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個非醫改城市的二次議價
日期:2014/12/18
作者:藥招信息網 飛鳥
《2014年四川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剛于11月24日發布不久,12月15日,成都市《2014年成都市醫療機構集中采購工作方案(試行)》就新鮮出爐,進入討論階段。按方案設想,成都市將在四川省掛網限價基礎上再進行一輪“價格聯動、雙信封競價、議價談判、聯合體帶量采購”的集中采購工作。這是一個典型的二次議價采購方案。
該采購方案的要點如下:
1、采購組織
1)市藥品采購領導小組
由市衛計委、市發改委(醫改辦)、市藥監局相關部門和各級醫療機構負責人組成。
2)采購機構
由市、縣醫療機構及基層醫療機構不少于7人組成的公益性聯合體采購。
筆者認為各級醫療機構負責人的深入參與,可以推動聯合體采購的執行。
2、采購目錄
藥品目錄由成都市在省級大目錄基礎上,根據醫療機構需求編制,并明確采購量。與四川省整體一樣,分為低價藥品、定點生產藥品、自行采購藥品、常規上網限價藥品四大類,進行分類采購。
其中常規上網限價品種將以雙信封競價、談判議價等方式與生產企業或生產企業授權的經營企業進行帶量采購。同組三家以上的進行雙信封競價(雙信封方案細則有待進一步確定);1~2家的,同組2011年以來沒有全國中標價且無法差比的藥品,市領導小組認為有必要進行專家議價談判的藥品,以人家對話或其他方式進行議價談判。
3、降價成果
成都市人民要歡欣鼓舞了,這次帶量采購的降價成果要求全部讓利于民,以降低藥品費用。實行醫改試點的醫療機構,要按采購價零差率銷售;其他醫療機構不超過國家規定的差價率。
有機構諫言,此種方式醫療機構的積極性不高,不妨大膽改革,允許降價成果歸醫療機構,以消除回扣孽生的土壤。
4、采購期和采購量
醫療機構按上年度不低于80%的采購量簽訂采購合同。采購期擬定為2年。
5、采購要求
醫療機構必須在省采購平臺采購中標藥品,不得網外采購、違價采購或從非規定渠道采購藥品。嚴格限制區別定價、獨家劑型、獨家規格的采購比例,優先采購統一定價藥品,同定價類型優先采購通過新版GMP的藥品。
這點原則,以及各級醫療機構采購基藥的比例,是與四川省采購方案相同的。不過采購方案并沒有明確說如何限制和優先采購,這在執行過程中有很大彈性。
6、時間要求
試行稿提出在2014年12月制定好方案,在2015年1月底前制定好采購計劃,2月底前制定采購目錄,3月建立完善專家庫,3~5月展開采購議價,6月底前簽完合同,7月開始執行。
【主要問題】
1、如何落地帶量采購?同組成交多個企業,還是一品一規一廠?
如果沒有明確的采購標的,那么所謂帶量采購,只是在省標基礎上的二次議價和圈定小目錄而已,進一步增加和提高了藥品的市場準入門檻,只招標不采購的弊端可能還會存在。
另一方面,鑒于醫療機構遍布各地的實際情況,“集中采購、分散配送”是客觀情況,對于量大產品如何突出帶量優勢實現藥品降價?對量小的產品如何保障生產企業積極性和藥品配送,實現中標藥品可及性?這些問題不知道集中采購領導小組是否在認真考慮?
筆者認為帶量采購對現實中地市采購量前200名的藥品具有真正的意義,而對于眾多采購量小,采購配送點分散的小基藥而言,只是多了一個招標環節。如果想突出帶量采購優勢,那采購量大的產品可進行聯合體競價議價,而采購量小的產品不妨醫院自行議價采購,分類采購目錄,不一定要照搬照抄省級目錄。
2、是否分質量層次或價格層次?
如果區分價格層次,給予區別定價產品以單獨分層保障,將從質量層次角度上分解了帶量采購,使得帶量采購的意義大打折扣。當然,不同級別的醫院,使用藥品的層次確實存在差異。是優先降低藥價,不分層次帶量采購,還是優先等級醫院用藥需求,分層分級簽訂帶量合同?這需要成都市采購領導小組仔細考慮。
3、成都市藥品集采是否代表著帶量采購的紛擁而至?
我們知道四川省這次掛網方案的限價制定已經非常嚴格了,基本上取全國最低五省平均價,只有一個省中標的產品甚至直降10%制定限價。如今成都市再在四川省基礎上再次競價議價,是真的能給藥企帶來量么,還是憑空多了一個環節?
成都藥品集采是否標志著以“帶量采購”為特色的二次議價,向全國蔓延,一發不可收拾?那臣對各地市藥品集中采購的敬仰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了,大家趕緊做好各地競價議價談判的準備吧。
信息來源:醫藥云端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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