的試點工作,通過公開招標選擇藥款集中支付結算開戶銀行,開設藥品集中支付結算賬戶,由銀行提供藥品周轉金服務,醫療機構將藥品貨款繳存進結算賬戶,由結算賬戶按時向企業支付藥品貨款,確保藥品貨款及時支付。
此外,《修訂版》創新了競價分組方式,改變各省普遍根據質量指標進行層次劃分的做法,探索按照經濟技術標得分進行劃分,經濟技術標90分及以上的劃分為第一層。這種分組方式能綜合評價藥品的整體質量,但對經濟技術標的設計要求很高,如果在指標體系、測算權重等方面存在不足,會極大影響技術標得分結果,帶來很大的偏倚;此外,90分的分數線劃分的依據不清,有點過于隨意。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進
2015年12月22日,福建省政府辦公廳公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基本醫療保險支付制度改革的意見》,提出全面推進以總額控制為基礎,按病種付費、按人頭付費等復合式付費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各統籌區開展20個以上單病種付費結算試點;2016年繼續擴大單病種試點病種數,達到100個病種以上;2017年探索開展按疾病診斷關聯性分組(DRGs)付費方式。
藥品作為衛生費用的重要組成,自然也將受到醫療支付方式的影響,該意見提出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結余留用、超支分擔”的原則,合理確定醫保與醫院對結余額度與超支費用的處理和分擔辦法,充分調動醫院對醫療費用控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并提出了具體的參考比例。
藥品醫保支付與帶量采購配合降價
相隔兩天,關于藥品醫保支付的專門文件隨即公布,《2016年福建省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對入圍和非入圍2015年省級采購目錄的藥品分別實施支付標準與支付限額。由省級制定,個別地方可適當調低。
在結算方面,《辦法》提出“定點醫療機構醫保藥品銷售價格低于醫保藥品支付標準(限額)的,按實際銷售價格結算藥品費用”,同時又規定“公立定點醫療機構銷售醫保藥品價格高于帶量采購價格的差價收入,上繳同級財政部門作為獎勵基金,具體獎勵辦法另行制定。”在這樣的激勵機制下,醫院被允許低進高賣。由于銷售價低于支付標準時按照實際銷售價結算,為了獲得更大的結余空間,醫院將按照醫保支付標準(即省級入圍價)進行銷售。
從2016年1月公布的《省屬(福州)片區2016年藥品帶量議價采購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來看,整個方案實質上是零差率政策后的一次“利潤轉移”。福建順應全國改革趨勢取消原有的15%藥品加成后,醫院向上尋求利潤空間已經不可能,為了保證利潤不減,福建開始向下尋找空間。在省級入圍價的基礎上,帶量采購環節將實施10%~30%階梯降價,平均約15%的利潤空間將上繳同級財政,獎勵辦法另行制定。
整個福州片區帶量采購方案并未強調如何確定及保證采購量的問題,反而成為了單邊降價的二次議價方案。在最低價格全國聯動的背景下,企業面對用量上的依舊不確定,顯得尤為弱勢。更值得一提的是,該帶量采購方案采用綜合評價的方式,雖然文件上的價格維度占6~7分,但從實際得分來看,經濟技術標部分可以拉開的分差相當有限,價格將成為福建未來帶量采購的絕對主導因素。
摘自光明網
記者從福建省衛計委獲悉,作為國辦7號文發布后首個完成省級招標的省份,福建省目前正在進行各片區采購聯合體的藥品帶量采購,春節后將正式實施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結果。
據福建省衛計委副主任、福建省藥品集中采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陳曉春介紹,福建省目前已完成各類采購目錄的評審、掛網工作。據初步統計,本輪公開招標采購部分藥品競價品種平均降幅為18.01%,議價品種平均降幅為8.28%,特定限價談判藥品平均降幅為22.59%。預計省級層面可節約藥品采購資金約40億元。
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和關鍵環節,對于加快公立醫院改革,規范藥品流通秩序,建立健全以基本藥物制度為基礎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具有重要意義。2015年2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公立醫院藥品集中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即國辦7號文,提出區別藥品不同情況,實行招標采購、談判采購、直接掛網采購、定點生產、特殊藥品采購等不同形式的分類采購。
“為了全面實施新一輪藥品集中采購,我省加強頂層設計,建立了七個新機制。”陳曉春介紹說,自2014年3月啟動新一輪藥品采購工作以來,福建省衛計委通過探索新路徑、建立新機制,把政策落到了實處。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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