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P4】中藥配方顆粒放開已有時間表 “6+X”利益博弈標準誰說了算?
日期:2016/3/6
試點了15年的中藥配方顆粒市場有可能有重大的突破。據了解,CFDA已經給放開這一市場制定了具體的時間表,要求是盡快完成,具體是按照每三個月公布一批標準的速度,爭取三年內完成400種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的制定和公布。
文│尹文博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CFDA)2015年12月24日公布了關于征求《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稿”),并將于2016年3月1日結束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現有的中藥配方顆粒試點企業有六家:華潤三九、天江藥業、紅日藥業旗下北京康仁堂藥業、培力(南寧)藥業、四川新綠色藥業以及廣東一方藥業,15年來,他們在做著現在中國醫藥行業里號稱“最好的一門生意”:品種利潤率高,技術門檻卻不高;市場規模在持續不斷地擴大,但是后來的市場競爭者卻囿于“試點未放開”的門檻無法正式進入。后來的競爭者被統稱為“X”。
2月25日,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在北京主辦召開了《中藥配方顆粒管理辦法》專題座談會,相關的行業專家、主要相關藥企集中討論兩個話題:這塊大家都期望能分一杯羹的市場,何時能放開市場閘門?如果相關品種的標準制定是放開的必要條件,那么這個標準應該如何制定?
“X”企業的普遍表態是:無論各個品種的標準制定是以企業金標準上升為行業標準,還是CFDA牽頭來制定各個品種的標準草案,供行業以此為基礎制定具體規則,都可以!只要能夠有具體的時間表。而6家企業的普遍表態則是:品種標準的制定當然以現有最大生產企業的標準為佳,但是落實到具體的市場放開,還應該考慮多種參考指標,需全面需謹慎。
“中藥配方顆粒試點15年還不放開,恐怕有為部分企業壟斷市場提供利益的嫌疑。”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法律服務部律師姚嵐認為,自2001年藥監局出臺《中藥配方顆粒管理暫行規定》以來,已經試點15年,但卻沒有任何結果。
對于這個備受詬病的15年試點,CFDA也期望可以有所突破。據了解,在2015年的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辦公會議上,CFDA的主要領導曾表示要在2015年初放開中藥配方顆粒市場,不再只有6家試點企業有資格試點,從而激活中藥配方顆粒市場的競爭。而在內部討論時,因涉及中藥配方顆粒標準上爭論頗多,最終未能放開。
2015年10月,國藥集團旗下的香港上市公司中國中藥以83億的現金代價成功收購了江陰天江藥業的81.48%股權,所有分析師都認為:哪怕是付出了這么高的代價,但中國中藥做了一門好生意。
?刷紀錄的83.46億!中國中藥擬收購天江藥業81.48%股權
江陰天江藥業就是國家藥監局批準的首家“從事中藥配方顆粒試點制造企業”之一,當前生產約700種單味藥配方顆粒。
與之相對應的是,天士力、康美、神威、康恩貝、廣東香雪制藥等等這些各地代表性的中藥企業,因為沒有進入“6家試點藥企”的名單,多年來雖然一直在做著中藥配方顆粒的品種研究、標準參考、市場探索等等各方面的努力,期望能夠擴軍圈地,但是名不正言不順,不得其門而入。
而此次座談會上,接近CFDA的人士表示:目前CFDA已經緊鑼密鼓地在做準備,內部已經達成了統一,要求盡快放開。
其實幾年前,藥監局曾制定了有關放開中藥配方顆粒試點的八個指導原則,主要是藥監局制定標準,生產企業在各省備案,然后按照標準執行,放開本來已經箭在弦上,但最后因為如何監督的問題爭議不下而流產。
而這一次,在標準制定層面,改為由藥典委操刀。目前藥典委已經成立了一個中藥配方顆粒辦公室,負責制定和頒布一套國家級別的中藥配方顆粒質量標準。
標準由誰來定?據E藥經理人了解,目前是兩套方案:其一,將中藥配方顆粒6家試點企業的現有標準直接上升為行業標準,再行研討修改;其二,CFDA引入第三方,牽頭制定700多個品種的標準草案,再供行業研究修訂為具體規則。
標準制定何時完成?CFDA的要求是盡快完成,具體是按照每三個月公布一批標準的速度,爭取三年內完成400種中藥配方顆粒標準的制定和公布。
在市場激活放開的問題上,這么多年,CFDA希望的是,不要出現“一管就死,一放就亂”的局面。因此,此次CFDA提高了放開的門檻:第一,申請企業必須是中藥生產企業;第二,有自己的飲片廠,CFDA不希望因為行政原因而沖擊到傳統飲片市場;第三,要有自己的單獨配方顆粒生產線,主要是從質量層面考量。第四是,每種藥有自己的種植基地(非強行要求),或者有固定的藥材來源。
從要求來看,并非很難,但實際達成卻不容易。根據試點要求,生產企業必須具備400種中藥配方顆粒生產的能力。雖然中藥配方顆粒的生產工藝壁壘并不是很高,但是400種品種的投資卻很大。中藥安全性評論中心主任葉祖光初步估算,認為至少需要投入1.2億元才能實現。在質量上,除了藥材固定產地之外,還需要考量顆粒與飲片之間量的關系、出膏率等限制。
在意見稿討論上,專家們最大的質疑是——征求意見稿的第十條:中藥配方顆粒以中藥飲片投料,生產企業應具備飲片炮制能力。提取、濃縮、干燥工藝的考察應與“標準湯劑相應指標比較”。
現在連中藥配方顆粒的標準制定了15年還無法所有突破達成,如果再加上標準湯劑的指標,那這樁規則出臺估計要無限期延后。
另外一個被大家關注的問題是,目前要求申報企業必須具備400種中藥配方顆粒的生產能力。但這種限制是否正確,值得商榷。
信息來源:E藥經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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