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2015年度藥品審評報告
日期:2016/3/6
2015年,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領導下,藥品審評中心(以下簡稱藥審中心)緊緊圍繞“改革審評制度,解決審評積壓,提高審評質量,完善審評體系”,不斷推進各項工作,切實維護和促進公眾健康。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有關工作要求,現將《2015年度藥品審評報告》予以發布。
一、2015年主要工作措施及進展
2015年,藥審中心深化制度改革,加強審評管理,消除審評積壓,提升審評效率,確保審評質量,各項工作舉措取得積極進展,為更好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促進公眾健康奠定了基礎。
(一)推進審評制度改革
按照國務院、總局黨組關于藥品審評制度改革的要求和工作部署,2015年,藥審中心在改革審評管理制度、改進用人機制、強化審評質量管理等方面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以全力推進審評制度改革。
改革審評管理制度。在對創新藥實行一次性批準臨床試驗、加強后續溝通交流與監管,以及有條件批準臨床試驗方面取得實質性進展;組織研究腫瘤適應癥創新藥臨床試驗備案管理的可行性;完善“立卷審查”快速審評方法,加快淘汰存在重大缺陷的注冊申請,并為承接藥品注冊申請受理工作奠定了基礎;強化以臨床價值為導向的審評管理,完善適應癥團隊審評制度,探索建立項目管理人制度;逐步完善有關藥品注冊申請的優先審評制度,起草了《臨床急需兒童用藥申請優先審評審批品種評定的基本原則》,并上網征求意見。
改進用人機制。制定首席審評員招聘方案,探索建立首席專業崗位制度,構建科學化、與國際接軌的審評體系;制定《審評員薪酬管理暫行辦法》,探索研究多勞多得、優勞優得的動態評估績效分配體系,以調動工作人員的創造性和積極性;平穩完成三至七級專業技術崗位設置工作,保證了審評人才梯隊建設;起草完成《藥審中心解決審評積壓盡職免責與違規追責暫行規定》,為穩定與激勵審評隊伍,不斷提高審評質量和效率進行探索;探索引入外部咨詢機構和專業人員參與中心的管理制度建設等。
強化審評質量管理。通過制定各專業領域技術指導原則和翻譯轉化國外指導原則,進一步推進符合我國藥物研發實際的技術指導原則體系建設;以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與專業的質量管理咨詢公司合作,制定《藥審中心審評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方案》,全面啟動了藥審中心三年審評質量管理體系建設工作;加大與法律專業機構合作,探索研究法律專業支持技術審評工作的方式,推進依法審評;起草了《藥品注冊技術審評復審工作管理辦法》,并上網征求意見,以推進藥品技術審評復審改革。
(二)解決審評任務積壓
審評任務大量積壓已成為實現科學監管和行業良性發展的巨大障礙。為消除這一障礙,2015年,藥審中心堅持改革制度和消除積壓并行,多措并舉,全力解決審評任務積壓。
開展“專項”審評工作。貫徹落實改革要求,集中審評力量,嚴格審評標準,調整審評理念,優化審評流程,針對各類注冊申請,采取不同的措施;提前全面梳理技術標準,做好審評工具的儲備和質量控制的保障,對化藥仿制藥生物等效性試驗申請和3類新藥驗證性臨床試驗申請集中開展“專項”審評工作;在審評過程中,加強督導和質量控制,做到審評標準不降低,審評質量有保障。
整合審評人力資源。多渠道擴增審評力量,招聘聘用制審評員51人,組織形成省(市)局掛職團隊6個共95人;繼續完善培訓機制,強化專業培訓,加快新到崗審評人員形成戰斗力;藥審中心老審評員們充分發揮在解決積壓工作中的主力軍作用,在完成自身審評任務的同時,帶教新審評員和省局團隊,加快了中心各類審評人員融合,使新審評員和省局團隊成為審評工作的生力軍。
發揚藥審人精神。廣泛進行思想動員、組織發動,通過中心文化建設和黨風建設,積極營造投身改革、犧牲奉獻的工作氛圍,發揚藥審人精神,對完成消除審評積壓任務起到了組織保障作用。
經過各方努力,藥審中心2015年全年完成審評任務9601件,比去年全年完成量增加了近90%。審評任務積壓由2015年高峰時的22000多個降至2015年底的不到17000個,實現了年初確定的工作目標,解決審評積壓的各項舉措初顯成效。
(三)促進行業良性發展
2015年,藥審中心立足自身職能,遵循藥品注冊管理客觀規律,積極采取措施推進科學審評,促進行業良性發展,努力做到更好地服務公眾。
鼓勵創新藥研發。遵循創新藥研發規律,對申請臨床的創新藥審評進行了合理優化,推進創新藥盡快進入臨床試驗,以切實鼓勵創新;針對創新藥上市申請,重新修訂了《化藥原料藥生產工藝信息表》、《化藥制劑生產工藝信息表》及《生產工藝信息表確認書》三個文件的提交模版,提高了申報文件的質量,縮短了新藥的審評時間;完善國家“重大新藥創制”科技專項立項品種的優先審評機制,以鼓勵新藥創制。
完善仿制藥審評。配合國家總局構建仿制藥BE備案機制,完成仿制藥BE備案平臺構建,并投入使用;制定仿制藥審評報告模板和批件模板,突出研發者主體責任,改進審評組織模式,優化審評流程;梳理重復申報嚴重的仿制藥清單,提供總局發布,引導立題依據不科學、劑型或規格不合理、安全有效性存在問題的品種不再申報;積極探索對高質量仿制藥和臨床急需仿制藥實行優先審評。
加強溝通交流。完善日常咨詢制度,進一步通過中心網站公開審評信息;完善“申請人之窗”溝通交流的申請,以提高溝通交流的效率,全年共組織實施了40次針對研發和審評過程中重大技術問題的溝通交流;代擬起草了《藥品技術審評溝通交流管理辦法》,并上網征求意見;召開了腫瘤適應癥創新藥臨床試驗備案制度座談會、中藥審評改革專家座談會、疫苗審評專家座談會等會議,增進各方協作,共商鼓勵創新機制。
推進中藥審評改革。在深入分析當前中藥審評面臨問題的基礎上,結合中藥審評工作專家座談會意見,通過定期制定審評計劃、調整主審報告部門、強化適應癥團隊管理、改進審評報告模板和審評理念、加強專家咨詢會管理、加快指導原則制定發布等措施,全面開展中藥審評改革,提高中藥審評效率和質量,助力中醫藥創新,促進產業發展。
二、2015年受理與審評情況
2015年,藥審中心全年接收新注冊申請8211個(以受理號計,下同)。與既往年度接收注冊申請的比較情況見圖1。
2015年接收注冊申請數量較2014年有所回落,但仍處于高位。其中化藥和中藥接收量有所下降,生物制品接收量有所增加。近年來,化藥注冊申請的接收量約占各年度接收總量的85%。
2015年,藥審中心全年完成審評的注冊申請共9601個,超過年度接收量1390個,實現了完成量大于接收量。其中建議批準臨床4676個,建議批準上市391個,建議批準補充申請1183個,建議批準進口再注冊143個,建議各類不批準2208個,另有企業撤回等情況的注冊申請1000個。
2015年完成審評建議批準上市和批準臨床的情況見表1(不包括補充申請和進口再注冊)。
(一) 2015年化藥受理和審評情況
1.注冊申請的接收情況
2015年,化藥各序列注冊申請接收情況如下:
2015年,新接收化藥注冊申請共7270個。其中驗證性臨床、ANDA、補充申請三類注冊申請占化藥全年接收量的88.6%。
與前三年比較,驗證性臨床接收量逐年大幅增加,ANDA和補充申請下降較為明顯,具體見圖3。
2.IND各治療領域接收注冊申請情況
國產IND申報數量較多的治療領域有:抗腫瘤藥物、消化系統疾病藥物、內分泌系統藥物、風濕性疾病及免疫藥物。國際多中心(含進口IND)申報數量較多的治療領域主要集中在抗腫瘤藥物。
對比國產和進口IND,相同的申報熱點是抗腫瘤領域,不同的是國內IND申報較多的風濕性疾病及免疫藥物、消化系統疾病藥物、神經系統藥物、抗感染藥物等領域,幾乎沒有進口IND申報。
3.仿制藥重復申報的情況
截至2015年底,待審的化藥ANDA申請共7411個,占待審任務總量的42.9%,涉及活性成分1027個。重復申報較嚴重的有94個活性成分(待審任務量均在20個受理號以上),涉及注冊申請3780個,占化藥ANDA總任務量的51%。其中相同活性成分待審任務超過100個的有埃索美拉唑鈉、恩替卡韋、法舒地爾,其中埃索美拉唑鈉和恩替卡韋兩個活性成分2015年的新申請量仍位列前茅。
截至2015年底,待審的化藥驗證性臨床申請共3590個,占待審任務總量的20.8%,涉及活性成分660個。重復申報較嚴重的有40個活性成分(待審任務量均在20個受理號以上),涉及注冊申請1393個,占化藥驗證性臨床總任務量的38.8%。其中相同活性成分待審任務超過50個的有沃替西汀、阿普斯特、阿考替胺、曲格列汀、阿伐那非、阿法替尼、阿齊沙坦、卡格列凈。
4.審評完成情況
2015年中心完成化藥審評8514個(以受理號計),具體情況見下表。
有明確審評結論的注冊申請中,批準結論5740個,不批準結論1977個,總體不批準率為25.6%。
圖5顯示,2105年驗證性臨床和ANDA(申請臨床試驗)兩個任務序列完成量大幅增加,IND、NDA和進口再注冊兩個任務序列的完成量平穩增加,補充申請通道完成量下降明顯。
(二) 2015年中藥受理和審評情況
1.注冊申請的接收情況
2015年,中藥各序列注冊申請接收情況如下:
2015年,新接收中藥注冊申請共374個,各類注冊申請接收情況與前三年比較見下圖:
2.審評完成情況
2015年中心完成中藥審評544個,具體情況見下表。其中批準的仿制及改劑型均為遺留品種。
各類注冊申請完成審評情況與前三年比較見下圖:
(三)2015年生物制品受理和審評情況
1. 注冊申請的接收情況
2015年,生物制品各序列注冊申請接收情況如下:
新接收生物制品注冊申請共566個,各類注冊申請接收情況與前三年比較見下圖:
2.審評完成情況
2015年中心完成生物制品審評543個,具體情況見下表。
各類注冊申請完成審評情況與前三年比較見下圖:
三、2015年批準的重要品種
2015年,藥審中心及時完成了多個涉及重大公共衛生領域、具有重要社會價值品種的審評工作,為患者獲得最新治療手段提供了可能性,也為患者用藥可及性提供了重要保障。
1.Ebola疫苗:我國自主研發的重組埃博拉疫苗,也是全球首個2014基因突變型埃博拉疫苗。藥審中心按“特別審評程序”完成了該疫苗臨床試驗申請的審評,獲得了世界衛生組織(WHO)、西非國家和國際社會的一致好評。
2.口服I型III型脊髓灰質炎減毒活疫苗(人二倍體細胞):WHO全球消滅脊髓灰質炎戰略免疫規劃推薦的常用疫苗,藥審中心按照“特別審評程序”完成審評并批準了該疫苗的注冊上市,為實現WHO全球消滅脊髓灰質炎戰略免疫規劃和相關疫苗的可獲得性奠定了基礎。
3.腸道病毒71型滅活疫苗: 我國自主研發的1類新藥疫苗,用于刺激機體產生抗腸道病毒71型(EV71)的免疫力,預防EV71感染所致的手足口病。藥審中心按“特殊審評程序”完成了該疫苗審評并經總局批準上市,對有效降低我國兒童手足口病發病率和重癥死亡率具有重要意義。
4.注射用阿糖苷酶α:目前全球唯一批準用于龐貝病的藥物。龐貝病是一種進行性和致死性代謝性疾病,病情嚴重,特別是嬰兒型,病情進展快,死亡率高,目前國內缺乏有效治療手段。該產品按孤兒藥評價要求及時完成審評并獲準在我國進口上市,為我國龐貝病患者提供了一種有效的治療藥物。
5.門冬氨酸帕瑞肽注射液:目前全球唯一批準的庫欣氏病對因治療藥物。庫欣病屬于罕見疾病,對于不能手術或手術不能治愈的患者數量更少,且患者常伴多種合并癥,死亡率高,目前國內尚無有效的治療藥物。該品種在我國的進口上市,為此類患者提供新了的治療手段。
6.醋酸阿比特龍片:全球首個選擇性、不可逆甾體類抑制劑,屬于全新作用機制的前列腺癌治療藥物,用于去勢抵抗性轉移性前列腺癌(mCRPC)。前列腺癌是男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近年來我國前列腺癌的發病率呈上升趨勢,一旦化療失敗,缺乏有效的治療手段,同時,還有部分患者不能耐受化療的毒性,因此對該類患者缺乏有效治療手段。該品種在我國上市,將填補現有mCRPC患者治療手段的不足。
7.阿昔替尼片:批準用于進展期腎細胞癌的成人患者。主要針對既往接受一種酪氨酸激酶抑制劑或細胞因子治療失敗的進展期腎細胞癌的成人患者,該產品的進口上市,將為晚期腎癌患者帶來更多的治療選擇。
8.貝伐珠單抗注射液:批準用于非小細胞肺癌的一線治療。相對于單純接受化療治療,以該品種為基礎的一線治療可顯著延長患者的無疾病進展生存期。該品種新擴展新適應癥的批準,為肺癌患者帶來了新的治療手段。
9.聚乙二醇修飾干擾素:我國第一個國產上市的聚乙二醇(PEG)修飾干擾素品種,其及時完成審評并批準上市,打破了國外進口同類產品壟斷中國市場的局面。
10.聚乙二醇化重組人粒細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批準用于非骨髓性癌癥患者在接受易引起臨床上顯著的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發生的骨髓抑制性抗癌藥物治療時,降低以發熱性中性粒細胞減少癥為表現的感染的發生率。兩家國內企業獲批該產品上市,可提高患者對該藥物的可獲得性。
11.蒺藜皂苷膠囊:批準用于中風病中經絡(輕中度腦梗死)恢復期中醫辨證屬風痰瘀阻證者。系針對中醫藥優勢病種開發的中藥有效部位新藥,將為此類疾病患者增加用藥選擇空間。
四、結語
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正確領導下,經過相關各方的共同努力,2015年度的藥品審評工作取得了長足進展。但是我們應當正視,藥審中心和國際上先進藥品審評機構在人才隊伍建設、審評能力、權威性、管理制度完善性等方面仍存在差距,當前的藥品審評工作與公眾的期待和產業的發展需求還存在距離。今后,藥審中心將繼續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以來的歷次會議精神,堅持科學審評,切實保障和促進公眾健康。
信息來源:醫藥經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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