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拉開藥品帶量采購的「定價三重門」序幕
日期:2016/2/24
云端導讀
蘇州帶量采購的工作流程六部曲:公布采購計劃→企業報價→產品遴選→價格談判→匯總上報結構→ 合同簽訂
一個產品在蘇州最終被采購,須經省級入圍、產品遴選入圍、以及價格談判三次確定過程,堪稱藥品定價的「三重門」。
近日,蘇州市衛計委下發通知,結合江蘇藥品集采方案及婦兒專科帶量采購相關文件精神,制訂了《蘇州市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醫療機構帶量采購價格談判實施方案》,并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16年2月22日至2016年2月29日17:00
根據江蘇省藥品采購方案,省級平臺通過質量把關及價格入圍的方式遴選出一批省級入圍品種,而最終的價格將在各地市的帶量采購中以價格談判的方式產生。
去年11月28日,該省公布了婦兒專科、急搶救藥品的入圍情況,并于今年年初制定了該省《關于開展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醫療衛生機構帶量采購工作的通知》(蘇衛辦藥政〔2016〕1號),各地市陸續出臺了各自的采購方案。
蘇州帶量采購的工作流程是:公布采購計劃→企業報價→產品遴選→價格談判→匯總上報結構→ 合同簽訂
從流程不難看出,蘇州將在省級入圍價的基礎上再次進行產品遴選,并最終進行價格談判。也就是說,一個產品在蘇州最終被采購,須經省級入圍、產品遴選入圍、以及價格談判三次確定過程,堪稱藥品定價的「三重門」。
1.【公布采購計劃】醫療機構按1品3劑型2規格的要求,按不低于上一年度實價用量80%的原則制定采購計劃,通過省級品種申報、匯總。
2.【企業報價】企業根據全市年度采購數量進行報價,不高于省掛網價
3.【產品遴選】抽取并組織專家按規則遴選擬入圍企業
4.【價格談判】
1)產品報量:各醫療機構在擬入圍品種中確定實際采購量,匯總后向企業公布
2)企業報價:擬入圍企業根據采購量報價,不得高于上限價;
3)組織談判:專家通過省級平臺與企業進行網上價格頭腦,確定具體品種及價格
5.【匯總上報結果】公布談判結果,報省級采購平臺
6.【合同簽訂】成交確認結果公布10日后簽訂合同,合同約定的采購數量應是年度采購計劃申報的采購量。
蘇州價格談判結構大致如下:
【入圍數量】根據擬入圍數量再次報價篩選出入圍品種,數量如下表所示:
同一目錄內擬入圍產品數
|
同一目錄入圍產品數
|
1-2
|
≤2
|
3-4
|
≤3
|
5-8
|
≤5
|
9-12
|
≤6
|
【入圍規則】
蘇州的價格談判流程是先確定上限價,(按現行采購價格、低價藥品最高限價、藥店零售價格以及其他省(區、市)中標價格等綜合情況),然后根據報價,最低價入圍,其余品種專家投票票數由高到低篩選入圍;若只有1個廠家的品規,則投票過半者入圍。
如果以上兩輪均為中標入圍,且臨床確有需求者,可通過面對面或點對點談判產生中標品種及價格。
蘇州價格談判日程安排
時間安排
|
主要內容
|
2016年2月22-29日
|
公示實施方案
|
2016年3月1日
|
公布實施方案
|
2016年3月4日
|
各醫療機構按目錄網上錄入年度采購量
|
2016年3月8日
|
按目錄匯總年度采購總量
|
2016年3月11日
|
公布采購計劃
|
2016年3月12日
|
企業網上報價
|
2016年3月13日
|
遴選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14日-18日
|
公示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21日
|
公布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24日
|
各醫療機構上報具體企業具體產品的年度采購量
|
2016年3月25日
|
匯總具體產品采購總量給企業
|
2016年3月26日
|
企業按量網上報價,組織網上價格談判
|
2016年3月27日
|
確定部分產品及價格
|
2016年3月28日
|
匯總臨床有需求但未能確認的產品
|
2016年3月29日
|
開展面對面價格談判
|
2016年3月30日-4月8日
|
匯總價格談判情況,公示后,上報省采購中心
|
2016年4月12日
|
簽訂采購合同
|
除了蘇州以外,連云港市近日也下發相關通知,安排工作:
【確定帶量采購方案】
以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集團(覆蓋全市70%以上藥品的使用量)為全市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價格談判主體進行價格談判,醫療集團制定帶量采購方案,并報省衛生計生委備案后實施。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原則上選擇跟價,市第一人民醫院醫療集團外的醫療衛生機構可采取跟價或自行制定帶量采購方案并組織價格談判。價格談判結束后,根據省相關文件規定,確認全市統一的市場和價格,并上報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公布。
【急(搶)救、婦兒使用目錄控制在在用目錄的10%以內】
根據醫療衛生機構實際臨床用藥需求合理編制本轄區(單位)藥品目錄和計劃,為了提高藥品供應保障水平,各縣區與相關單位要認真遴選急(搶)救、婦兒使用目錄,目錄要相對集中統一,原則上控制在2015年本轄區(單位)在用目錄總數的10%以內。
蘇州、連云港等市以急搶救藥、婦兒專科藥品為先導,陸續公布帶量采購方案,預示著江蘇省省級采購與地級市帶量采購齊頭并進,分類、分步、分批實施新一輪藥品采購運行新機制,用藥大省的市場正徐徐打開。
附:
蘇州市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醫療機構帶量采購價格談判實施方案
為做好蘇州市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醫療機構帶量采購價格談判工作,根據《2015年江蘇省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蘇衛藥政〔2015〕7號)和省衛生計生委《關于開展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醫療衛生機構帶量采購工作的通知》(蘇衛辦藥政〔2016〕1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目標
按照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的發揮政府作用的總要求,建立以市場為主導的急(搶)救、婦兒專科非專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在保障藥品質量和臨床供應的基礎之上,組建醫療衛生機構采購聯合體,開展帶量采購工作,實現藥品質量可靠、供應及時、價格合理,減輕群眾用藥負擔。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市場為主體,實行招生產企業、量價掛鉤、招采合一,發揮采購聯合體規模優勢,形成市級統一市場;堅持以需求為導向,實行用什么采什么,整合采購聯合體專業力量資源,提高帶量采購效率;堅持以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為載體,實行全過程監管,規范采購行為,維護各方利益。
三、實施范圍
(一)全市二級及以上政府辦醫療衛生機構。
(二)全市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
(三)鼓勵其他醫療機構參加。
四、采購主體
組建由蘇州大學附一院、附二院、附屬兒童醫院、市立醫院、市中醫院、市五院、廣濟醫院為主的全市綜合采購醫聯體,作為采購主體,和省掛網企業在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下進行價格談判。
市衛生計生委會同市人社、物價、食藥監、財政、工商等部門,密切配合,共同搭建價格談判平臺,做好價格談判雙方的組織、服務、溝通、協調等。
五、工作機構
調整成立市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管理委員會,成員由市衛生計生、人社、物價、財政、工商、食藥監部門相關處室負責人、以及各有關醫院分管院長組成,具體負責價格談判組織實施、協調溝通、組建聯合體等工作;建立專家庫,成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評審委員會,具體負責藥品(耗材)遴選和價格談判;成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監督委員會,由委紀檢、相關部門以及醫療機構監察室負責人組成,具體負責對價格談判的全程監督和后續處理。
六、談判組織
(一)建立專家庫。
建立蘇州市藥品集中采購價格談判專家庫,專家庫由相關專業副高以上臨床專家及管理、藥品采購人員組成,成立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評審委員會。
(二)專家組抽取。
遴選和談判專家從專家庫中隨機抽取,同組同一類別專家數每單位不超過2名。臨床專家負責本專業相應類別遴選或價格談判,管理、采購專家負責三個類別遴選或價格談判。
(三)專家組組成。
1.遴選專家組。分為急(搶)救藥品、婦科非專利藥品、兒科非專利藥品三個類別,分別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臨床專家5名,管理專家1名、采購專家1名。
2.價格談判專家組。由7名專家組成,其中臨床專家2名,管理專家3名、采購專家2名。
七、產品遴選
(一)擬入圍數量。
同一目錄內省掛網產品數
|
同一目錄擬入圍產品數
|
1-4
|
≤4
|
5-8
|
≤5
|
9-14
|
≤8
|
15及以上
|
≤12
|
(二)擬入圍規則。
1.同一目錄,不區分進口和國產。
2.省掛網產品數為1的目錄,由專家投票遴選,得票數超過半數的,確定為擬入圍。
3.省掛網產品數大于1的目錄,按價格由低到高進行排列,最低價自動入圍,其余的由專家進行投票,按得票數由高到低選取最多企業數,確定為擬入圍;得票相同的,價格低者排名靠前;得票、價格均相同,降幅大者排名靠前。
八、價格談判
(一)入圍數量。
同一目錄內擬入圍產品數
|
同一目錄入圍產品數
|
1-2
|
≤2
|
3-4
|
≤3
|
5-8
|
≤5
|
9-12
|
≤6
|
(二)入圍規則。
1.評審委員會根據擬入圍產品我省現行采購價格、低價藥品最高限價、藥店零售價格以及其他省(區、市)中標價格,綜合入圍企業數量、臨床供應情況以及群眾用藥負擔等因素,依據量價掛鉤原則,合理制定產品上限價。
2.價格談判。
(1)報價不高于上限價的產品,通過第一輪網上價格談判確定入圍:擬入圍產品數為1的目錄,專家投票超過半數的,確定入圍。擬入圍產品數大于1的目錄,最低價自動入圍,其余的由專家投票產生,專家投票超過半數的,按得票數由高到低選取最多產品數,確定為入圍;得票相同的,價格低者排名靠前;得票、價格均相同,降幅大者排名靠前。
(2)對于臨床有需求,但網上兩輪談判未成功的目錄,評審委員會視情況組織專家組,與企業進行網上點對點價格談判或面對面談判,確認具體產品及價格。
九、工作流程
(一)公布采購計劃。
醫療機構在掛網目錄內,按照一品三劑型兩規格要求,兼顧成人和兒童用藥需要,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實際使用量80%的原則制定年度采購計劃,具體到通用名、劑型和規格(兒童用藥可適當放寬劑型、規格限制),通過江蘇省藥品(耗材)集中采購與監管平臺進行申報,采購計劃量按照最小單位統計。全市擬采購品種和匯總數量,在蘇州市衛生計生委網站和省平臺公布,供掛網企業報價參考。
(二)企業報價。
省掛網企業根據全市年度采購數量進行報價,報價按照最小單位換算,保留4位小數,且不高于省掛網價,報價可多次修改、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報價為準。報價企業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否則視為自動放棄。
(三)產品遴選。
評審委員會在市衛生計生委的協助下,抽取專家、組織專家按照擬入圍規則,遴選產生擬入圍企業。擬入圍的企業在市衛生計生委網站和省采購平臺公示并公布。
(四)價格談判。
1.產品報量。采購聯合體各醫療機構對照目錄中擬入圍蘇州市的具體企業具體產品,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則,結合本單位臨床需要,確定具體產品的實際采購量(按照最小單位統計),并進行網上申報。采購總量經統計匯總后,向企業公布。
2.企業報價。擬入圍企業根據具體產品的采購量(按照最小單位統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報價,報價金額按照最小單位換算,保留4位小數,且不高于專家給出的上限價,報價可多次修改、提交,以最后一次提交報價為準。
3.組織談判。評審委員會在市衛生計生委的協助下,抽取專家、組織專家,按照談判規則,通過省采購平臺與企業進行網上價格談判,對具體產品及價格進行確認。
(五)匯總上報結果。
評審委員會將價格談判結果上報管理委員會。管理委員會委托市衛生計生委公示、公布談判結果,并將最終結果上報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
(六)合同簽訂。
采購聯合體與入圍企業成交確認結果經省藥品集中采購中心公布后10日內,市衛生計生委代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與企業簽訂購銷合同,其他醫療機構直接與企業簽訂購銷合同。簽訂藥品購銷合同時,應明確品種、劑型、規格、價格、數量、配送批量和時限、結算方式和結算時間等內容。合同約定的采購數量應是年度采購計劃申報的采購量。
十、日程安排
時間安排
|
主要內容
|
2016年2月22-29日
|
公示實施方案
|
2016年3月1日
|
公布實施方案
|
2016年3月4日
|
各醫療機構按目錄網上錄入年度采購量
|
2016年3月8日
|
按目錄匯總年度采購總量
|
2016年3月11日
|
公布采購計劃
|
2016年3月12日
|
企業網上報價
|
2016年3月13日
|
遴選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14日-18日
|
公示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21日
|
公布擬入圍企業
|
2016年3月24日
|
各醫療機構上報具體企業具體產品的年度采購量
|
2016年3月25日
|
匯總具體產品采購總量給企業
|
2016年3月26日
|
企業按量網上報價,組織網上價格談判
|
2016年3月27日
|
確定部分產品及價格
|
2016年3月28日
|
匯總臨床有需求但未能確認的產品
|
2016年3月29日
|
開展面對面價格談判
|
2016年3月30日-4月8日
|
匯總價格談判情況,公示后,上報省采購中心
|
2016年4月12日
|
簽訂采購合同
|
十一、其他事項
1.企業報價按照最小單位換算,保留4位小數,每次報價不得高于前一輪報價。同一企業相同通用名相同劑型不同規格產品的價格,與競價、議價、限價掛網談判價格按照差比價調平。
2.價格談判工作在嚴格保密的情況下進行。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非法干預、影響談判的過程和結果。遴選、談判等有關情況,所有知情人均不得私自對外透露。談判過程中,由監督委員會全程監督。
3.專家應客觀公正地履行職責,遵守職業道德,對所提的意見承擔個人責任,不得私下接觸供應商,與供應商有利害關系的,應申請回避。談判期間,專家及工作人員接受統一管理,各種通訊工具全部交專人集中保管。
4.遴選或談判結束后,所有專家及監督人員均應簽名確認結果,歸檔備查。
5.醫療機構應在規定的時間內,與生產企業或被授權的經營企業,按上報的年度采購計劃簽訂購銷合同,并通過省平臺采購。
6.咨詢電話:蘇州市衛生計生委藥政處0512-69291123,監督電話:蘇州市衛生計生委監察室0512-65212412。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