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腫瘤規范化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解讀(附全文)
日期:2016/3/24
2015年,國家衛生計生委、發展改革委等16個部門聯合印發了《中國癌癥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明確了防治目標,并提出了10項主要措施,切實加強癌癥防治工作。為落實《行動計劃》關于提高癌癥診療水平的任務要求,2016年3月,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腫瘤規范化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對加強腫瘤規范化診療管理提出了4個方面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
一、提高腫瘤診療能力。要求各地加強醫療機構腫瘤科及相關學科建設;開展腫瘤診療相關人才的培訓,將腫瘤診療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醫務人員繼續教育;改善病理、藥學、護理、放療等相關人才緊缺狀況;鼓勵開展腫瘤防治科學研究。
二、規范腫瘤診療行為。落實腫瘤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實施規范化診療;控制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品種品規數量,不斷降低輔助用藥的使用比例;定期開展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監測與評價;落實處方點評及公示制度。
三、優化腫瘤診療模式。將個體化醫學、精準醫學理念融入腫瘤的診療,推行“單病種、多學科”診療模式;豐富腫瘤診療服務內涵,做好患者的康復指導、疼痛管理、長期護理和營養、心理支持;關注患者的心理和社會需求。
四、建立科學管理方式。加強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與上級醫院的對接,逐步構建從診療到康復、從醫院到社區,對腫瘤的全過程管理模式;加強腫瘤登記報告和監測;落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制度,緩解腫瘤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適時組織對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的督導檢查,并適時遴選腫瘤規范化診療示范醫院。
通知全文:
關于加強腫瘤規范化診療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落實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和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6部門聯合印發的《中國癌癥防治三年行動計劃(2015-2017年)》,進一步提高腫瘤診療規范化水平,保障腫瘤診療質量與安全,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現就加強腫瘤規范化診療管理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腫瘤診療能力
(一)加強腫瘤及相關學科建設。各地要加強醫療機構腫瘤科、內科、外科、婦科等相關科室的能力建設,使科室布局、人員配備、技術水平、質量管理、規章制度等與開展的腫瘤診療工作相適應。要落實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定,對放療科、病理科、檢驗科、藥學部門、放射科、影像科、核醫學科等相關學科加強規范管理,為保證診療質量提供技術支撐。
(二)加強腫瘤診療人才培訓。各地要重視腫瘤診療相關人才的培訓,組織開展腫瘤篩查、診斷、手術、化療、放療、介入等診療技術的人員培訓,使其掌握各種診療技術的適應證和診療規范。將腫瘤診療納入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和醫務人員繼續教育,提高腫瘤規范化診療能力。加強中醫藥人才培訓,提高腫瘤中醫藥診療水平。
(三)加強腫瘤緊缺人才隊伍建設。通過制訂和實施人才培養計劃、建立分配激勵機制等措施,改善相關人才緊缺狀況。要大力培養與培訓病理醫師、病理技師,提高病理診斷能力和質量;加強腫瘤專科臨床藥師培訓,增強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的審方、點評、調劑能力,指導臨床用藥;加強腫瘤護理人才培養,為患者提供優質護理服務;開展放療醫師、放療技師和醫學物理人員培訓,保證放療質量。
(四)鼓勵開展腫瘤防治科學研究。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腫瘤防治科學研究,應用并推廣使用安全有效的防治技術。國家將進一步加大對重要腫瘤防治技術和藥物研發的支持,規劃建設重要腫瘤防治科研基地。
二、規范腫瘤診療行為
(五)落實腫瘤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醫療機構要嚴格落實腫瘤相關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實施規范化診療。要根據患者基本情況、腫瘤病理分型、分期、分子生物學特征以及既往治療等情況,合理選擇手術、化療、放療、生物靶向治療、中醫藥等治療方式。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繼續組織研究、制修訂常見腫瘤的診療規范和臨床路徑,指導各地貫徹實施。
(六)控制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品種品規數量。醫療機構要嚴格控制本機構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的品種數量,同一通用名稱藥物品種,其品規數量要作出限定。優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和新農合藥品目錄收錄及國家談判的藥品。要明確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的分類使用原則、使用比例,不斷降低輔助用藥的使用比例。
(七)定期開展用藥監測與評價。醫療機構要定期收集、整理本機構及臨床各科室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使用情況,評估藥物使用合理性。二級以上醫院要組織制訂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臨床應用專項評價方案,明確評價指標。每半年開展一次專項評價。大力倡導采用信息化手段,加強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臨床應用監測與評價。
(八)落實處方點評及公示制度。二級以上醫院要組織醫學、藥學、醫療管理等多學科,對抗腫瘤藥物和輔助用藥處方(醫囑)實施抽查點評。對用藥適應證、用法、用量、療程、配伍禁忌或者不良相互作用等情況進行點評和公示。對點評中發現的問題,要進行跟蹤管理和干預,將點評結果作為科室和醫務人員處方權授予及績效考核的重要依據。
三、優化腫瘤診療模式
(九)推行“單病種、多學科”診療模式。將個體化醫學、精準醫學理念融入腫瘤的診療。針對病情復雜的患者,三級醫院和腫瘤專科醫院要積極推行“單病種、多學科”診療,組織腫瘤科、內科、外科、放療、病理、藥學、影像、檢驗、核醫學等相關學科進行會診、病例討論或聯合查房,制訂科學、適宜的診療方案。中醫醫院要創新中醫藥與現代技術相結合的中醫腫瘤診療模式,綜合、有機運用多種中醫藥技術和現代技術,提高臨床療效。
(十)豐富腫瘤診療服務內涵。要落實《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著力做好患者的康復指導、疼痛管理、長期護理和營養、心理支持。繼續推進癌痛規范化治療示范病房建設,提高腫瘤患者生存質量。重視對腫瘤晚期患者的管理,開展姑息治療和臨終關懷。加強腫瘤患者的健康教育和適時隨訪,結合隨訪結果,及時改進服務。
(十一)關注患者的心理和社會需求。結合醫學模式轉變,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要關心、愛護腫瘤患者,了解患者心理需求和變化,做好宣教、解釋和溝通。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開展醫務社會工作和志愿者服務,為有需求的患者鏈接社會資源提供幫助。
四、建立科學管理方式
(十二)推進腫瘤全過程管理。各地要加強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建設,與上級醫院對接,建立長期對口合作關系,實現雙向轉診、急慢分治。鼓勵上級醫院出具診療方案,在康復醫院、護理院、臨終關懷機構實施治療。逐步構建從診療到康復、從醫院到社區,對腫瘤的全過程管理模式。
(十三)加強腫瘤登記報告和監測。各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健全腫瘤登記報告制度,逐步掌握轄區內惡性腫瘤發病和死亡情況。醫療機構要建立腫瘤病例信息監測體系,收集腫瘤臨床診治及預后信息,科學指導規范化診療。對個案腫瘤病例信息采取管理和技術上的安全措施,保護患者隱私和信息安全。
(十四)切實落實相關保障制度。各地要認真學習落實城鄉居民大病保險、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等制度,使符合條件的貧困腫瘤患者享受相應的醫療保障,最大限度減輕患者醫療支出負擔,緩解因病致貧、因病返貧。
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腫瘤診療管理工作,發揮腫瘤質控中心的作用,積極組織開展相關培訓,加強質量控制和督導檢查,不斷提高醫療機構腫瘤診療水平。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適時組織對地方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和醫療機構的督導檢查,并適時遴選腫瘤規范化診療示范醫院。
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信息來源:朗信醫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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