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草”事件:反思監管“為”與“不為”
日期:2016/4/5
中央高層已經多次發話,要建立與完善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監管體系。今年3月5日,李克強總理在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再次強調“要加快健全統一權威的食品藥品安全監管體制”。食品藥品監管體制的統一問題,暫且不論,但就權威問題,也是屢屢受到挑戰。
青海有個“春天”,生產一種叫“極草”的產品,自稱是冬蟲夏草的純粉片,功效了得,且賣出了天價,最貴的“至尊禮盒”售價達29888元。這個東西問世也就四、五年,憑借在目前中國最具影響力媒體上的廣告效應,居然營收數十億之巨。2014年,春天公司總營收20.63億元,其中極草(即所謂冬蟲夏草純粉片)就貢獻了18.9億元。
對極草的身份問題一直存有爭議。國內多個知名媒體曾經就極草的合法性、夸大功能的違規宣傳、涉嫌欺詐的營銷等等進行剖析,筆者也曾于2014年11月在《南方周末》健言公號以《極草到底算什么?》為題,對極草的相關問題作過專門討論。綜合相關傳媒的報道,極草實際上從來就沒有一個真正合法的身份,不屬于藥品,不屬于普通食品,又不屬于保健食品。極草所宣稱的那些功能也缺少科學佐證,甚至子虛烏有。
這樣一個不是東西的東西,就這樣不明不白的賣著,消費者掏了許多的銀子,以為真的獲得了什么萬應靈丹、奇珍異寶,殊不知卻真真切切的給忽悠了一把。
作為掌管國家食品藥品監管的最高機構,對知名度極高的極草不可能不知道,對當地政府及其主管部門對極草的包容也不可能不知道。只是,不知因為何種緣故,前幾年,國家食藥監管部門對春天公司和極草產品,態度曖昧,還批準其搞什么試點。于是,春天公司把動靜也就越搞越大。
直至2015年7月初,新“食品安全法”實施在即,CFDA對非驢非馬的極草含片終于表明了明確的態度,直接告知青海省人民政府,要求其立即停止極草產品試點。
然而,食藥總局的指令在青海、在春天公司并沒有得到響應。極草產品繼續在生產、在銷售。無論是青海省政府,還是青海的藥監部門,或是春天公司,都沒有將CFDA的告知當回事。權威機構的權威何從體現?
面對春天的軟頂硬抗,食藥總局在2016年春節前兩天,專門發了一個“消費提示”,說冬蟲夏草、冬蟲夏草粉及純粉片產品中,砷含量為4.4~9.9 mg/kg,會造成砷過量攝入,并可能在人體內蓄積,存在較高風險。其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這個提示是沖著極草的。
讓人不得不服的是,春天公司還真的牛,居然公開叫板食藥總局的“消費提示”,要求其提供檢測純粉片所依據的文件。也許,食藥總局礙于當地政府的影響,不想把這個事情弄得針尖對鋒芒,撕破臉面總不太好。只是這春天公司確實不太識相,給臺階也不下。
無奈,在發出“消費提示”一個月之后,食藥總局再出殺手锏:全面停止冬蟲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試點工作。并且再次告知春天公司:應立即停止相關產品的生產經營。
大幕終于落下!3月29日22時,春天公司發布公告稱,其明星產品極草作為“綜合開發利用優勢資源的試點”以及冬蟲夏草用于保健品的試點工作均已被叫停。
“春天”在這個春天里終于倒掉!這個過程有些曲折,也給我們某些啟示。中央要求政府部門必須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春天”的倒掉是政府機關“為”與“不為”的典型標本。春天公司及其極草含片之所以能夠存活至今,關鍵是與我們有的政府機關不該“為”的為了,該“為”的沒有為。當初同意他們搞什么說不清道不明的試點,就未必妥當。
當然,最終結果還是彰顯了法治的威嚴,食藥總局的權威也就在其中了!權威靠什么樹立起來?沒有嚴格的依法行政,就永遠不可能有真正的權威!
信息來源:蒲公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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