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式允許基層配備使用非基藥
日期:2015/1/17
1月15日,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官網轉發了《湖南省衛計委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藥品配備使用管理的意見》。其中,有幾處要點是值得注意的。
一、不再增補基藥
根據國家衛計委要求,2012年版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已經基本適應基層用藥需求,湖南省不再進行新的非目錄藥品增補。
二、基層配備使用一定比例的非基本藥物
在湖南省醫保(新農合)藥品報銷目錄內配備使用非基本藥物,采購品規不得超過本機構本年度基本藥物品規總數的25%,采購金額不得超過本機構本年度基本藥物采購總金額的30%。
三、基層配備使用一定比例的非處方藥
非處方藥金額不得超過本年度基本藥物使用金額的5%;每個縣(市、區)配備使用的非處方藥不得超過25個品種。
四、基層配備使用非基本藥物的原則
(1)基層采購使用非基本藥物,由基層通過省級網上采購平臺采購,并實行零差率銷售。
(2)原則上不得配備使用抗微生物藥、中成藥注射劑以及國家基本藥物和省增補品種中非基本藥物劑型規格。
基藥政策實施以來,基本藥物在基層零差率銷售,在保證藥品質量、降低群眾醫藥負擔、引導合理用藥等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由于基本藥物目錄品種集中采購不全、保障不到位、配送不及時,不能滿足基層專科用藥、群眾習慣用藥和承接上級醫院轉診病人診治需求等問題,給患者帶來極大的不便和困擾。
在基層開放非基藥,利于推行分級診療,也能解決患者的看病難、買藥難的現狀,更好地滿足患者的需求。而對于藥企而言,自從政策對非基藥在基層醫療機構發放“通行證”,若能把握機會,對于企業來說無疑是錦上添花。
最后,貼張圖展現目前政府正式發文公布基層非基藥配備比例的省份,供大家參考。
信息來源:醫藥信息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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