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藥企生產劣藥,被處罰近2千萬元!
日期:2016/3/11
3月9日,CFDA發布《浙江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違法生產銷售銀杏葉提取物及制劑企業作出行政處罰》,公告稱:
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外購銀杏葉提取物,并以本企業名義對外銷售,同時將外購的銀杏葉提取物用于銀杏葉片的生產。該企業生產的63批次銀杏葉片,經寧波市藥品檢驗所等檢驗機構檢驗,游離槲皮素、山柰素、異鼠李素檢查項不符合規定,定性為劣藥。該企業還存在調換產品留樣、逃避監督檢查等從重情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浙江省寧波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企業作出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和違法所得、罰款的行政處罰,罰沒款總計18290177.32元。同時,對該企業2名責任人員李衛軍、周戎依法作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處罰。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擬依法撤銷該企業的銀杏葉片藥品批準證明文件。
銀杏葉事件過去快近一年了,目前國家局近期連發三個對針該事件的處罰通知,涉案企業10家。以下為蒲公英整理的銀杏葉事件中,已公布的處罰情況列表:
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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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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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沒款總計(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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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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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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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仙草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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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2,3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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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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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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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盛生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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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6,5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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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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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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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天成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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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9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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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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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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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州市東樂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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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6,54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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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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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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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市福樂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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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59,12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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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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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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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興達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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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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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該企業2名責任人員何飛、陶玉良依法作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處罰。2.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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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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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紅會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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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收違法生產的產品及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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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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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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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半宙大康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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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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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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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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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昌洲天然藥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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處以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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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涉嫌犯罪,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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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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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立華制藥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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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9017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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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該企業2名責任人員李衛軍、周戎依法作出十年內不得從事藥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資格處罰。食品藥品監管總局擬依法撤銷該企業的銀杏葉片藥品批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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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杏葉事件回顧:
據新京報報道稱,截至2015年7月19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就“銀杏葉事件”發布公告20余篇,最多時一天內發布了4次公告。梳理國家食藥總局的歷次公告可以看到,至今,90家使用銀杏葉提取物作為制藥原料的藥品生產企業被責令自檢,報告檢出不合格產品(包括銀杏葉提取物、銀杏葉片、膠囊)的企業55家,不合格產品2335批次; 203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被排查(其中129家在生產含有銀杏葉提取物的保健食品),其中12家企業購進使用不合格銀杏葉提取物原料,查出涉嫌不合格保健食品30.864噸。
信息來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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