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吉、魯三地推進中醫醫療服務價格調整
日期:2016/3/24
北京推進中醫醫療服務價格調整
日前,北京市政府印發《北京市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實施方案》,明確合理調整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特別是診療、手術、護理、中醫等服務項目價格。
《實施方案》提出,北京市將深化支付方式改革并發揮其關鍵作用,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率先建立覆蓋城鄉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和現代醫院管理制度,推動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向縱深發展。
根據《實施方案》,北京市將制定差異化的財政投入政策,對中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院)、婦產醫院等專科醫院及相應學科予以傾斜,保障基本運行支出。
2016至2017年,北京市將積極穩妥推進院前急救、中醫、綜合、病理等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調整,探索分類管理,改革新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方式,逐步縮小政府定價范圍,放開公立醫院特需醫療服務價格。(胡彬)
繼2015年吉林省縣級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后,3月16日,吉林省中醫藥管理局、衛生計生委、物價局聯合下發通知:下放84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管理權限,中醫服務類57項;放開29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5項中醫項目可自主定價。
《通知》明確,下放社區衛生服務及預防保健類、其他醫療服務項目類、物理治療與康復類、中醫診療類中的84個項目價格管理權限,由各當地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中醫藥管理部門管理,其中包括嬰幼健康體檢、圍產保健訪視、紅外線治療、拔罐療法、頸椎病推拿治療等。同時放開了部分市場已經形成競爭、個性化需求較強的口腔頜面類、女性生殖系統及孕產類、精神心理衛生類、中醫綜合類中的29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由醫療機構自主定價。包括牙脫色術、人工煎藥、煎藥機煎藥等。
《通知》要求,對下放給各地管理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要按照國家發改委和吉林省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醫療服務價格項目規范以及相關政策規定要求執行。制定和調整醫療服務項目指導價格,并報省物價局備案,各地制定的不合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省物價局有權糾正。實行市場調節價的醫療服務項目,由公立醫療機構按照醫療保險支付標準改革要求,與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通過談判機制確定支付標準。醫療機構應保持價格水平相對穩定,調價周期不得少于6個月,價格調整提前一周須在醫療機構顯著位置預以公示。(許守年)
山東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日前發出《關于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全省各地與公立綜合醫院同步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
《通知》指出,各地要建立符合中醫醫院發展規律的運行新機制。要把推進公立中醫醫院綜合改革融入公立醫院改革和深化醫改的全局中去謀劃和部署,積極研究探索符合中醫醫院發展規律、有利于中醫藥特色優勢發揮的具體改革辦法。
《通知》要求,認真落實中西醫并重的工作方針,統籌配置好中醫醫療資源。原則上,每個地市級區域內至少設置1個市辦中醫醫院,每個縣級區域內設置1個縣辦中醫醫院。公立中醫醫院床位數可以按照每千常住人口數0.55張配置。重點落實好公立中醫醫院人事管理、內部分配、運營管理等自主權,健全公立中醫醫院院長選拔任用制度,突出專業化管理能力,推進職業化建設。同時強調,提高業務收入中中醫藥技術勞務性收入的比例,鼓勵和規范中藥飲片使用,理順中醫醫療服務價格。
《通知》重申,要把大力推進中醫優勢病種收費方式改革作為公立中醫醫院改革的一項重要任務,與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等公立醫院改革任務相銜接,盡快將第一批試點病種收費方式改革在全省推開。(張忠田)
信息來源:中國中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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