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大案300嫌疑人名單曝光,有你的經銷商嗎?
日期:2016/3/24
來源:賽柏藍 整理:半夏
3月19日,山東省食藥監局發布《關于龐某等非法經營疫苗案有關線索的公告》,公布了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員的300人名單,共梳理出上線線索107條,下線線索193條。
與此同時,3月19日晚間,國家食藥監總局連發《總局關于依法查處非法經營疫苗行為的通知》和《總局關于非法經營疫苗案件查處工作有關事項的通告》兩條通告,明確對非法經營疫苗案將進行重點查處。
總局要求涉案嫌疑300人員應在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藥監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此外,總局要求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如此看來,本輪疫苗風波已經到了白熱化階段,自查已經成為目前疫苗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迫在眉睫的任務。各省藥監部門也已迅速開展非法經營疫苗處置排查工作,并要求各相關單位加強與公安機關協作配合,形成部門聯動機制。
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員的300人名單中,有你的經銷商嗎?
在山東局公布的300人名單中,其中上線107個,下線193個。既然能和疫苗案扯上關系,我們可以認為這300人很可能大部分都是醫藥行業的,而且很有可能就是你公司的眾多代理商中的一員。
附: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嫌疑300人名單
附:國家食藥監總局通告原文
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非法經營疫苗案涉案嫌疑人員名單。為徹底查清涉案疫苗來源、流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具備疫苗經營資質而經營疫苗,是違法犯罪行為,依法最高可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明知他人不具備合法經營資質、仍提供疫苗的,依法可作為共同犯罪,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應在2016年3月23日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主動報告違法經營疫苗情況,包括疫苗的品種、來源、去向等。逾期不報告的,依法從嚴懲處。
二、各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要立即開展自查,凡與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情形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主動向當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向個人銷售疫苗的,應報告銷售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銷售去向、銷售時間等;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的,應報告來源以及購入疫苗的品種、數量、標示生產企業名稱、批號、購入時間等;已經使用或繼續銷售的,還應報告使用或銷售的詳細情況。
三、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山東省公布的本地區涉案嫌疑人員名單和協查線索,會同公安機關立案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對向龐某銷售疫苗的線索,要查明銷售單位和人員,及銷售的品種、數量等;對從龐某購進疫苗的線索,要查明購進單位和人員,及購進的品種、數量等。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以便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上述調查情況,要逐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公眾如了解掌握涉案嫌疑人員情況,可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31向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舉報,也可向當地公安機關反映。
特此通告。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3月19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徹底查清山東省濟南市非法經營疫苗涉案產品來源去向,嚴懲違法犯罪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督促本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經營使用單位,認真核對山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發布的每一個涉案嫌疑人員信息,凡與已公布的涉案嫌疑人員有過疫苗交易或存在從非法渠道購入疫苗、向個人銷售疫苗行為的,應在2016年3月25日前,將疫苗的品種、數量、批號、購銷流向等情況主動向當地縣級以上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
二、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密切關注山東省公布的本地區涉案嫌疑人員名單和協查線索,組織經驗豐富的辦案人員,成立專案組,會同公安機關深入開展調查,盡快核實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時查明疫苗非法購銷情況。對屬于上線的,要查明銷售單位和人員以及銷售的品種、批號、數量等;對屬于下線的,要查明購進單位和人員以及購進的品種、批號、數量等。對醫療衛生機構購入、使用涉案疫苗以及相關人員涉案的線索,要及時通報當地衛生計生部門,并配合查明最終銷售去向及使用人員情況。上述調查情況,要逐級向上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三、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案件查辦中,發現涉案產品流向涉及其他省(區、市)的,要及時通報相關地區組織協查。在案件查處中,要主動加強與公安機關的協作配合,及時通報案件線索信息,對違法犯罪行為聯合查處。
四、各省(區、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把每日案件的立案、調查、處罰等進展情況以及在案件查辦中發現的問題,于當日17時前上報總局。案件查辦進展情況要及時向社會公開。
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2016年3月19日
信息來源:賽柏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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