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第二批招標的啟示
日期:2015/1/30
浙江省第二批藥品集中招標征求意見稿的發布,表面上看是嚴厲的限價,更深層次的是“限價聯動”。
浙江新規『三襲』
去年9月份,浙江省開始了第一批藥品集中采購,采購范圍包括520基藥目錄、浙江省基本用藥目錄、低價藥目錄及供應緊張藥品目錄,成為全國首創的“四標”合一。而更引人關注的是藥品價格,浙江省第一批藥品集中采購不僅明確了降價,且力度非常大。
當時,浙江省的基藥標的參考價選擇山東、北京等6個省市的最低中標價作為基準價,2009年和原浙江基藥增補的,再按照交易額在全省的排名進行2%-5%的降幅;屬于基藥新進品種,則在基準價降價10%后與浙江省招標價降價5%后繼續比較,取低價,再按照品種的銷售金額進行2%-5%的降價。
而在近日,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下發該省第二批藥品集中采購實施方案征求意見,欲以交易價格確認的方式對第一批采購目錄外的藥品進行公開招標,引起了業界的廣泛爭議,甚至被認為“慘不忍睹”。
首先,從采購范圍來說,本次集中采購的藥品為采購平臺上2013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間有配送記錄的產品(含低價藥品),不包括第一批集中采購中相同通用名的產品,上述期間無配送記錄的產品將暫停交易。
按照行業知名人士點蒼鶴的解讀,這意味著浙江省本次采購的品種范圍不僅是上次有過中標記錄的品種,而且必須有過配送記錄。對于一些中過標,卻因種種原因沒有發生交易和配送的品種,排除在外。這不僅是對“中標不送”的品種的一種變相懲罰,也是對中了標卻沒有銷售能力的品種的一種淘汰措施,可謂是一石二鳥。而對于沒有參加或沒趕上上一輪招標的品種,本次招標依然無法參與。
其次,更為吸引業界目光的是降價力度。相比較第一批而言,此次浙江藥品集招標降價力度更甚,其在先設定10%降價門檻的基礎上,對中藥注射劑、抗菌藥物以及配送前200位的品種再次降價甚至累計降幅;同時,藥品生產企業除了接受降價之外幾乎沒有話語權,同意則中標,不同意則失去資格。
根據浙江省此次藥品集中招標的相關規定,所有采購范圍內的藥品,先以省采購平臺中在線交易價格下降10%為參考價Ⅰ,其中屬于中藥注射劑或抗菌藥物的,在參考價Ⅰ的基礎上下降5%;屬于2013年配送金額前200位的品種,在參考價Ⅰ的基礎上,前50位的降5%,51-100位的降4%,101-150位的降3%,151-200位的降2%,特別要說明的是,同時符合上述2種情形的降幅累加計算,也就是說,累計最高降幅將達20%。
專家指出,這是一種藥品價格降幅實行的累進制,所以對于在2013年銷售排進省前200名的藥品,降幅會更大,而對于中藥注射劑和抗菌藥物另外還有5%的單獨降幅。
根據此前浙江公布的2013年配送金額前200位中,以中藥注射劑喜炎平注射液為例,其位列配送前50名,降幅累加,最終降幅將達到20%。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批藥品集中采購中,位列配送金額前50位的,如中恒集團的血栓通、步長集團的丹紅注射液、麗珠集團的參芪扶正注射液等中藥注射劑的降價壓力也十分顯著。
最后,還需要注意的是,浙江此次采用藥品交易價格確認的方式,不再進行“雙信封”的評審,這意味著,同意以參考價供貨企業的產品,將列入擬中標范圍;不同意的產品,暫停其在線交易資格,藥企話語權幾乎為零。
價格聯動『憂慮』
對于浙江省的此次藥品招標的啟動,有行業專家稱之為“資格、限價、聯動的三把血刀”。資格自然不需要多講,因為只有原浙江歷史中標且有交易的藥品才有資格進入招標目錄;限價也一目了然,降低10個點的起步價,最高可達20個點。相比較前兩者而言,聯動則更需要引起重視。
“浙江省上一批招標中的藥品中標價本來就不高,此次再降,藥企在參加其他省份的藥品招標時,浙江省將極有可能成為參考省份。”一位行業人士指出,這意味著在別的省份價格將面臨再降價的危險,價格還會接著往下走。
事實上,從現狀來看,全國價格聯動是今后各省藥品集中招標中的一個明顯趨勢,目前北京已經開始進行實際操作。而在浙江省此次藥品集中招標中,也再次明確了價格聯動。根據浙江省的規定,外省市(廣東、福建和軍區除外)藥品集中采購的中標價格,對浙江省的中標產品的交易價格每季度進行梳理,實行價格聯動。
具體價格梳理方法為:已在采購平臺交易的產品,當外省(市、區)有更低的以省為單位的集中采購中標價格公布時,生產企業應主動向采購中心申報,以新的中標價格作為實際交易價格,及時足量供應浙江省,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如生產企業未主動申報,而被其它企業舉報或被采購中心梳理查實的,取消該產品交易資格。
目前,種種跡象已經表明,在藥品集中招標中,議價已經放開。其他省份不說,只浙江省此次藥品集中招標,就有兩點可以明確看出:一是出現了由省人社廳等通過競爭性談判的相關規定,如果真的實施下來,浙江將是第一個省級藥品采購中出現人社部門參與定價的省份;二是規定醫療機構可根據實際采購量,與企業進行量價掛鉤成交確認的價格談判,具體辦法另行制定,預示著浙江將啟動以醫療機構為采購主體,直接與藥企進行談判議價,即二次議價。
當然,并非說議價的機制不好,從某種程度來講,這是一種市場化的線路。在2014年的各省招標方案中,其實已經在嘗試采取議價機制,并逐漸地從以往的反對轉變為認可和肯定。而擔憂還是存在的,因為從客觀角度來說,議價意味著“藥品價格的降低”,在全國價格聯動之下,這種降價將會影響到全國市場,而非個別省份,再加上目前量價掛鉤無法真正實現,對于藥企來說,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按照點蒼鶴的預測,在寧波和紹興的嘗試后,浙江將逐步推行二次議價的談判機制,最終形成衛計委主導的藥品集采確定中標價+人社部門進行的大病醫保品種談判+醫療機構與企業直接議價,三種方式共同推動藥品價格的形成機制。
不得不說的是,進入2015年后,在浙江省此次“引領”之下,今后的藥品集中招標或將真正的迎來變革。對于藥企而言,及早看清形勢,做足準備才是關鍵。
信息來源:醫藥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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