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討論通過《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 | 五大任務
日期:2015/1/20
1月19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部署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更好保障農村居民身體健康,討論通過《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促進優化資源配置和服務升級。
在加強鄉村醫生隊伍建設方面,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在原則上按照每千服務人口不少于1名的標準在全國配備鄉村醫生。采取公建民營、政府補助等方式,支持村衛生室建設和設備購置。對鄉村醫生開展免費培訓和脫產進修,建立鄉村全科執業助理醫師制度;探索實施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簽約服務模式,并按規定收取費用。會議還提出,拓寬鄉村醫生發展空間,提高鄉村醫生收入。將2014年、2015年對農村地區新增的人均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以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全部用于鄉村醫生,今后繼續重點傾斜。對艱苦邊遠地區鄉村醫生加大補助力度。進一步提高鄉村醫生養老待遇,為他們搭建留得住、能發展、有保障的舞臺。
值得關注的是,會議討論通過了《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明確了以下重點任務:
一是分級設置各類公立醫院。縣級原則上設1個縣辦綜合性醫院和1個中醫類醫院,在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探索建立跨區域醫療衛生機構。
二是大力發展社會辦醫。鼓勵社會力量與公立醫院共同舉辦新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參與公立醫院改制重組,支持發展專業性醫院管理集團。放寬中外合資、合作辦醫條件。
三是科學布局優質醫療資源。優先加強縣級醫院服務能力,支持村衛生室、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標準化建設。
四是強化功能布局與分工協作。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逐步承擔首診、康復和護理等服務,分流公立醫院普通門診。鼓勵發展遠程醫療。
五是加快推進公立醫院改革。破除以藥補醫,理順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實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離,讓醫療服務更好為群眾除患解憂。
會議指出,當前我國已建立了覆蓋城鄉的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要繼續深化改革,堅持政府主導與市場機制相結合,優化醫療資源配置,盡可能讓群眾少花錢、更方便,有效預防和治療疾病。
醫藥行業分析人士向記者表示,《全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綱要》具體任務與醫藥市場發展現狀相一致。本次綱要在公立醫院改革和鼓勵社會資本辦醫方面提出具體量化要求,有利于地方政府細化落實相關產業政策。
同時,上述具體要求也對醫藥行業投資具有明確的指導意義。整體來看,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縣級城市醫院改革,將是解決大城市看病難問題的具體措施,同時也是我國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關鍵所在。
信息來源:醫藥手機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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