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假藥!3家藥企遭行政處罰
日期:2016/3/6
日前,河北省藥監局公布2016年行政處罰案件信息公開表(第一批),河北天成藥業等3家藥企因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假藥或假劣藥,被沒收違法所得并被罰款。
具體案件信息如下:
案件名稱:河北天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藥品案
違法事實: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假藥
行政處罰的種類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法》第七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一)項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150556元,并處貨值金額159404元兩倍罰款318808減輕至一倍,罰沒共計309960元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2016年3月5日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和日期: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2月19日
案件名稱:涿州市東樂制藥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藥品案
違法事實: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假劣藥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259589.8元及違法生產的假劣藥品,并處貨值金額906951元兩倍罰款1813092減輕至一倍,罰沒共計1166540.8元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2016年3月2日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和日期: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2月16日
案件名稱:唐山市福樂藥業有限公司涉嫌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生產藥品案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1169983.6元及違法生產的假藥,并處貨值金額3189145.95元兩倍罰款6378291.9元減輕至一倍,罰沒共計4359129.55元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動履行,2016年3月3日
作出行政處罰的機關和日期: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6年2月17日
信息來源:醫藥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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