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藥企被立案,產品被召回
日期:2016/2/22
昨日,國家食藥監總局發出通知,要求停止銷售、使用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
飛檢發現存嚴重違法違規行為
2015年底,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組織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開展飛行檢查,發現其存在較嚴重的違法違規行為。
經現場檢查和產品抽檢,發現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生產的3批鹽酸氟哌噻噸(批號:150701、150702、150801)不符合質量標準,初步鑒定為淀粉類產品,上述原料藥暫未發現用于制劑生產;7批鹽酸美利曲辛原料藥(150703、150704、150705、150706、150707、150708、150710)溶解度不符合質量標準。
該企業存在數據完整性問題,多次更改高效液相工作站系統時間,選擇性使用檢驗數據,未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結果進行調查分析,選擇直接棄用;為逃避檢查,該企業還替換現場抽樣樣品。
經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的鹽酸氟哌噻噸和鹽酸美利曲辛兩個原料藥及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是由廣東帥廣醫藥有限公司出資研究開發的品種,經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申報取得藥品生產批件,由廣東帥廣醫藥有限公司新召一批生產質量管理人員專門從事上述藥品的生產檢驗,未納入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的質量管理體系管理。
綜合飛行檢查、檢驗結果及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調查等情況,上述鹽酸氟哌噻噸和鹽酸美利曲辛兩個原料藥的生產工藝不穩定,產品檢驗多批次不合格,部分批次鹽酸美利曲辛已用于制劑的生產,鹽酸氟哌噻噸、鹽酸美利曲辛和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均存在質量風險。
GMP證書被收回,公司被立案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所有經營、使用單位立即停止銷售、使用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氟哌噻噸美利曲辛片,所有生產企業停止使用該企業生產的鹽酸氟哌噻噸、鹽酸美利曲辛原料藥。
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要嚴格按照《藥品召回管理辦法》規定,對鹽酸氟哌噻噸、鹽酸美利曲辛原料藥及相應制劑的生產、銷售及使用情況進行排查,查清所有有效期內藥品的品種、批次、銷售流向,召回市場銷售的所有產品。相關情況應于2016年2月21日前向社會公布,并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監督企業召回全部在售產品,其他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企業和單位做好相關藥品召回工作。
海南益爾藥業有限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等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要求海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立即依法收回其藥品GMP證書,監督企業封存和召回相關產品,并對該企業進一步立案調查處理。相關調查和處理情況于2016年3月4日前報告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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